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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产品管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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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产品管制管理

现代意义上的管制已成为自觉的行为,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从社会经济生活中独立出来,执行着特殊的生产任务。

一、管制的供求

管制作为一种产品必然存在着供求关系,但是管制这种产品是派生的,是为服务信息产品的生产而产生出来的。资本市场中的管制是信息提供方为保证信息需求方接受信息产品而提供的“售后服务”。管制行为是市场中规则遵守者对不遵守者的限制,以维持整个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保护规则遵守者的利益,当然同时也保护了信息需求方的利益。管制从此为供需双方所接受,并逐渐规范化。

二、对会计的管制

资本市场交易的商品是证券。证券是一种虚拟产品,证券的价格完全由其相关的信息决定。而会计信息正是决定证券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商品的生产,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即供需双方之间,总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社会分工越分明,这一特征越明显。在放松管制的情况下,市场往往难以维系。在一定程度上,对医药行业的管制和对会计行业的管制有诸多相似之处。

首先,两者都属于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行业,执业人员和公众对相关技能的掌握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管制是必需的。这种供需双方信息掌握程度的差异,决定了需求方经常对供给方产生不信任,因此要赢得需求方的信任,供给方必须有所限制。比如,在古代,医生的经营范畴是有限的,应保证当地居民对医生人品、技术等方面的充分了解,而且医生的家庭财产具有一定的抵押性质。

其次,两者的生产具有规律性,由此决定了制度化的管制是可操作、可执行的。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前,会计信息只为少数特定的需求者生产,而不是一个为公众生产的产品,并且其生产的随意性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有效的统一管制都是难以实现的。同样,在中国的古代,医生讲究对症下药,药方是因人而异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现代意义上的管制即使能够执行,其操作成本都是高不可攀的。但是,当药品开始出现大规模的生产时,这种管制将成为可能。

最后,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两者提供的服务产品都是单一的,不存在规模化大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替换的成本很高,因此,严格的管制是有效率的。在会计市场中,虽然注册会计师向广大信息使用者提供审计报告,但是注册会计师是对特定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在一段时间内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同时聘用两家甚至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进行内容相同的审计,这样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产品的选择空间是固定的,或者说没有选择。同样,在医药市场上,病人最初可以随意选择医生或药品,但是一旦选定,很少有人会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医生各自开出的不同处方。如果注册会计师和医生出错或进行舞弊,虽然市场会在事后对他们进行惩罚,但是,产品的使用者已经承担了巨大的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和医药产品市场与其他产品市场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他产品市场可以随时更换不合格产品,而消费者的损失相对较少,而会计和医药产品市场产品替换的成本是高昂的。从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看,必须对会计和医药产品市场进行严格的管制。从这一点上看,只要管制的成本小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管制就是有效率的。现代企业会计产品的公众很多,任何一个产品的不合格都牵涉甚广,其成本总是高不可攀的,即使制定十分严格的管制措施并为此负担高昂的管制成本也都是值得的。同样在医药产品市场上,虽然人们无法准确地计量生命价值的高或低,但是由于生命的不可补偿性,这方面的管制也就十分严格。

三、管制的效用

在任何资本市场,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面对管制都有两种选择,即服从管制和不服从管制。经济人的理性决定了每一个市场参与者会在两者的成本和收益间权衡。服从管制将获得正常的收益,不服从管制能够获得超常的非法收益但同时将负担违规成本。假设正常的收益为NP,超常的非法收益为AP,惩罚金额为C,违规行为被发现并确认的可能性为R。市场参与者将面临三种可能:①AP-R×C>NP;②AP-R×C=NP;③AP-R×C<NP。

当面对①时,市场参与者会选择不服从管制;面对③时,市场参与者会选择服从管制;如果比较权衡的结果是②,市场参与者的选择是随意的。所谓的加强监管不是将违规成本加大,其途径一方面是增加惩罚的金额;另一方面是增加违规行为被发现和确认的可能性。理论上C可以无限扩大,但是如果R太小,整体的违规成本也不大,而且C的大小是受到限制的。这样管制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违规行为被发现和确认的可能性。

美国的资本市场拥有当今世界上最有效和最严厉的管制措施。抛开美国证监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谈,美国独特的司法制度保障了管制的效力,也就是“集体诉讼”和“辩方举证”制度使R能够充分大。这样的司法制度决定了资本市场上任何人的违规行为极易被起诉,而一旦被起诉,被告方也难以逃脱应负的责任。从这一点来看,美国的司法制度使R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再通过相关的法律确定恰当的惩罚金额,这样,市场参与者发现违规成本十分高昂,如果选择不服从管制,市场参与者难以实现①,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结果是③,市场会自觉地实现诚信,市场参与者也会自觉地服从管制。

与美国市场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长期监管不利。虽然有法律不完备的因素,但是我国的诉讼制度决定了违规者较易逃脱法律的惩罚,所以能够轻易地实现情况①。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的呼吁和说教都不可能产生诚信和对法制的遵守。市场的一切违规行为也只是市场参与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表现。总体而言,管制的效力难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