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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内容
(一)对会计电算化实施内容的片面观点
在我国仍有不少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内容,需要做哪些工作持有片面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会计电算化就是建立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过程。只要会计信息系统已建成,或者已购买到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就完成了。在开发会计信息系统时采用了系统工程的方法,就表明整个会计电算化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把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某一部分扩大为会计电算化的整个内容,从而忽略了其他的内容。2、认为会计电算化就是建立会计信息系统,而建立会计信息系统也就是编程工作。这种观点不仅忽略了会计电算化的其他内容,而且在建立会计信息系统时也抛弃了系统工程的方法。3、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企业要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就必须一步到位,健全所有的子系统,甚至扩大到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它忽略了会计电算化是系统工程的特点,把系统工程多步骤多阶段性简化为单一阶段,把会计信息系统多子系统的可分离性变为统一整体的不可分离性,从而也否认会计电算化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4、会计电算化只是会计部门的工作采用电算化,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无关。认为会计电算化就是以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算账、报账,否认了会计信息子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子系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片面观点,影响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二)会计电算化实施应包括的内容
1、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划根据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总目标,明确会计电算化的总目标;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会计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划分各子系统,并确认它们之间的联系;确定会计电算化工作目标实现的阶段和步骤,以及建立各子系统的先后顺序;确定会计电算化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方案,以及资金来源与预算等项内容。2、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建立包括实施人员组织、会计软件的取得、硬件及环境的购置安装、系统软件的配置、新旧系统内容的转换等内容。3、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使用操作管理、维护管理、档案管理等。
由上可以看出,会计电算化内容非常丰富,它不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是一个人机系统,忽略任一方面的内容,都是对会计电算化的片面认识,都会给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会计电算化实施的目标
(一)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把繁杂的记账、结账、报账工作交给高速的计算机处理,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由于计算机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可以避免手式操作产生的误差,以达到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
手工条件下,财会人员被繁重的手工核算工作所包围,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发挥会计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通过电算化,使财会人员解脱了繁重的手工操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三)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手工条件下,由于大量会计信息需要进行记录、加工、整理,使需要信息者不可能及时得到信息,这不利于企业经营者掌握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而电算化后,大量的信息都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保证向企业管理者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四)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管理,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五)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
企业管理信息电算化的目标及任务,就是要以现代化的方法去管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因而,会计电算化不仅要使会计工作本身现代化,最终目标是要使企业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必须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以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二)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
效益性原则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注意:1、在系统实施前,应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先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2、可行性研究要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开展。评价电算化系统的经济效益,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眼。3、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三)系统性原则
以包括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企业整个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工作,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留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并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做到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2、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仍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有全局的观点,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和高质量性。
(四)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五)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1、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六)易用性原则
易用性也就是易操作性。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者是会计人员,因此系统必须尽可能地方便用户,具有友好的界面,准确简明的操作提示,简单方便的操作过程,并要求尽可能地使用会计术语,使会计人员一学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