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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会计在整个经济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1基本情况
从我区委派试点的情况看,委派范围大多是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委派的较少。采取的委派形式有:1直接委派。成立专门的机构(会计局,会计管理站)对委派会计人进行管理;2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取消单位会计岗位,只设报账员;3间接委派,既单位推荐,由政府部门委派或与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等,人员制在用人单位,工资福利,奖金等由单位负责;4在乡镇(苏木)实施财务“零户经管”。
2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
试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被普遍推行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委派形式,得到盟市、旗县的认可,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可以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增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保证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加强了财政对单位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盘活了财政资金,实现了国库资金的合理调度。
2.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会计委派制的推行,正是建立起财务监督约束机制的一个有效举措,它在充分保证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委派会计长驻企业内部,直接参与企业的财务活动,使企业的财务预算约束能真正发挥作用,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责、权、利有机结合的法人主体。
2.3强化财政管理的需要
目前财政的一些管理不同程度地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办法。会计委派制实施后,将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经常性、普遍性的监督,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软监管”的状况,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不合理的开支。
2.4健全、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健全、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要求加强会计的基础建设,稳定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健全会计监督机制。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正是从这一点入手,规范会计行为,为完善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保证。
2.5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使财务监督权与生产经营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使会计监督职能贯穿于财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委派会计的编制,人事关系不在受派单位,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附属关系,会计人员能够打消顾虑,排除干扰,依照会计法规赋予的职权办事,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3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弊端
会计委派试点工作作为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从试点情况来看,会计委派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3.1会计监督与服务的职能也存在矛盾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与单位利益是一个矛盾统一关系,出发点是监督,但其核心内容应该是服务。没有服务的监督就会使委派制形式化,甚至会影响到发展,而没有监督的服务也会使会计人员成为只管记账的“账房先生”,会计委派制也就无效果可言。如果我们过于强调监督作用,而淡化了服务功能,就会把实施会计委派制与单位利益对立起来,不能很好地与单位融为一体,而被委派单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抵触情绪。
3.2实行会计委派与《企业法》中规定有冲突
根据《会计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规定:“企业依法拥有人事自主权”和《会计法》规定的各单位应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以及“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提法,实施会计委派制确实有一些矛盾。经济体制改革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主体,厂长、经理拥有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权,企业会计也就不折不扣地成为厂长、经理领导下的内部职工,必须接受经营管理,加上目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会计人员实质上失去了代表所有者进行会计监督的资格。所以,实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是大事所趋。但是,随着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完善,在搞活监督的同时帮助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将单位的理财机制纳入正常的法制轨道,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取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增强他们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让单位实实在在感受到会计委派带来的好处,以上的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造成了单位财务活动与会计业务相分离,既不利于及时发挥会计信息在单位财务决算中的作用,又不利于会计对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单位,其经费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取消了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机关经费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预防和阻止了单位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但是,由于单位对以前的会计核算制度较为熟悉,能够及时掌握资金的运用情况,而委派制的实施却使单位的财务活动不能与会计工作直接相连,使单位负责人很难对自己的资金运用做到心中有数,也就使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挥其在单位财务中的作用。
4对搞好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实行会计委派制,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要使其优越充分发挥出来,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建议还应注意。
4.1改革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在会计委派制实施以前,会计人员是单位的一员,由于受工资、奖金、升迁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对领导往往唯命是从,不能有效地行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因此,实施会计委派制,应首先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将委派人员的编制和工资明确在财政部门或其相应的会计委派管理部门,使委派会计人员能够理直气壮地执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委派人员的后续管理机制,提高他们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会计人员的管理上,尤其要注意不应存“另类编制”。这样,容易挫伤委派会计人员对自己从事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对委派人员与财政系统内部人员应一视同仁,除按规定正常的轮岗外,可根据其表现和工作需要在财政系统内部进行流动。这样,即可引进竞争机智,又能为长期从事财政管理的干部提供到一线实践的机会。此外,对委派人员建立述职和奖惩制度,使综合素质高的委派人员脱颖而出。
4.2强化会计委派的服务职能
强化委派人员的服务意识,自觉与单位融为一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财务管理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其次要严把选人关,确保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好的人选进会计委派队伍。同时要抓好委派人员的继续教育,让他们及时地掌握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会计委派机构要简化工作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益。
4.3理顺管理机构内部关系,提高各项管理
在会计委派制实施以前,各地大多出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会计委派制应当与预算外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制相互协调和配合,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和增加财政负担。实行会计委派又同时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的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责任应主要由委派人员承但,可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审批月份或季度的开支计划,由委派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不再进行日常检查,可以集中精力对大的资金流向予以监督和控制。而政府采购机构可尝试与会计委派管理机构予以合并,既可减少人员编制,减轻支出负担,又可以保证政府采购实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