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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期待以久的新会计准则,此次新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虽然目前新准则仅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但是国有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据悉,财政部计划对新准则的未来实施作出总体部署,未来3年准则实施范围将扩至全部大中型国企,而2008年准则实施范围即将扩大到央企。因此,国有企业已站在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大门口,一些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进行试点。新准则作为日趋全球化经济社会的通用规则,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何稳健地跨入这扇世纪之门,是国有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管部门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新课题。
新准则一经颁布,立即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响,有赞成叫好的,也有心存疑虑的,有人认为新准则能够提高财务报表质量,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新准则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利润操纵空间??也许很多国有企业的决策管理层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新准则到底新在哪里?对企业来说影响到底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为什么说新准则是我国会计行业的颠覆性变革?
对于新会计准则,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剖析:
第一,新会计准则将对整个企业的运作产生根本性影响。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财务会计就是记账编报表,很多企业管理者往往忽略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片面和滞后,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在财务报表中全面及时地反映。虽然原准则对财务信息也有相关要求,但很多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实务中没有真正做到全面性和前瞻性。
而新准则强调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将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到企业经营活动核心的高度,强调企业需要有一个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财务信息能够可靠、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同时,新会计准则更着眼未来,要求财务信息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决策有前瞻性和指导作用,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因此,不论是从深度不是从广度来看,新准则对企业都具有深远影响,新准则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企业的每个人、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都参与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活动之中。
第二,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改革。这一改革不仅是内容上的丰富和更新,更重要的是会计原则的改变和新会计概念的引入。
首先,新准则在理论上改革了会计核算基础原则,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唯一的基本原则,而更强调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的重要性;尤其是“公允价值”概念在新准则中广泛运用,将大幅改变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改变了以前我国会计核算一直以历史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计价基础,意味着市场价值体系的重估。例如,若企业发生1万元的经济业务,在原准则下,按照1万元入账大多不会错,但在新准则下,按1万元入账很可能就错了,经济对象的公允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都需要在会计处理时充分考虑。
其次,新准则引入了新的会计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等。尤其是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将原来的股(债)权投资、应收(应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金融衍生产品等原先不同性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纳入同一概念范畴,并规范会计处理。随着国内企业经济金融环境的完善和复杂化,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能够为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业务提供理论和实务平台。
再次,新准则在内容上也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一方面对一些特殊经济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如股权支付、政府补助、职工薪酬、企业年金等;另一方面对一些特殊行业首次进行了规范,如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保险业等;此外,新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如财务列报、合并报表、每股收益等。
由此可见,新准则的实施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大变革,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新准则可能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对其产生影响:
企业合并及重组并购
合并财务报表是很多大型国有企业的重要财务工作。关于合并的范围,新准则明确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即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而且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常见的兼并收购,新准则提出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概念,并规定了不同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类似国际准则中的“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资产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历史成本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国有企业中也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原准则并没有相关规范。而新准则根据我国现实情况结合国际通行方法,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年限内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但是对如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根据其拨款时的规定处理(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对国有企业来说并不是新名词,8项减值准备的概念早已普遍运用。而新准则主要是明确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以防止企业进行利润操纵。但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而存货、应收款项、短期投资等其他资产减值应根据其适用的其他具体准则规定。此外,新准则在减值准备中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当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时,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并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
许多国有企业都持有一定的土地和房产,新准则引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概念,就是为了规范企业持有非自用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以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准则规定了满足一定条件时,企业可以按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要求公允价值的变动将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此,如果企业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今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将直接反映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之中。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也是国有企业在进行重组改制、优化资产的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债务重组溢利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按新准则规定,一旦企业获得债务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这一重大改变将对重组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很大影响。
特殊行业
很多国有企业均涉及多种基础行业,因此在新准则中,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套期保值等这些全新的会计准则对这些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将产生根本性影响。
此外,股权支付、企业年金、职工薪酬等新准则的运用,也是很多国有企业在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中需认真加以考虑的。
显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产生根本性改变,而针对这一变革,我们的国有企业应该做一些怎样的准备呢?
首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国有企业规模大、子公司众多,一些企业存在信息脱节滞后问题,要做到信息的及时正确并非易事。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很多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原始信息并非仅仅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保证集团内部信息沟通的畅通和正确。
其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以保证会计处理的正确公允。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确定会计处理方面给予企业管理层相当大的选择范围,比如金融资产的划分、公允价值的确定,管理层的意图和判断将对经济交易的价值确定和会计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会计处理的具有一定自由度,目的是避免简单划一的硬性规定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也势必给舞弊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因此,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内控系统能够保证企业对信息的会计处理准确公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意图,而不受或少受某些个人意志的影响。
再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理解而不是对会计准则的生搬硬套,很多方面需要的判断能力超过了财会人员的专业范围,因此企业的财会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会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和运用,甚至导致财务报表的错报漏报。所以,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恰当培训也是顺利实施新准则所必不可少的。财会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准,以处理复杂的会计核算;而管理层也应该掌握新准则的基本理念,了解新准则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的影响,尤其应深刻认识到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任务,而不仅仅是财会人员的事。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走国际化道路,同时又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必须打一场有准备之仗,在各个方面为实施新会计准则打好坚实基础,确保向新准则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