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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当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入手,分析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文章认为应从加强财会法制建设,提高财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等几个方面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内部会计控制;对策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目的主要是向会计主体外部提供会计信息。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可比、清晰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然而,近几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以至于影响企业投资、纳税及相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的各个方面。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拟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探讨,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并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批评指正。
一、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
(一)会计人员行为意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人是高于其他一切的传统观念决定了中国人思考问题喜欢从人本身这个角度来进行,先了解和认识自己,然后再做其他事,这是一种内省式的思维方式。这种中国人所特有的“关系哲学”思维方式造就一种复杂的中国式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基础是建立在共同的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我国会计检查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等审计主体由于人际关系原因,去审核一家公司的年度报告时,首先考虑不是把这项工作怎样做好,而是想如果认真检查会有什么后果,马虎过去又有什么好处。而对于被查单位,自己拿出的虚假会计信息如果得到确认的话,不仅小集体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而且“数字出官”,单位领导会得到奖励和重用。所以,在会计信息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往往不择手段以求蒙混过关。而对于审计方来说,按原则办事,必然会违背“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的“游戏规则”,自己的人际关系很有可能变得异常糟糕。这就导致某些会计师进行财务审查时铤而走险。久而久之,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企业产权制度导致信息不对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权分离形成在经济上一种契约关系。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经营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的增加自身的利益,会存在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更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的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过程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而企业所有者最关心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总希望从企业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利于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向维护所有者方面倾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很难预测,这就使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他们更看重的是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采取与所有者期望相反的会计政策,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三)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多样性的选择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其他财会法规对企业的财会工作提出的具体原则和规范不可能尽善尽美,逻辑严密。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多样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带来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的计算差别,导致会计人员从会计主体考虑、个人利益至上的选择,甚至不惜造假、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实会计信息。此外,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在实践中,当企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企业界出现新领域、新行业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财会法规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企业会计处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四)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定的方法和手续的总称。不少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及时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一些企业的领导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督,而会计人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
(五)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在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准则,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习惯有限,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失真。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难以做到合理、合法。会计人员素质低,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私欲不断膨胀,在物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手段伪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中饱私囊,以至走向犯罪;二是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知识贫乏,缺乏钻研业务和敬业精神,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尤其是对新会计制度知之甚少,工作拖沓,会计基础管理薄弱,家底不清,财产不实,财务管理混乱,无法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加之法律意识日益淡薄,难免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三是部分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驱使,放弃职守,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虚报浮夸,粉饰业绩,隐瞒收入,逃避税收,谋求私利。
二、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加强财会法制建设,提高财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首先,加强财会法制建设,要法治不要人治。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及相关的会计法规、规章,对检查出来的造假行为,把处罚重点放在处理相关责任人个人身上,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要让造假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其次,从源头上遏止造假行为。同时,在财会实践中,必须加强会计法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使各项会计工作有法可依。并且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对有关会计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以提高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另外,在加强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会计法》为中心的各项会计法规的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培养出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受托责任,完善会计信息提供办法
建立、健全有效的受托责任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个健全有效的机制应由强烈的受托责任意识、健全的外部责任机制、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三部分组成。受托责任是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人对那些资源所负有的职责。受托责任是由于受托关系的建立而发生的,受托责任的核心是:“当委托关系建立之后,作为受托人,就要以最大的善意、最经济有效的办法、最严格地按照当事人的意志来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任务。”尽管《会计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但是,在会计实践中,如何要求对单位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负责,对哪些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负责,出现问题,如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关财会法规规范太笼统,认为增加自由裁量权,容易给嫌疑方、公共管理部门人员、司法部门人员带来抗辩漏洞、降低违法成本。
(三)建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强化企业财会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是发展会计准则的主要理由和终极目标。由于不同的企业应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会导致企业间财务比较发生困难,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是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保证的。因此,建立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统一的会计制度就成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之一。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一是不断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协调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基层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全面负责的良性机制;二是明确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确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形式,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内审制度,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防范财务造假,有效堵塞漏洞;四是充分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由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领导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作,变一支笔签字为两支笔签字,使财务总监与经营者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权益,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五)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要求企业为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会计业务、为提高业务素质提供方便。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使会计人员从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方面不落伍。之所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就是因为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就能为企业的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反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就难以处理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之所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就在于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以德治企”的原则,就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反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差,可能因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