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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会计监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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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会计监督问题

会计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空间信息。但由于多种原因,在会计方面还存在着空间信息不真实,对会计监督不到位,监督职能较弱,会计执法犯法的人和事时有发生;为此,要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诚信、守信考核力度,营造良好会计诚信氛围,并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整合会计监督资源,不断提高对会计监督效率。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善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会计监督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发挥会计在经济建设的参谋、服务作用,更好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新常态会计管理部门和会计监督部门丞待研究的问题。笔者就此谈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领导和读者决策参考。

一、会计监督目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从上到下都在追求经济快速、高速发展。在这一大环境、大氛围的气候中,过多过少的存在经济要让,会计监督(财政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社会中介监督等)要让的思想,久而久之,会计监督弱化、会计监督疲软。

第一,会计监督职能较为弱化。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是从会计监督本身来讲,会计监督在退化。当前,我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国上下都在提倡如何为企业、为单位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有的地方甚至为企业悬挂保护牌,没有地方党委、政府的允许、批准,会计监督部门是不能深入企业、单位进行例行会计执法检查监督,会计监督部门不敢闯“禁区”、怕掉“乌纱帽”、怕“移窝”,客观上造成了会计监督部门职能退化,地方的会计监督没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同时,由于会计监督主管部门缺乏对会计监督部门硬性的要求、硬性的考核,致使会计监督部门本身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惹麻烦,即使开展会计执法监督也是在上级业务部门文件要求下,对某一单项进行检查、监督。二是单位、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较为弱化。从企业来看,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大都是董事长、总经理聘用的,受用于企业,会计人员的职责是如何为企业增收节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至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他(她)们是没有完全考虑的,有的企业甚至做假账、违犯财经纪律,搞偷税漏税。再从单位、部门的会计、财务人员来看,能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大部分是单位领导的心腹、嫡系,会计人员的出发点是为单位一把手负责,大多数财务人员对单位领导的意图是言听计从,有的单位为了应付监督部门的检查,突击造假;有的单位会计人员不但不正确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履行会计职责,反而编造假项目报告,骗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丧失了一个会计人员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底线”。

第二,对会计人员的监督、考核不够。目前,行使对会计执法检查监督的部门比较多,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社会中介等。但对会计人员的诚信考核监督,只有财政部门会计局,由于会计人员在取得《会计证》的地点不同,加之会计人员是流动的,财政部门的会计局是很难于对这部分会计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当前,财政部门的会计局只是对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审),再就是在网上对本地取得的《会计证》的会计人员,要进行一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参加全国的会计知识竞赛等,不能完全对一个会计人员的信息进行猎取,尤其是对会计人员的诚信、守信,会计人员的业绩、会计人员奖惩等相关情况的收集、建档,在这方面是比较滞后的,就因为缺少对会计人员的考核、监督,缺少对会计人员的关心、支持、保护,在部门、在企业,会计人员是依附于单位、企业,他(她)看老板的脸色、意图行事。

第三,内部机制形同虚设。目前我国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是比较健全的,也是规范的,有的部门、企业按照相关制度、法规,结合本系统、企业的实际,也进行了财务制度的完善、细化,有的单位、企业对资金的管理、成本核算还行了流程图管理、相应明确责任人,从外表上看,单位、企业的财务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完善的;但深入到内部实质却是摆设,有的是为了应对会计监督部门的检查,有的是为了某项达标进行突击制订上墙的,制度与执行是“两张皮”。比如,现在纪委对单位的接待费开支规定:有被接待单位的公函、有派餐单、有餐费支出明细,且每人控制在50元以内,并且对陪客人数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打造节约型政府;但有的接待单位在公函上打起了主意,本来客人吃了一顿就走了,但派餐单上注明吃了三顿、四顿,把不该列入接待费的费用转移到接待费上,会计人员明知违犯廉政建设纪律,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再从企业执行财经纪律来看,有的是随心所欲,尤其是中小企业、私营企业比较普遍。企业老板为了迎合少数地方政府官员的嗜好和好大喜功,在企业销售收入、利润上作文章,虚列销售收入、夸大企业利润和带动农民增收数额,骗取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奖励、补贴;企业会计人员出据假报表、假文书,践踏了一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为人处事准则。第四,对会计信息失真处理难。现实工作中,对做假账、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偷税漏税、搞会计信息失真的当事人的处理,会计监督者却比较束手,原因是检查监督者对单位有经济惩处权,但对当事人处理难,了不起是会计人员进行不良记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再就是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这就是监督者的“法宝”;但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在单位、在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但处理人却寥寥无几,不是会计监督者不敢处理,是条例、法规没有直接赋予监督者处分人的权力,对违规的单位和事,往往是注重处罚单位,而轻处罚个人,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再度发生。第五,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岗位越重要。会计工作岗位是一个综合工作岗位,既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又要加强财经纪律;既要爱岗敬业、操守准则,有需要会计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理论财会知识和实践能力;但现实生活工作中,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企业综合业务素质并不高。从企业来看,有的中小企业从大学院校招聘了财会专业的毕业生,这部分会计人员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知识严重不足,有的不会成本核算、有的连固定资产折旧都不会,更不用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责表;再从私营企业来看,有的是业主的亲戚、老婆兼任会计,这部分人员一是没有从业资格证;二是不懂财经法律,更不会记账、算账、搞财务活动分析,完全是一个流水账、报报账。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看,由于大多部门(单位)不缺少编制,多年没有新鲜血液流入,从事会计人员大多数是老妈妈、老伯伯了,他们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财务知识,处理日常会计业务凭“老皇历”,但想更新新的财务知识、创新日常管理方法却很难;电算化记账、分析、做报表在这些人面前是可知但不可学、不可会的东西,有的连单位的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编制中的“一上”非要财政部门的对口专业科室指导4-5次,才能编制成功。

二、强化会计监督的对策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和政府今后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良性健康发展既需要机制作保障,更需要坚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去执行,也需要我们会计监督者去监督、去督促落实。

第一,打造良好会计执法氛围。营造良好的会计执法氛围,打造坚持守法,守信光荣;执法犯法可耻的社会环境。当前,为什么会计人员执法犯法,除了对违法人员监督不够,处理不到位的原因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会计人员、社会大环境没有认识到执法犯法是可耻的,缺少一个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机制。为此,强化会计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要营造良好的会计执法环境。把“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当好参谋、参与管理、如实反映、正确核算、遵纪守法、严格监督、厉行节约、勤俭理财、大胆改革、讲究效益”作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当作必修课,时时讲、事事讲。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人和事,使这部分人有光荣感、激励感;对执法犯法,不坚守准则的人和事及时进行曝光和处罚,使之有耻辱感、压力感,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典型人、典型事,使会计人员懂得《会计法》、遵守《会计法》。

第二,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收集整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是一件比较繁杂的事;同时,会计人员的信息也难于全面准确的收集;但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库是今后会计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作为会计人员的娘家人—财政部门的会计局(科)要敢于谋长远,有超前的思维,那就是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系统,按照属地管理或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对当地的会计人员或外地会计人员在本地工作的,进行信息收集。会计人员的信息库包括: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执法业绩等等,数据库要相互联网,资源共享,便于纵向、横向的会计管理部门掌握会计人员的动态,便于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及时、科学的使用会计人员。尤其是对优秀的会计人员,会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荐,使得优秀会计人员资源得以较好的配置,做到发现人才、启用人才、留住人才。

第三,建立会计监督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善单位、企业内部监督。单位、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保证财经纪律正确贯彻执行的真正源泉,只有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自律、会计人员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财经纪律的落实才能沿着健康,良性的轨道前进,所以要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治理结构,健全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要建立企业、单位内控机制,要细化管理条例,只有单位真抓、真落实,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的会计信息才真实、才可靠。要重视会计人员在财务运行活动中的作用,企业、单位的领导要敢于放手、敢于放权,让会计人员正确行使《会计法》赋予的权力,敢于坚持原则,这也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二是要建立会计外部监督。财政监督是财政职能之一,只有通过监督检查,才能使被检查监督的单位、企业服气、服输,才能提升监督者的形象和地位。每年初,财政监督部门根据当年的规划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检点,确定当年检查的行业范围和重点企业、单位,书面通知被检查的单位、企业。然后,通过调阅档案、网上搜索,实地了解观察、召开座谈会、书面调查等方法收集企业、单位的基础资料、管理资料和外部资料等信息资料,了解被监督单位的情况。在检查分析被检查单位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检查结论,包括企业、单位的财务运行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疑点及对报表的影响程度;检查的总体情况,处理的意见等,报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后,再书面下达被检查的单位或企业。同时,要建立监督检查公告、公开制度,促进监督检查结果的透明化。监督检查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客观、公正,及时向公众揭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此同时,要把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会计的绩效,归入会计局(科)的会计人员的信息档案。三是要建立完善会计外部监督。在一个信息公开、经济发达的社会里,媒体、社会公众与单位、政府等其他力量相比,有着其独立性与信息的灵通性。

媒体与社会公众深入社会中间,对周围事物的观察更细致、更认真,也更容易发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舞弊的线索和问题,尤其是新闻媒体可以依靠其职业敏感性发现一些重大的线索,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检查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因此,要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对会计外部监督: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媒体、社会公众的揭发、举报的保护力度,并对检举财务造假者给予奖励,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会计工作监督,使财务造假者无滋生的土壤和生存环境。第四,完善会计法规系统建设。一是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使我国会计准则在基于原则化的基础上进行规则化,尽量消除对同一事项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差异过大的现象。二是加快会计舞弊处理力度立法。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舞弊的处罚力度明显偏弱,一般对会计工作中的假凭证、假帐簿、假报表等虚假信息以及会计违法违纪等问题追究刑事责任比较少,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只是进行轻微行政处罚,民法中也没有关于会计造假的处罚规定。因此,有必要在会计相关立法中加入会计信息使用者因使用会计造假者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而造成投资决策失误,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对会计造假的惩处力度,提高了会计造假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相关利害人对会计信息的关注程度,促进其行使会计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大对会计造假的刑事处罚力度,对会计造假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且社会影响较大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失职会计人员的渎职刑事责任。第五,整合会计监督资源。目前,我国对会计监督的部门很多,有财政、税务、审计、人民银行、银监会、注册(审计)会计师等,而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其各自的分工和侧重点,之所以会出现多头监管等问题,根源还是没有形成会计监督协同监管机制。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就是使当前的多个政府监管主体形成有序、规范的协同合作,并搭建整合起公共信息平台(即政府监管数据库),形成联动效应。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会计规范的制定部门,应处于监督体系的核心位置,由财政部门牵头定期进行各部门联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会同金融、审计、税务、证券监督部门等有监督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经济运行和保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共同协商制定会计监督计划,确定年度会计监督重点行业与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对计划被检查监督的行业、单位,要协商确定负主要监管检查责任的监督部门,例如,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督检查,可考虑证券监督管理机制进行监督,也可以考虑由财政、审计专员办监督;企业,优先考虑税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考虑由财政、审计进行会计监督。

于此同时,财政部门作为统一会计监督主体,从总体负责公共信息平台的搭建,形成政府监督数据库。各专业职能部门检查完毕后,录入数据库,再交由财政部门统一汇集,从而形成统一完整的检查信息系统。通过整合会计监督资源,建立监督信息库,避免重复执法,节约监督资源,提高会计监督效率。第六,提高会计执法者及监管者的综合业务素质。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是一个事实,并且人员“青黄不接”。针对这种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会计执法人员、会计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业务、财政法规等层面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举办培训班、轮流输送到大学院校培训,也可以到企业、到单位进行现场操作、观摩,采取现场演练等方法。要加强会计监督队伍建设。针对当前会计监督人员的不足、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各会计监督部门要向所属主管部门的党委(组)回报争取,充实年青的干部到会计监督队伍中去,并通过短期培训,使之迅速进入“角色”,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吴缨 单位: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