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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水循环经济现状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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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水循环经济现状及策略

本文作者:蔡坚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水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当前运行的水价机制仅仅是以用水量来调控用水量,这种单一、单调、单独的水价形成机制导致了有钱企业或单位可无节制地用水或浪费水。水价问题是导致供水企业亏损的最直接原因。在合理的水价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供水企业就不可能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目前实施的《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以前的0.03~0.06元/m3提高为0.10~0.20元/m3。对超定额取水的,将对超出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与全国相比,湖北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属于中等,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偏低,以武汉为例,1.9元/m3,远低于北京水价3.7元/m3、昆明水价3.75元/m3、济南水价2.95元/m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营费用较高

目前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的建设、运行、管理体制依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传统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污水处理的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这就造成了政府负担过重的局面。要提高污水处理率,就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污水有价排放、有偿处理、有偿使用。同时,制定鼓励污水处理的经济政策,通过价格杠杆,使污水排放的价格略高于处理的价格,污水处理厂只要认真管理、积极经营就会有赢利,且略高于其他行业的赢利水平,这样就会使污水处理有发展潜力,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中有竞争力。

城市污水再生循环利用率较低

目前,城市可利用的水资源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以及城市污水等,但地表水、地下水的开采受到严格限制,异流域调水工程庞大,费用昂贵。因此,城市污水的回用成了极具潜力的可利用水资源,而且日益发展成为城市所必需的第二水源。再生的城市废水可以回用作工业冷却水、农业灌溉水、城市杂用水、景观绿化用水以及补充水源水等。湖北省城市污水的循环利用率只有10%左右,究其原因,城市循环用水规划建设滞后、制度体系缺失,回用水处理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过高是制约城市污水回用的主要因素。

加快湖北省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对策

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建立统一的水务管理体制,以对区域的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是当务之急。

完善法律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节水评估制度、用水、环保审计制度,浪费、污染惩罚制度。各地应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凡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城镇新建和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用水、节水的评估内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制度,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在用水的源头上解决无节制用水和不平衡用水的问题。

改革水价制度,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在资源上,各地应严格实施湖北省刚刚出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一直是影响流域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计价方式上,应抓紧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的水价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按照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农业用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工业、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在保障措施上,逐步推进基于定额的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措施,建立节奖超罚机制。

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

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供水紧张的地区,通过关停并转严格限制耗水量大的项目,控制建设耗水型大的项目,如限制发展化工、造纸、钢铁等用水大户,主要发展机械、电子、高新技术等产业,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供需平衡。此外,将水利用上具有耦合关系的大型企业、单位进行合理集中布局,使工业用水实现“一水多用”。

推广中水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逐步建立城市双管道排水系统,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按质论价,特别是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经处理后可以通过中水管道集中供应工业用水和环境用水。应积极推广中水项目,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同时,增加企业中水利用比例,重点用于锅炉用水、原料水、产品处理、清洗用水、冷却、空调用水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学校、小区单独建设或联合建设小型、中型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再生水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