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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单位采购管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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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单位采购管理探索

政府采购环节的创新

目前福建省农科院的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大致为:采购预算编制→编制采购计划→市场调查→招投标大会→专家打分确定中标供应商。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为例,在整个采购流程中,福建省农科院的采购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1年初采购预算制度

突出采购环节的重要性,在组织上予以重视。成立院采购领导小组,计财处及各研究所设置政府采购责任人,履行全院物资采购的所有相关工作,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资产采购计划,在年初采购预算时说明供应商品牌偏向、规格、品质等信息,然后由采购办统一汇总。这样就能很好地掌握农科院当年预算经费的物资采购情况,有计划地安排采购计划,年末与最终采购的物资进行核对,即可了解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是否到位,资金节约情况。

2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制度

采购办汇总各单位预买设备信息后,开始对预买设备的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各供应商设备的规格、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信息,调查对象为设备供应商、设备使用者(其他科研单位),通过供应商大会,或向省直其他单位和国内其他农科院等单位咨询,以期对预买设备的市场行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为招投标文件的确定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3强化竞价功能的招投标流程

在前期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招标文件中所购物品的技术参数,克服以往招标说明书变相限定供应商的缺陷,可以请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更重要的是,各供应商在投标会议上,对其仪器设备的功能、价格、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配件损耗、配件更换成本等进行介绍,并回答招投标大会上农科院采购专家提出的疑问,直接增强了农科院采购专家对仪器设备的市场行情等信息的掌握程度,降低采购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产品定价过高的问题。

4专家打分决定购买决策制度

福建省农科院组建了仪器设备采购专家数据库,专家来自院内和院外人员,院内专家主要来自各研究所熟悉并使用过这类仪器的使用者,院外专家来自财政厅的省库专家以及省、市直单位和企业同行中仪器设备使用者。对于较专业的、金额较大的设备,院内专家参与所购物资的技术参数的拟定预审。在召开招投标大会之前,组成采购专家组,最终根据投标者的自我陈述、答辩情况、设备功能、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根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各投标者的加权得分,以加权得分第一名的投标者作为最终中标的供应商。专家打分决定中标结果的采购制度有以下3点好处:可以综合考虑仪器设备采购的初始采购成本与后续运营维护的方方面面,使采购决策更加合理;专家当场解答供应商提出的各项质疑,可避免未中标供应商产生异议;防止供应商围标现象发生,避免出现供应商与采购人员勾结的现象。

资产管理环节的创新

福建省农科院资产管理环节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首先,建立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产管理全周期的信息化。福建省农科院建立从资产采购预算、日常验收、登记管理,到资产处置的过程,涵盖了计划、审批、购置、验收、使用、调剂、维修记录等过程的信息平台,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渠道,实现固定资产存量和变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管理,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资产管理需要。通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改造,操作方便、数据采集准确、更新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各资产产权登记数据层层上报、审核、汇总,减少资产管理的难度和强度。其次,建立虚拟实验室,建成农科院内部的资产信息共享系统,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对单价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购置要先由科研处审批是否配置合理,建立院内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为实现农科院内的农业科研资源共享提供数据,逐步实现仪器设备共享,订立共享激励机制;同时,拟建立虚拟实验室,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消除各部门之间内部数据的矛盾及冗余,克服管理的条块化、片面化现象,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统一化。

资产报废环节的创新

事业单位的资产报废需上报财政厅或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间周期长,严重影响了资产拥有者的报废处理积极性。对此,福建省农科院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建立了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协会,并使之成为双方高效直接沟通的桥梁,缩短政策调研时间,使相关新政策的出台更具针对性。第一,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文件时,可参考协会成员提出的政策性建议;第二,加强与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联系,争取在资产报废审批过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资产报废的时间周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废处理的积极性。

基建项目管理的创新

第一,强化财务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福建省农科院计财处选择2名财务工作人员来兼职负责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审计等工作,加强技术培训,使他们能满足复杂的基建项目会计处理工作,逐步实现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第二,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福建省农科院加强了基建项目的监管程序,即基建项目的建设过程由行政处牵头,前线作业管理由基建办负责;而基建项目结算环节由计财处牵头,会计中心负责会计结算事务。这样的结算方式可以强化对基建项目的资金监管力度,保证基建项目的资金安全,实现单位利益最大化。

本文作者:赖福金林斌作者单位:福建省农科院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