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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口增减与经济的关系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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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口增减与经济的关系和建议

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历来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衡量经济发展的一级指标一般为经济增长、经济结构、生活水平。其中经济增长指标作为硬性而且容易量化的指标,是通过GDP来测算;经济结构指标一般用产业结构来说明;生活质量指标可以通过人口增长率、人力资本存量、就业水平、消费水平等指标加以衡量。目前,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深化,生态、环境等资源指标也作为衡量标准之一加以考虑。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已得到相关研究的证明。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2010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占新疆总人口的61.55%。其中,吐鲁番地区、伊犁州直属县市、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7个地州的面积占全疆总面积的49.73%;这7个地州的总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60.30%,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疆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26%,少数民族人口占这些地州总人口的81.92%。①可见,这7个地州是新疆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且这7个地州少数民族人口的过快增长引起了新疆少数民族总人口的快速增长。因此,本文以这7个地州为例来分析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人口增长与GDP的关系

人口增长与GDP之间的关系是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关系中的核心关系。GDP是某一国家或地区当年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是微观层面的企业生产总量的最终价值的总和。企业的生产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把各种投入要素以一定的比例和组织方式结合起来而进行的。投入要素中,劳动力作为重要的投入要素,其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产出量的多少。如果假定劳动者的素质相同,资本无限可取,其他条件保持不变,那么劳动力数量就成为决定产出规模进而决定经济增长、最终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人口是个总量规模概念。人口多并不意味着劳动力丰富。人口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是影响劳动力规模的核心因素。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数量在不断地增长,由1982年的7991100人增加到2010年的13050906人,净增人口5059806人,年均增长率约为1.77%。生产总值1982年为417158万元,占全疆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18%;2010年生产总值为16243780万元,占全疆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87%。可见虽然GDP绝对量增长了37.94倍,但是在全疆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却大幅下滑。1982年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为522元,全疆为488元;2010年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为12616元,全疆为25057元,差距为12441元。①近30年的数据显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增长并未带来相应的经济增长。那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有必要做进一步分析。(一)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与GDP之间长期均衡关系变动的量化分析一般而言,若经济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它们的某种线性组合却表现出平稳性,则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即协整关系。本文对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考察这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变量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检验对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协整检验,如Johansen协整检验;另一种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如CRDW检验、DF检验和ADF检验。本文主要用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协整检验方法,即对回归方程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判断时间序列{xt}和{yt}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首先应判断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同阶单整,如果序列{yt}经过d次差分后具有平稳性,则称该序列为d阶单整序列,表示为I(d)。若同阶单整存在,则说明变量之间有可能存在协整关系。构建长期均衡模型yt=β0+β1xt,采用OLS方法进行估计,这样协整检验就转换为对方程的误差项是否存在单位根的检验,利用方程估计的误差项进行DF检验或ADF检验来确定其平稳性,当检验证明误差项为平稳时间序列时,可以认定时间序列{xt}和{yt}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二)数据来源与实证分析1.数据来源。本文分析所使用的样本取自1978年~2010年的年度数据。数据来源于《新疆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78~2004)》,《新疆统计年鉴》(2006年~2011年)、《新疆五十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编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统计资料(1978年~2010年)》等。GDP为上述7个地州的地区生产总值,代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对现价GDP利用全疆地区生产总值指数按1978年不变价缩减,成为不变价GDP;pop表示7个地州总人口。由于取自然对数能够使趋势线性化,且能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因此分别对GDP和pop取自然对数,取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的统计性质。变换后的变量用lnGDP和lnpop表示。2.实证分析。首先,利用ADF检验对lnGDP和lnpop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lnGDP序列和lnpop序列都是非平稳的。其次,对序列lnGDP和lnpop的单整性进行检验,利用ADF检验后,容易验证lnGDP和lnpop都是一阶单整的,说明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利用OLS法建立lnGDP和lnpop的回归模型,发现该模型存在严重自相关性。可考虑加入适当的滞后项,得到lnGDP与lnpop的分布滞后模型如下:检验结果表明模型通过了各种统计检验。对(1)式两侧同时求期望,得到反映它们之间长期均衡的关系式为:对该式的残差项进行ADF检验,得到适当检验模型为:R2=0.21,ADF=-2.692<-2.653=ADF0.01,因此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从长期来看,少数民族人口每增长1%,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将增长0.375%。人口经济学家认为,人口增长1%,需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4%,这样才能维持原有的水平,所以通常用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弹性系数E来表示二者的协调“度”或“级”。具体取值情况如下表1所示:本研究中,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口之间的长期弹性系数为0.375,根据上表的表述,说明过去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速度过快,已经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负面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形成了过剩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过剩劳动力没能被有效利用,导致经济增长的减弱。另外,由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持力量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虽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支持保证了新疆少数民地区经济的增长,但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有人口增长无经济发展的局面。

二、人口增长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人口增长对不同的产业带来不同的影响。如果人口增长发生在第一产业集中区域,由于对土地资源的依赖性加大,如果没有技术革新,就可能导致严重的贫困。如果人口增长发生在第二产业集中区域,由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新增人口无法在第二产业继续得到就业机会,从而形成新的失业群体。从动态角度看,这会制约第一产业过剩人口继续向第二产业集中的城市和行业转移,因而必须通过向另外一个产业转移来得到就业机会。如果人口增长发生在第三产业集中区域,他们只能在内部消化或转向更高阶的服务领域,或是会出现内部封闭式循环的人口流动压力。为判断新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人口增长属于哪一个产业领域的人口增长,笔者整理了新疆上述7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三次产业构成资料。在1982年~2010年的28年间,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三次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详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低,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高,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很大。这说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属于第一产业集中区域的人口增长,农业部门的潜在过剩人口规模已显性化,加之初步形成向城市流动的趋势,使得农业人口增长出现大流动的混沌趋势变得相对明朗。此外,人口增长和城市化之间不存在绝对的正向或反向关系。一般而言,城市化初期,由于大量工业企业的出现,要求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中。人口增长速度较快的国家或地区为推进工业化进程提供较为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使得上述区域的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进而提高其城镇化水平。但是城市化的基础———工业化进程不加快,只有人口增长,不一定能形成城市化,也不一定能成为城市化的先决条件。本文研究的7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较快,2010年7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总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60.30%,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49.40%。但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城市化程度不高,2010年仅为29.13%,比全疆平均水平低13.53个百分点;最高的地区为阿勒泰地区,其城市化水平为49.77%;少数民族人口规模相当于阿勒泰地区9.62倍、总人口规模相当于阿勒泰地区6.07倍的喀什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仅为22.06%。另外,本文研究的新疆7个少数民族地区拥有8个县级城市,城市工业总产值在全疆城市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到10%,工业化水平很低,这是造成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带来的廉价劳动力不被吸纳为城市人口的根本原因。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劳动力过剩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不能就地得到就业机会,劳动力资源无法充分利用,更谈不上资本化开发。综合而言,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化并不是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或者按照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的模式发展,而是作为行政管理区域或古老商业中心而形成的,因而其传统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大。因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化程度低,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较低,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表现为传统第三产业集中区域的人口增长。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在产业经济的推动中发挥不了核心作用,对工业化程度不高的城市带来更大的就业压力,导致人口区级流动和部门内部的封闭流动。

三、人口增长与生活质量的关系

体现生活质量的基本指标包括就业结构、消费水平、平均预期寿命、人口自然增长率、文教卫生投资等。这些指标和人口增长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系。本文在此分别讨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与就业、人口增长与消费结构以及人口增长与人力资本投资之间的关系。

(一)人口增长与就业的关系一般而言,人口增长会加重就业负担。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高于其他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相对较低导致其无法胜任现代工业岗位的这一弱点,又决定了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空间更加狭小,主要集中在农业和传统服务行业。根据奥肯定律,GDP大概每增加4%,才能解决1%的劳动力就业。但是这种GDP的增长所带来的就业能力的提高,只是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据。由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第二、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低,所以其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未必能带动那么多劳动力就业。目前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第三产业就业压力比较大,有些县级城市的第三产业就业空间,尤其是传统服务业的就业空间已处于饱和状态,第二产业的就业空间也很有限。目前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71%,而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劳动力平均每年以3%的速度增长。如果依照奥肯定律,那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每年应在12%以上才能完全吸纳上述劳动力。考虑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劳动力的就业也靠这平均4.71%的增长率来吸纳,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速度超过生产总值增长所能解决的劳动力就业,导致劳动力过剩问题更加突出。总之,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劳动力就业压力非常大,城市就业空间狭小,第二产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有限,第三产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的就业空间处于饱和状态。如果不积极转变人口增长态势,不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人力资本结构,不加大对第二产业的投资,不加速工业化以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那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将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二)人口增长与消费水平的关系人口增长对消费主要有两种影响:一方面,人口增长带来更多的消费群体可促进消费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人口的过多增长导致购买力的下降,从而导致消费规模的缩小。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规模的扩大将会带动更多的消费数量,使规模化生产成为可能。但是应该看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拥有量比较低,收入水平在全疆处于拉低平均量的边际量状态,消费规模并不大,从需求收入弹性角度表现出来的容量规模并不大(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除了吐鲁番地区和阿勒泰地区之外,其他地州的人均生产总值都在3000美元以下。尤其是总人口占上述7个地州总人口比重高达50.57%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3个地州的人均生产总值都在1300美元以下,距我国规定的3000美元的小康社会标准差得很远。这说明,虽然上述3个地州的消费总量规模从人口增长的数量角度看比较大,但是购买力水平较低。7个地州中只有吐鲁番地区的购买力超过全疆平均水平,其他区域均处于平均水平之下。消费水平的另一个衡量标准为恩格尔系数。根据相关统计分析测算,新疆7个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2010年的恩格尔系数在43%~49%之间,比全疆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37.43%高出5~11个百分点。这说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消费支出中生存型消费支出所占比重比较大,而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较低。总之,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虽然从数量角度具备了消费规模,但是从购买力角度来看,消费规模相对较小;从恩格尔系数的角度看,呈现出来的消费结构较差。这种状态下,如果不加快经济发展,不增加地区生产总值,则人口增长必将导致更多的贫困以及消费和积累之间的恶性循环。

(三)人口增长与人力资本投资之间的关系人口增长毋庸置疑要求增加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投资主要表现在健康支出、正规教育投资、培训支出、迁移投资等。由于无法获得新疆少数民族地区这方面的相关资料,本文只能用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投资量作为主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指标进行分析。由于我国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教育都可以得到保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程度在9年及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2.66%;受教育程度为12年的人口所占比重仅占总人口的7.73%左右;受教育程度在12年以上的人口比重也只有6.35%。这说明在脱离义务或免费教育之后,由于高中教育的学费负担以及高等教育形成的未来期望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少数民族群众在这一领域的投资支出大大降低。此外,虽然国家不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但个人承担的比重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民族居民用于职业教育的投资依然有限。人口增长速度较快所产生的另一个后果是新增人口将会使当年的人均国民收入比例大大减少,同时减少原有人口在人力资本投资领域的追加投资份额,使得人力资本投资无法得到足额追加的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多,因而虽然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每年新增人口仍将会消耗经济增长的3/4左右。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如果以人口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少数民族地区每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以最高值10%来计算,本文测算的新增人口消耗量相当于当年新增地区生产总值总量的30%,即新增人口消耗掉每年新创造价值的近1/3。这说明新疆前述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对人力资本投资起着抑制作用。总之,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过快,由于当地经济结构不合理,原始资本积累不足,城市化水平低等原因,因而对当地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起着抑制作用。四、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结论根据上面的分析,本文得出如下基本结论:第一,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比较显著。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过快,并已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第二,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长率高。第三,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加大了这些地区的就业压力。尤其是在产业结构演变中,劳动力流动规律引起的人口流动并不是按照传统的路径发生,这可能会引起一种非稳定态的人口流动。第四,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引起的就业压力已经明显,潜在失业状态的人口增长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就业问题和社会问题。第五,人口增长压力下,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生活质量没有出现质的飞跃。如果不改变目前的人口增长模式,或不能大幅增加工业化投入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这种机械增长和自然增长综合在一起的人口增长必将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第六,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消费水平不高,消费质量和结构都很不理想。此外,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影响了人力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尤其是资本化利用。

五、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一)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增长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最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过快的人口增长给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经济增长已经由主要依靠劳动力和资源的投入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不高严重制约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应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的人口综合管理和优生优育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加强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造成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力资本差距较大,因而应缩小知识差距,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加大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此外,农村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空间,承担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两大任务,在转型过程中,需要大批拥有文化和劳动技能的人力资本作为支撑。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少数民族人口质量,实现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条件艰苦,劳动效率不高,普遍依赖人口简单扩大再生产来维持生存与发展。经济越不发展,人口控制的难度就越大。因而更要把发展经济与人口控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地区经济的发展为人口控制创造必要的经济基础,从而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践证明,人口问题必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有效地解决就业问题,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逐步优化人口结构。应紧紧抓住大好时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为缓解人口和就业压力奠定基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走上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举措,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和农村应该双管齐下,在城市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以适应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同时应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在农村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四)优化人口配置,减轻就业压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要求产业结构也应不断调整,第一产业人口不断向第二、第三产业流动,形成合理的三次产业人口比例。而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素质较低,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占绝大多数,人口配置不佳。因此,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人口配置,减轻就业压力,已是迫在眉睫的要务。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优化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的产业配置。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把人口负担转变为劳动力丰富的优势,把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变为社会财富的优势,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要下大力气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促使第一产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第二,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突出特色。应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区情特点出发,把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型农林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设林草、农牧、工贸有机结合的生态型农业和农村经济体系;努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在保持和发展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把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培育为加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五)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通过“三个转向”来实现。即从“增长优先”转向“就业优先”,以克服日益增大的劳动就业压力;从追求“大企业大集团战略”转向“大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战略”,以优化企业的组织规模结构;从“轻重失调”的工业经济结构转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资本和技术资源的有效结合,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目前,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密集型传统工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少数民族地区在培育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需要优化企业的规模结构,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创办和发展,逐渐培育起围绕大企业发展的地方性配套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资本技术型企业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协调发展,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产业集群的壮大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在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效益的同时,增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进而缓解城乡就业压力。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在培育中心城市的同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全疆城乡一体化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以绿洲为生存基础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与以高度聚集性为基本特点的城市化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发展中心城市是对城市化高度聚集性的最好选择,能够避免新疆地域广阔造成的人口和经济过度分散,提高空间集中程度,形成一定区域内的经济集聚和规模效益,降低经济社会发展成本,加快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根据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在喀什建立特殊经济开发区的有利时机,“十二五”期间,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选择2个~3个发展条件比较优越的地域培育发展中心城市,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节点,以县域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发展县域经济可统筹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少数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不能“小而全”,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旅)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由于前述7个少数民族地区绝大多数县(市)仍然以农业、农村经济为中心,各县(市)应该以其特色农业为出发点,建立以农业为基础,逐步向工业转变的经济发展体系,以此带动相关产业如加工、包装及运输业的发展,形成初级工业体系产业链,促使县域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地,为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