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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与不合理现象;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思考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大、劳动报酬分配太少、少数人收入受益大、少数人财产比重过大、国家储蓄增速过快、“二元”经济结构存在是导致收入分配扩大的根本原因、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拉大居民间的贫富差距、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应建立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化解城乡二元矛盾、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在我国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与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与不合理现象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条件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个人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与日俱增,个人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不容忽视。它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要实行科学的分配制度,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这不仅有助于妥善处理社会各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且有利于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社会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财产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分配制度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目前我国社会比较突出,并引起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从改革开放之初的绝对平均主义到注重效率、适当拉开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到现在部分社会成员差距过大这样一个过程的转变,使我们认识到,绝对平均不利于提高效率,而收入差距过大,将影响社会公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当今天社会上出现个人收入差距过大,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时候,就必须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与不合理现象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总体上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取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的作用。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脑力劳动者、技术密集领域的劳动者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应看到转型期急剧变动的社会结构及尚存欠缺的调节机制,使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呈“全范围、多层次”扩大之势。目前中国个人收入差距不合理表现在:
(一)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大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其中行业间收入差距与不同群体问差距过大情况呈加速化倾向。普通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仅过低,而且增长慢,过大的收入差距,甚至使“平均工资”指标难以反映普通职工真实的收入增长情况。更值得关注的是,收入扩大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加速,至今仍呈逐年扩大之势。
(二)劳动报酬分配太少
资本分配太多、劳动分配太少,导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偏移。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室介绍,2003年中国劳动分配率(劳动报酬占CDP比重)为57.6%,2005年则降为41.4%,两年之内下降16个百分点。与此对应的则是资本分配的比重提高,达到了1/3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2004—2006年的统计显示,职工工资占CDP比重分别为10.6%、10.8%和11.1%。
(三)少数人收入受益大
尽管改革使大多数人收入有了显著提高,但受益最大的和受益最小的群体相对固定。对于中低收入居民来讲,由于医疗教育改革偏差,使中低收入者医疗教育负担过重,加上住房以卖代租和房价暴涨,使他们受益较小。而极少数的部分群体受益较大。经国家有关部门测算,从家用汽车拥有量、住宅、银行存款分布差距等与收入水平的关系等指标分析,国民收入分配向高收入阶层倾斜态势。
(四)少数人财产比重过大
中国城乡居民财产分布的差距已远远超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目前收入最高的10%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比重已经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财产总额所占比重约为1%。近年来,全国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已是劳动收入(城镇工薪收入和农村经营性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倍。尽管财产分布差距是收入差距逐年累计形成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多数人还不具备依靠财产改善收入的条件。高收人阶层在股市、房市等方面的加速扩张,将进一步加剧收入分配不合理状况。
(五)国家储蓄增速过快
国家和企业储蓄增速明显快于城乡居民储蓄增速。近年来企业的储蓄率在稳步上升,政府的储蓄率也呈急剧上升趋势,而居民储蓄率则在下降。
个人收入分配持续扩大,沉淀了许多社会矛盾,构成了巨大的社会张力,有些甚至到了一触即发的严重程度,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对收人分配进行调整已是形势所迫。
二、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基本因素是我国分配方式变革的结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收入差距特别是初次分配差距的拉大是一种必然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合理的收人差距是一种动力,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有利于激发个人资本投入和智力投入积极性的发挥,是符合改革初衷的。但是,目前我国现实生活中个人收人分配差距扩大,是由许多不合理因素造成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二元”经济结构存在是导致收入分配扩大的根本原因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我国城乡差距之所以显著,这与政策有较大的关系。城乡差距问题在解放前就存在。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提出了加速实现工业化的奋斗目标。于是,政府通过政策和制度手段,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将资本从农业转向工业。据统计,在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过“剪刀差”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在1979—1994年的16年问,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占有了大约15000亿元的收入,同期农业税收总额1755亿元,各项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通过农村税费制度提取农业剩余约12986亿元,农民平均每年的总负担高达811亿元。“剪刀差”的长期存在,是造成我国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近30多年的改革在消除城乡差别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城乡二元体制尚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可统计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到3.23倍,2004年和2005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在3.20倍的高位上。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要更大。
(二)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拉大居民间的贫富差距
制度因素对居民个人收入有着直接的影响。社会经济制度上的缺陷对居民收人分配最有直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低收入者保障不够和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两个方面。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主要体现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不够。由于当前税制还有诸多缺陷,这一方面影响了对高收入者实施有效的税收渊节,另一方面又大大限制了政府对低收入者实施转移支付的能力。一是城乡居民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二是高低收入者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目前,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人中,工薪阶层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一些高收入者却通过各种方式偷漏税,高低收入者的税负不均。三是收入再分配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开征的税种少,税率低,管理不严,偷漏税现象严重,查处困难。由于税收不力,高收入挣得多,交得少,拉大了贫富差距,也刺激了低收入群体的不平衡心理。
(三)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
许多不正常收入乃至非法收入都同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有关。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对的,也极大的激励了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在于许多人似乎忘了先富的前提条件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1984年,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同时伴生的竟是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是股份制改造,在一些地方竞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后一次“免费午餐”。这些年,因为监督机制缺位,甚至是权力的介入,产生大量黑色收入,导致一部分人暴富,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另外,还有一些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西方把这种因享有特权而获得的额外利益的现象称为寻租行为。寻租泛滥,很多人产生严重的不平等。这些不合理收入,使一些人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在新一轮的角逐中,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四)劳动报酬水平偏低、增长幅度偏小,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快速增长,但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并且主要通过初次分配的形式来获得。而初次分配劳动报酬存在水平偏低、增长幅度偏小的情况。此外,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体系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低。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国家财力的制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基本局限于城镇居民,广大农村居民基本上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并且社会保障基金基础脆弱,征收困难,缺口较大,总体保障水平低,没有发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抚恤、社会福利救济和社会保障的补助支出的费用占居民总收入的比例只有3%。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思考
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目前我国社会比较突出,并引起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而且这种趋势还在与日俱增,在社会生活中的负面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这个问题不容忽视,它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怎样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思考:
(一)应建立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化解城乡二元矛盾
关于农民收入的问题,这几年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但是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城乡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2004年、2005年、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6.8%、6.2%和7.4%,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超过6%,是1985年以来的首次。尽管这几年农民收人增长的速度较快,但仍然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所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仍在扩大。2004年和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3.21:1和3.22:1,2006年扩大到3.28:1,绝对额的收入差距达到8172.5元。所以说,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根据上述论断,自2004年以来已经有22个省市陆续取消了农业税,从而标志着中国“以工哺农”时代的来临。不过,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农民人口比重较大,远远超过了别的国家实施“以工哺农”时候的水平,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市场化。借鉴国际经验,加速城市化和乡镇化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快速迁移,建立一个城乡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如何改革分配体制,如何增长广大民众的收入,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部分。对财产性的收入要放在中国当前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来理解,按劳分配一直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的劳动收入在增长,财富也在劳动中不断增长。如何让财富成为资本,成为收入的重要来源,重要的是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而不是“少数群众”拥有。目前我国已经有一部分城镇居民获得了财产性收入,2006年城镇住户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家庭占18.2%,比2002年16.4%提高了1.8%个百分点。但还存在着问题:一是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还很少,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也就是少数高收入者获得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2006年最高收入10%家庭人均拥有财产性收入为1279.28元,而最低收入10%家庭人均只有35.29元。二是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比例还比较低,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仅为244.01元,占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1%。三是获得层次性收入的途径还比较窄。主要通过出租房屋收入所得、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现在看来,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最关键的是劳动收入提高。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现在,国家税收增长过快,是GDP增速的3倍。因此,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可行的办法就是适当减税。建立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企业员工工资的增长与企业收入增长保持同步。二是企业员工货币工资要与物价指数挂钩。现在物价指数在涨,而居民收入增长相对过慢。另外,在经济转轨中,国有财富的转化与分配制度要做到公平公正,否则,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最初始的地方就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公,这不仅不能为广大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而且还会人为制造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导致社会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三)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惩治腐败
非法非正常收入等分配不公现象搞乱了经济秩序,极大地抵消了扩张政策的效力。利用权力、地位致富的人手中掌握资金虽多,但是,既不会用于投资也因职务高消费而无需再消费,故使大量资金不能形成国内有效需求。分配不公使部分人将主要精力放在钻政策空子、投机钻营牟、取暴利,而非法致富上,根本不会借助正当的生产经营来做大企业、扩大生产、发展经济,而谋求合法利益。分配不公会带来一定的经济风险,加剧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加深城乡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由经济违法及腐败造成的贫富悬殊性质恶劣,已引起人们的不满,对此进行依法治理已刻不容缓。对侵吞公有财产、偷逃漏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取得的收入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通过立法规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税法,加强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条件与环境。
(四)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扩张需求总量
要改变我国低收人群体特别庞大的现状,唯一的办法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迅速压缩低收入群体,扩张中等收入群体。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约为15%~20%,按照“橄榄型”最佳结构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应扩大到35%~40%。当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应采取下列措施:大力发展经济,兴办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和优质高效农业,大量吸纳高素质劳动者,形成较高回报,积极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多方面探索按要素分配的途径,为中低收入者获取资产性收益创造条件;想方设法为低收入者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机会,提高能力素质,努力增加中高级劳动者人数,扩大就业;拆除城乡壁垒,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等等。
总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个人收入在快速增长,致使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由于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健全、少数人通过非法权力与手段获取不正常与非法收入、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原因,致使不同人民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这虽有它的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随之产生一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推进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迅速建立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强法制建设以消除非法正常收入现象、兴办新型产业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有效的长期保持不同群体收入增长中的适当而合理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