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企业债券市场发育迟缓原因及建议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目前,我国企业的外部融资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和股票市场,1997年到1999年的三年中,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均在1000亿元左右,而通过债券融资仅有几百亿元。1999年我国共s行企业债券420亿元,这仅占当年GDP总值8.2万亿元的0.5l%,而同年美国的企业债券发行额达到2500亿美元,占当年GDP的3%,企业债券的发行量为同期股票发行量的5.8倍。在当前的经济情况下,给企业债券市场以准确定位,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其发展,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实力增强,甚至对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在西方,企业债券市场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之按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发行的规定来说,“门槛”并不高。如: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发债企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等。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仍然很低,1999年底,我国通过债券融资总额也仅为3000亿元左右,对企业融资所起的作用很有限。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l、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我国政府和企业尚未能把企业债券当作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当作项目资金不足的补充。政府在利率、利息税等方面的限制使企业债券收益低,回收周期长,与国债、股票相比在各方面都有劣势。在企业改革及金融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银企之间虚拟的债权债务关系使得银行不能摆脱对企业的软约束。而企业债券面对的是社会投资者,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面临破产清偿的诉讼,企业债券的约束力要远大于银行债权的约束力;按《公司法》的要求,发行股票也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我国企业更愿意选择贷款和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企业债券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低。我国现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是在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其核心主要是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这种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确定所需要的资金量,然后选择所偏爱的方式筹资。而我国的计划额度管理发行体制,即企业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经计委核准发行后,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债券发行的选择申请材料。这种“配额制”使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机会发行债券。同时,企业债券的定价采用行政定价方式,缺乏灵活性。由于企业债券所参照的储蓄存款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这使企业债券有了较大的政策风险。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也十分有限,目前发行的多是期限在3年以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而且利率单一。
3、企业债券偿付风险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一些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财务管理不善、资金运作效率不高、效益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发行债券,以至干到期不能偿还。有资料显示,我国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约占需兑付余额的11%。一些企业只能用“挖肉补疮”的办法从其它渠道拆借资金偿还到期债券,这不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也给企业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2000年,新《企业债券上市规则》虽提高了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强化了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上市债券的质量,但这也只能把住上市关,未能把住发行关。
4、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不记全。信用评级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信息,它反映了社会对企业的信任程度,西方国家都有很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尚不完善,全国没有统一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评级机构对投资者也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企业债券在发行中采用自愿评级的办法,实践中真正去评级的企业也多是想尽各种办法评出高等级,而且评级机构的跟踪调查也很少,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变化。这样既使债券的信誉受到影响,也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
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1、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债券的直要意义。企业债券并非只是项目资金缺口的补充措施,直接融资也并不单纯是指争取上市额度发行股票,企业要把债券真正作为除信贷、股票、外资之外的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虽然利用股票融资在企业效益不佳时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这种低风险也意味着在企业盈利时新增资产也永远属于股东,而企业债券在偿还本息之后新增资产即归企业所有。如果有更多的绩优企业发行债券,改变企业债券的形象,帮助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也就能引导居民的金融资产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
2、政府改变发行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激发企业发行债券的潜在需求。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批制度,逐步向核准制过渡。政府应该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配额”控制,严格审核企业的债券发行申请,监督发行企业是否公布真实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证公平竞争秩序等。核准制能够保证企业债券质量与信誉的提高,避免无举债能力的企业发行债券,也能让投资者在掌握了更多发债企业信息的情况下作出理性的投资行为,规避不正常的风险。
企业债券市场要寻求发展,就要对现行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变现行的信贷资金供给体制,给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以发展空间。首先要有计划地扩大发行规模,实行灵活的发行方式,如实行由发行审核委员会统一审批发行,然后由承销商在营业部内柜台发售,也可采用商业银行柜台分销的办法以便于各层次投资者的买卖。此外要鼓励开发债券新品种,视企业经济效益和信用等级的不同,采取多种利率类型,以及多样化的还本付息方式,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在企业债券定价方面,在改革现行利率体制、人民币基准利率形成之前,可参照国际证券市场惯例,在同期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增加几个基本点,基本点的大小取决于发行债券企业的信用等级。同时,要考虑债券承销与发行价格挂钩,形成竞争性的企业债券发行市场。
3、有效控制风险。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核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历年对银行信贷的偿还情况,将企业债券的发行与企业历史经营业绩真正联系起来。对违规发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规范企业发债的资格,保证投资者能得到真实的信息,必须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整顿债券评级机构,严格在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9家机构进行评级的规定:强化抵押与债券担保人制度,尽可能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企业未按发行公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应采取制约手段。有些举债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风险大的项目。要解决企业违约使用资金的问题,只有提升企业违约成本,采取负激励手段,才能使企业。投资者的利益达到一致。
保险公司为投资者认购企业债券提供保险。尽管国家相关法律条例赋予投资者在债券不能按期兑付时行使债权人的有关权利,但一旦企业真的不能兑付时,力量薄弱的中小投资者往往无法行使这一法定的权利。投资者迫切需要有机构为他们争取合法的利益,保险公司则不失为一个适合的选择。
4、解决市场问题,培育企业债券二级市场,探索企业债券场外交易。在加大企业债券一级市场的发行量,扩大上市规模,企业债券的品种、期限增加后,可以推进记账式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建立统一的企业债券登记、托管、清算体系,使企业债券的上市、交易、托管和清算更为方便。交易中可以在达到一定规模的券商中采用柜台交易的做法,即通过营业部间的联网对委托买卖进行撮合,使投资者比较容易地买到非证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此外,还有必要发展开放式基金,因为个人投资必须先有集资的渠道,集资后再去投资债券、股票。近几十年,发达国家的各种开放式基金,如保险基金、退休基金等发展非常快,解决了投资渠道问题。我国目前的基金是封闭式基金,没有赎回机制,投资人只能卖出。而随时销售、随时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