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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是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存在问题。影响二者关系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偏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及银行对资本市场发展认识不足等。应采取的对策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完善担保体系,同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转变营销观念,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等。
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难与银行放款难现象较为突出,这说明银行与企业二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中小企业和银行这种非正常的关系不但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银行业的效益。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资金需求量大,所以对银行业来讲,这无疑是一个巨大而尚未有效开发的市场。银行要想占领这一市场,中小企业要想取得贷款,二者就必须建立良好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一、影响银行与中小企业关系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偏低,银行普遍存在“惜贷”行为
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末,在中行、建行、农行、工行及交行开户的62656户改制企业中,有32140户被金融债权管理部门认定为逃废金融债务,占改制企业的51.29%,其中多数为中小企业。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信用体系极不完善,许多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观念,在交易和融资关系中不讲信用,一些企业只想贷款,根本就不想还贷,一些企业借兼并、破产、重组之机,假破产,真逃债,大量银行债权难以收回,再加上地方保护、政府干预和惩治失信行为的法律缺位,使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加重。作为银行来讲,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层层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了严格的贷款责任制,提高了放贷条件,出现了较为普遍的“惜贷”行为。
(二)信息不对称使银行和中小企业关系疏远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的一方拥有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没有,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相关信息,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在金融市场上,作为借款者的企业一般比银行更清楚投资项目成功的概率和偿还贷款的条件及动机。由于信息不对称,就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信贷市场上,银行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可能对银行利益的侵犯,极可能选择不发放或少发放贷款。这就是逆向选择,它发生在贷款之前;另外,在贷款发放以后,企业受高利润吸引,很可能改变贷款合约中承诺的用途,去从事高风险同时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投资项目,这就可能造成贷款难以归还,因此,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会降低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意愿。与大企业相比,由于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登记、评估、监督等方面的机制不完善,银行很难了解和掌握其真实信息,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起点低,管理不规范,相当一部分企业为避税,做虚假报表,银行很难从其报表上的数字评价其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之,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导致银企关系疏远,是影响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
1999年6月,国家经贸秀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随后,我国许多城市相继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但各地担保机构的设立、运作方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缺乏统一的运作规范,担保机构存在较多问题,再加之担保机构性质模糊,多数是盈利性机构,他们除了收取定额担保费和保证金外,还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担保难。
二、改进银行与中小企业关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良好的信用体系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社会信用环境的好坏越来越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关系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能否缓解的突出问题。2001年4月,国家经贸委、工商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是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针对目前中小企业缺信普遍的现象,各地政府应下大力量,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信用制度的建立,主要应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来完成,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规则,行使监管职能,指导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制定中介机构的相关执行规范,提高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的约束力。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和整理中小企业信息档案、资料,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信用信息的开放和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政府应做出明确规定,防止产生行业不正当竞争。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的数据库与信用中介机构建立的数据库侧重点应不一样,而且可实现某种程度的共享。在对信用信息公开披露时,还要特别注意个人隐私权的保护。3.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在当今,违约现象很严重,违约成本低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减少违约的发生,必须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增加违约人的违约成本,严肃惩处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1.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层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是政府应当提供的解决信贷市场失效的一种公共产品。担保机构运转所需的资金,应当由政府提供。由于我国的财政收入比较分散,中央政府财力相对薄弱,因此,可以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担保机构所需的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中央政府重点对一些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担保机构进行扶持。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确定担保基金的正常增长计划。
2.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不是自负盈亏公司,不能从事盈利活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应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不能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容易造成认识不一,多头管理,导致都不管理,形成放任自流。因此,国家要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建的同时,应明确授权一个政府部门管理和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对担保机构的运作方式,特别是担保机制、担保的程序、担保倍数、资信和评估、担保收费标准等进行规范和管理。
3.处理好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
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的担保机构在体制和机制方面没有统一规范,担保机构同各家银行在担保倍数、担保比例、担保实施方式等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有些担保机构只同少数几家银行有担保业务关系,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担保贷款业务,也不利于中小企业公平地获得信贷担保。我国在处理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时,应对不同担保机构同银行之间在担保倍数、担保比例、协作银行的选择、理赔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总之,有了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方能使担保机构真正成为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缓解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矛盾,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转变营销观念,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
1.进一步转变营销观念,努力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
营销观念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思想框架,它是决策的基础。商业银行营销的实质是商业银行如何推销自己的金融产品,实现利润目标最大化,因此,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应把扩大市场占有率,追求客户满意放在首位。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已开始注重市场营销,但其营销观念还须进一步转变,把过去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的观念,转变为稳住原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客户的基础上,把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作为投放重点,力争在继续保持原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另外,银行应努力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因为,与客户长期联系,不但能减少收集信息的成本,并且还能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有助于正确判断和识别信贷风险。
2.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
我国的银行体制相对集中,贷款机构主要是几家全国性的大银行,缺少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当前,应深化金融改革,改变金融服务体系由几家银行垄断的局面,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竞争局面,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