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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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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模式选择

摘要:发展社区银行是解决当前我国金融二元结构,帮助中小企业和农户摆脱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鉴于以往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发展的经验教训,社区银行发展之初就必须确立在如何设立、产权规范、准入和退出安排、监管和外部配套制度等方面的模式

关键词:社区银行;模式;制度

社区银行因其服务范围小,经营机制灵活且富有创新活力等特点,能有效化解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和农户摆脱融资困境,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社区银行以其独特的优势为世界各国所广泛实践,并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1985年,社区银行占美国近7000家银行总数中的95%,即使在经过20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业大规模的重组和并购、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混业经营等浪潮洗礼之后,2003年这一比例仍为94%,并且经营效率还在提高。目前,我国金融二元结构和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突出,发展社区银行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由于金融行业的系统风险和社区银行自身潜藏的风险,所以首先就必须在设立模式、产权规范、经营范围、准入退出安排、存款保险、日常监管等方面有良好的规范制度和措施,以避免曾出现过的基层金融秩序混乱以及将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使社区银行从开始就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我国社区银行设立模式选择

(一)将现有的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当前,各个地区的城市信用社、城乡衔接处的农村信用社以及地方政府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市场变化亟待转型,将他们改造为适应当地需要的社区银行,这正好与当前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相统一,易于被金融监管层采纳。这里关键的问题是:(1)实现政企分开,能让民营资本在其重组后的产权结构中有实质性的影响力;(2)仿照国有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的做法,成立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对既有不良资产进行收购、拍卖,或者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自行处理不良资产。从发展角度看,基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未来位于一些中心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具有内在的扩张动力,有可能通过公开上市而成为跨越省份的区域性银行,从而脱离社区银行的范畴。

(二)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成社区银行

据统计,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规模大约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的1/3。与现有银行机构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的创业贡献更大。如果能改变以往只采用“堵”的抑制手段,而辅以“疏”的发展方式,积极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的方式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运营起来,也许将更符合市场化发展规律。这种发展方式虽然短期难以实现,但从长远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把部分基层邮政储蓄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邮政储蓄65%的资金来源于农村,而几乎90%以上的资金都通过转存央行或者以协议存款的方式转存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途径,实现资金从农村到城市的逆向流动。如果邮政储蓄和以普遍服务为特点的邮政业务不能适度分离,那么最终邮政储蓄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农村金融发展,甚至有可能使得邮政汇兑业务畸形化。随着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的开展,可以考虑让部分邮政储蓄机构向社区银行转型。

(四)由民营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

当前民营资本组建民营银行的愿望十分强烈,新组建的银行没有历史包袱,产权清晰,市场目标明确,易于内部管理。我国现阶段有条件采取这种方式的地方主要是东南沿海的城市,而且有些城市已经进入“试点”阶段,比如:温州、台州两市就率先成立了民营社区银行,主要是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组建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在为民便利的同时,要防范民营资本由于趋利动机导致过度扩张而造成的金融风险,因此对民营社区银行的监管将是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

二、发展社区银行的产权模式选择

社区银行产权模式的核心是公司的产权组织形式。其实质就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和制衡,即明确出资人、经营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权利和责任的分配,规定公司治理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议事规则和程序,并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目标和措施等问题。从国外非政策性银行体系的构成来看,一般都大致划分为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大多称为合作信用社,也有称作合作银行的)两大类。而属于商业银行类的社区银行的产权组织形式一般都是股份制,按照股份制公司“两权分离”的要求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按照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实行商业化经营管理。

我国由于区域间历史因素、文化差异及贫富差距较大,社区银行的设立可采取股份商业银行模式的社区银行和股份合作制模式的社区银行以及合作制的乡村社区银行三种模式。在广大县域和金融不发达地区应把农村信用社转化为合作制的乡村社区银行;一些区域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地级市的中小银行机构经过重新整合,可以组建成股份合作制模式的社区银行;一些全国中心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县、地级市的中小金融机构经过重新整合,可以组建成股份制模式的社区银行。

社区银行要按照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来调整产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对于将改造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社区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还存在“所有者缺位”的制度缺陷,要使公司治理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通过引进外资和国内民营资本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造。目前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民营资本对参股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我们可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向他们出让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这样,既可以改变地方政府“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又可以通过这些境外机构投资者引进国际银行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发挥他们在银行治理机制中的作用,真正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行长经营班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对于欲改造为合作制社区银行的城乡信用社来说,应以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为投资入股的主体,鼓励引进民间资本和适度引进外资,还可以通过定向或不定向发行金融债券的方式筹措资本。而乡村社区银行应大力吸收当地农民、农村工商户、农村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入股。对于新建的社区银行则一开始就要按照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起现代股份公司组织形式。

三、社区银行准入退出模式选择

(一)准入模式选择

可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公平竞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社区服务以及商业化原则设计准入机制,制定严格、清晰、全面的准入标准,对社区银行的产权制度、股东人数、资本金、股权结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管理系统和内部控制程序、公司治理结构等各个方面制定严格、明确的标准。从机构准入管理、区域准入管理、业务准入管理、人员准入管理等四个方面着手设计方案。从机构准入管理来看,如上所述,既可以对存量进行转型也可以增量新建。从区域准入来看,只有限定经营区域,适量发展,才能促使社区银行填补市场漏洞,发挥比较优势,致力于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这一细分市场。另外,由于社区银行与中小企业发展及社区住户数量高度相关,因此,在一定区域选择时应注意所在地中小企业发展程度和住户数与社区银行生存发展业务空间的相容性。在业务准入方面,为了始终贯彻社区银行为社区服务的宗旨,应仿效国外尤其是美国的管理办法,对社区银行吸收社区外存款的比例、对社区外的企业发放贷款的比例都要有一定的限制。同时要对社区银行满足所在社区金融服务需求的程度进行评级,并据此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优惠。社区银行在设立初期,其业务范围应主要集中于存贷款、票据贴现、收付款、买卖国债等传统业务方面。如果经营业绩持续走好,可以适当放宽业务范围。对社区银行管理人员要进行严格考试、测评、审查,这是因为银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又是杠杆比例高、风险较大的行业,所以从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可以像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一样,采用任职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考试制度来聘用社区银行从业人员。

(二)退出模式选择

社区银行的有效退出机制必须改变目前以行政为主导的模式,按照法制化原则进行。一开始就要制定社区银行的退出标准,这样才能使股东和债权人积极地去监督管理层,股东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才会形成。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社区银行达到退出标准后,必须按市场化手段进行退市,即通过兼并或破产程序来退出,这就需要培育、发展我国的不良资产商业化交易二级市场。坚持有序、分级退出的原则,就是要根据社区银行问题的严重程度实行分步骤地退出市场,同时实行一定的监管救助措施,而不是一下子就关闭整个银行。如果社区银行只是某一方面的业务出现问题、风险管理能力差,则可以限制社区银行这部分业务的开展。还必须正确区分流动性风险和支付风险。对发生流动性风险的银行要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而支付风险属实质性风险,一旦出现必须强制社区银行退出。就退出标准来说,目前比较适宜采用资本充足率标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需要制定社区银行的多级预警指标体系。

社区银行的市场退出,还必须考虑存款人的利益问题。银行的破产并不等于银行存款人的破产。应当采取诸如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避免银行破产引起社会动荡。世界各国的经验反复证明,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就没有中小银行。保护小额存款人是一种法定责任,可以通过存款保险基金或事后征缴费用来支持。存款保险机构根据规则和程序对退出银行的存款人利益提供保障。传统的国家信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提供了隐性担保,但主要是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提供了担保,而对于我国将来要大力发展的社区银行来说,由于其产权结构趋于多元化并主要以私有产权为主,所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了。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其吸收重大损失的能力,所以将在问题机构的处理和失败机构的市场退出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可以采取分步骤、分层次(或分类别)方法来构建。即在全国性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先在隐性存款担保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过渡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先建立低层次区域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让经营较好的社区银行先建立保险体系,再逐步吸纳经营状况得到改善的社区银行加入这一体系,最后再在这一层次上建立全国性存款保险制度。

四、社区银行监管模式选择

(一)二元化的监管主体模式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例如,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货币审计署、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储备保险公司三个相互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组成。货币审计署代表联邦政府审批和签发按联邦法律注册的国民银行的营业许可证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各州政府则负责审批按州的法律申请注册的州内银行的营业许可,同时相应设立对州内银行的监管机构。中国已经成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把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但除了横向管理的多元化以外,还应当进一步考虑纵向管理的分权化。笔者建议,下一步,国家应当把对社区银行的审批权与监管权下放给省一级地方政府,与此同时,国家逐步撤销对这些金融机构的信用保证,地方政府应着手负责社区银行的监督管理和建立地方性金融安全网,银监会对地方金融机构仍然拥有业务指导权、发生重大违规事件时的执照吊销权力。这实际上是对全国性的大型金融机构(产权以国有资本为主)与地方性的社区银行(产权以民间资本为主)实行分而治之的二元管理体制,将有利于管理和分散金融风险、加快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有利于社区银行的发展壮大。

(二)日常监管内容选择

在对社区银行进行监管时,一定要结合社区银行自身的风险特征,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和监管手段。监管机构将主要从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系统、合规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完善和加强对社区银行的监管。监管手段主要应包括日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两种。

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是社区银行有效防范风险的根本保证。在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框架下,监管机构要首先评价社区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进而决定要采取的监管措施。如果社区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系统比较完善,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控制、监测各种风险,则监管部门可以减少现场检查频率和检查工作量,从而降低社区银行的监管成本和节约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否则,要加大监管力度。可要求银行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如:贷款的市场开发、审批和事后的风险管理职能要相互分离,资金的交易、结算、风险管理职能要分离,等等。

在合规性监管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社区银行对关联企业的贷款所占的比率问题,可要求社区银行定期批露关联贷款信息,防止部分股东利用投资社区银行的方式变相圈钱,损害广大储户的利益。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再投资方案,可规定我国社区银行对所在社区的最低融资比例。另外,社区银行日常经营要符合国家关于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鉴于社区银行的行业集中度和贷款风险集中度较高,而且贷款金额较小,贷款客户比较分散,为了实施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应制定规范的信贷管理政策、程序并严格执行;把企业的有限责任转变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个人的无限责任;大力搜集客户信息,清除“信息不透明”的障碍;打造素质高、自律性强的客户经理队伍。

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由于社区银行的贷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因此,社区银行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存贷款比率,同时要保证资产、负债的期限相匹配。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分析社区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如出现流动性风险加大的情况,则要及时提示社区银行对风险管理加以改进;另一方面对于社区银行存在的临时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应协调中央银行对其提供再贷款、再贴现的流动性资金支持。

社区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资本金规模较小,为了防止社区银行盲目扩张,损害广大存款人的利益,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其资本充足率的监管。社区银行信用级别较低,筹资的能力较差,因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风险较大,所以,很多学者建议,相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应保持更高的资本充足率。

外部配套支持政策与措施

在完善支持社区银行发展的配套机制建设方面,我们可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美国,为了分散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其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包括社区银行在内的各种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一般做法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企业10万美元以下银行贷款提供贷款总额80%的担保,10万美元和75万美元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75%的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除此之外,美国还有一批贷款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司在贷款担保中发挥积极作用。美国小企业局的经验我国可以借鉴,同时还可根据本土的实际,发挥地方企业商会的担保功能,鼓励民间成立贷款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司等,以缓解社区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集中的压力。由于社区银行规模实力较弱,其服务对象——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又对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国外普遍都对社区银行实行政策倾斜,我们同样可以借鉴。例如,在更有弹性的存贷款利率期限结构、贷款贴息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还可以像美国的社区银行领域一样,成立多个行业性的、自律性质的协会。例如,美国银行家协会专门设立了社区银行分会,全美范围内成立了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等组织,独立社区银行协会目前拥有5500多家由社区银行组成的会员。这些行业性的组织在组织统一的社区金融机构培训、促进社区银行新产品开发、沟通社区银行与政策和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最后,针对我国征信制度还十分薄弱的状况,政府部门和金融管理当局还应加强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建设,逐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为社区银行发展提供外部保障。这些配套机制对分散社区银行的经营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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