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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目标是盈利,盈利也就成为商业银行考核分支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一个主要指标。当前,各家商业银行大都以利润绝对额或资产收益率来考核利润。但是,对于一些成立时间不长的机构,其利润额在不同年度间有时差别相当大。笔者认为,利润额和资产收益率只是简单的利润考核指标,没有考虑,或者可以说较少考虑风险因素。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可能比较适用。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稳健经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又面临着较高的风险,高风险与高收益之间存在矛盾。而运用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能够兼顾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可以较好地避免银行经营的短期行为。
一、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即计算期利润额与计算期末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比例。
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计算出的资产总额。我国目前根据不同的资产种类,设定了6个档次的风险权数,即0、10%、20%、50%、70%、100%。下面我们以甲、乙两家银行为例介绍加权风险资产的具体计算方法。
假设甲、乙银行为一家商业银行的两个分支机构。*年,甲银行实现税前利润(以下简称利润)9500万元;乙银行实现利润11500万元。同时,*年末,两家银行的资产余额均为100亿元,其具体资产结构如下表(由于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较为复杂,故简单地不分细项计算,且风险权重以100%计算)。
甲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状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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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风险权重(%)加权风险额
一、表内资产
(一)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1000
(二)存放同业2100.2
(三)国债投资1000
(四)各类贷款60
1.国家特大型企业保证贷款205010
2.房屋抵押贷款15507.5
3.人民币存单质押贷款1000
4.其他贷款1510015
(五)同业拆借8
1.境内商业银行6100.6
2.境外商业银行(一级国家)2100.2
(六)其他1010010
小计10043.5
二、表外资产2020
合计1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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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状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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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风险权重(%)加权风险额
一、表内资产
(一)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900
(二)存放同业1100.1
(三)国债投资500
(四)各类贷款67
1.国家特大型企业保证贷款10505
2.房屋抵押贷款10505
3.人民币存单质押贷款1000
4.其他贷款3710037
(五)同业拆借8
1.境内商业银行6100.6
2.境外商业银行(一级国家)2100.2
(六)其他1010010
小计10057.9
二、表外资产2525
合计1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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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表格,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一组数据:
甲银行:利润额:9500万元
资产收益率:0.95/100=0.95%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0.95/63.5=1.50%
乙银行:利润额:11500万元
资产收益率:1.15/100=1.15%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1.15/82.9=1.39%
二、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分析上述甲、乙两家银行资产规模相同。从利润绝对额上看,乙银行比甲银行高2000万元;从资产利润率上看,乙银行比甲银行高0.2个百分点。单从这两个指标分析,我们可以说乙银行*年的经营效益明显好于甲银行。如果两家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接近的话,我们甚至可以说乙银行的经营业绩非常显著。
但是,从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来看,甲银行为1.50%,乙银行为1.39%,乙银行又比甲银行低0.11个百分点。这一结果为什么与利润额、资产收益率比较结果相反呢?
(一)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虑了风险因素。从安全性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具有较高收益率的资产,其风险总是较大的。因此,风险性较高的资产,理应带来较高的收益率。但是,计算资产利润率的公式中,对产生收益的资产却没有考虑风险因素。一般情况下,贷款的利率要高于投资的利率;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以下的企业贷款利率要高于A级以上企业贷款的利率。这都是因为不同类型资产,其内在的风险不同造成的。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单纯追求利润,短期内发放大量贷款,不重视质量管理,则极易造成商业银行经营的短期行为。
上述甲、乙两家银行,其资产规模相当。但从资产结构上我们可以看出,甲银行经营相对比较稳健。在其资产中,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国债投资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为10%;乙银行的这一比例只有5%,比甲银行低5个百分点。在主要的风险资产贷款中,甲银行风险较高的其他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25%(15/60),而同一比例,乙银行达55.22%(37/67),远远高于甲银行。甲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只有63.5亿元,而乙银行达82.9亿元,高于甲银行19.4亿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与甲银行相比,乙银行经营的风险性相对较高,其绝对收益理应高于甲银行。乙银行2000万元的超额收益部分从理论上讲,如果大于19.4亿元风险资产要求的收益,则说明乙银行的资产收益水平较好;否则,说明其较高的风险资产没有带来相应的高收益。
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从短期看,乙银行会由于大量发放贷款而获得较高收益,因此会受到各种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可能会得到进一步的升迁。但是,一笔不良贷款,只要可以偿还利息,银行就可以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多种手段,使其风险在四、五年后才彻底暴露。乙银行资产风险性较大,其发生资产损失的概率要远远大于甲银行,其后几年的盈利水平可能会低于甲银行。从长远看,其创造的收益就会低于甲银行。
从现实中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大部分来自贷款。但是,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利率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方面仅仅具有一定的浮动权。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目前对利率杠杆还不敏感,在发放贷款时,还不能完全根据贷款的潜在风险来合理地确定适当的利率水平。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部分盈利和资产的风险状况是不对称的。
(二)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虑了表外资产因素。目前,一些产生于表外资产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商业银行利润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但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表外资产风险也越来越引起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重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承兑、开证、保函等业务占比不断提高,手续费等有关收入在商业银行利润中的比例也日益提高。但是,目前各行承兑垫款、信用证垫款等问题也不断出现。表外资产可以为一家商业银行创造利润,但是资产收益率指标只简单地考虑表内业务。资产收益率指标中,分子中含有表外资产创造的收益,而分母中却未包含表外资产,分子分母内涵不一致。
如对于甲、乙两家银行,其表外风险资产分别占加权风险资产总数的31.50%(20/60.5)和30.16%(25/82.9)。即使不考虑风险因素,表外资产与表内资产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20%和25%。从以上比例,足见表外资产对一家银行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只简单地从规模、利润角度出发,大力拓展表外业务,特别是承兑业务发展十分迅速。许多行承兑与贷款的比例都超过了20%,隐含较大的风险,也对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使用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核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应该说更为科学。
三、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扩充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于有关资产,应按照其内含的风险和预计的损失程度,计提对应的相关准备,如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因此,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观点:由于在利润计算中已考虑了风险因素,因此在计算资产收益率时,对资产一方没有必要再考虑风险因素。
从理论上讲,如果商业银行的各种准备计提非常充分,不考虑表外资产因素,直接使用表内资产数计算资产收益率未尝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知道,《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只是从谨慎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商业银行应计提各种准备。但是,对于具体的计提方法,特别是对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家商业银行还是根据自身的判断来计提准备,主观随意性较大。但是,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却是根据每笔资产的形成原因、现状等不同的客观情况,逐笔进行确定的,其可信度相对较高。
因此,对于已计提了各种准备的商业银行,我们可以采取还原各种准备金的方式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即在分子中加入各种准备金的数额,计算出新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称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
假设*年甲、乙两家银行分别计提了各种准备1000万元和1500万元。那么如果不计提各种准备,甲银行实现收益1.05亿元,乙银行实现收益1.30亿元。按此计算,则甲银行的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05÷63.5=1.65%;乙银行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30÷82.9=1.57%。乙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仍小于甲银行。
如果我们以甲银行为标准,认为其经营效益、风险水平相当。那么,对于乙银行来说,其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仍低于甲银行,有以下两种可能:
(一)如果其对资产的风险水平估计充分,计提的1500万元各种准备比较合理,则说明其资产的盈利性不够。如果其税前利润能达到1.2亿元(增加500万元),则其实际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将为1.35÷82.9=1.63%,与甲银行相当。
(二)如果其资产的盈利能力与甲银行相当,则说明其计提的各种准备不足。如果在1.15亿元的利润中,含有2000万元的各种准备,则其实际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将为1.35÷82.9=1.63%,与甲银行相当。
目前,在现有资产机构下,乙银行在提取了1500万元的各种准备后,收益只有1.15亿元,说明其较高的资产风险与其盈利水平很不对称。
四、使用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注意事项目前,按照金融行业监管要求,我国各家商业银行都要按季上报加权风险资产这一指标,因此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应该说比较简单。但是,在实际应用中,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加权风险资产统计的准确性。一方面,目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还未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主体,会计信息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统计需要,所以在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时,许多项目(尤其是贷款)还需要统计人员逐笔核对和手工统计。另一方面,在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中,表外项目的很多指标,其内容和计算方法还比较复杂,一些基层统计人员对其掌握、理解不够,也容易造成统计错误。以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改革,会计核算会逐步走向以客户为中心,则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将更加容易,准确性也将大大提高。
(二)利率使用的自由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仍为各种贷款,如上述举例的甲、乙两家银行,贷款占到资产总数的60%和67%。同时,贷款利息收入也还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但是,目前,我国对贷款利率仍实行管制,商业银行自身尽管有一定的浮动权,但离利率自由化、市场化还有很大的距离。商业银行对于不同的贷款,还不能根据其风险状况自主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与贷款自身内含的风险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对称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运用。目前,我国正在逐步推进利率改革,已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试行,这将对商业银行今后的贷款定价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尽管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相对比较麻烦。但是,笔者认为,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指标,它将盈利与风险、短期与长期较好地结合起来,作为评价商业银行效益的指标,可能更科学、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