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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企业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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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企业贷款风险

[摘要]中小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和“小、急、频”的特点增大了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降低了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对此,已有文献提出组建民营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国有银行民营化、设立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最低比例限制等解决方案。本文认为,讨论中小企业银行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首先要解决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是否能够平衡的问题。为此,本文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风险与收益的结构进行了剖析,研究了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与成本及风险调整后收益的关系,提出了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及风险调整后收益不低于于其他优质贷款的建议利率水平。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贷款抵押;效益;风险

一、研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对中小企业(SmallandMiddle-SizedEnterprise,SME)作出了规定性定义:“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2003年2月19日,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具体规定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划分各行业中小企业的数据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我国约有99.1%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1%,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因此,国家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5条规定:“各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努力改进金融服务,转变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当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从经济理论分析,在转型经济中,中小企业往往是最具活力的部分,它们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最有可能按照经济的比较优势来组织生产。但在这些经济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样面临许多困难,比如法律规章的限制,专业人才的缺乏等等,但是融资难往往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李志赟,2002)[1]。根据企业融资理论,在资本市场完全有效的前提下,考虑到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企业外源融资应首选债权融资。从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看,一般与该理论相吻合。但从目前中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选择看,却与该理论相悖。尽管金融监管当局近年来试图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但其实际效果却未能尽如人意。根据对江浙、广东等地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证研究,尽管银行信贷等外源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意愿的首选,但内源性融资或直接融资仍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基础性资金来源(蔡翠,2001;郭斌/刘曼路,2002;)。中国私营公司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0%-60%以上,而公司债和外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则不到1%,银行贷款大约在20%左右。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融资难问题,各国政府的基本态度是政府不再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而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因此有人提出组建民营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林毅夫,2000;江其务,2001);有人提议国有银行民营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刘沛,2000);也有人主张通过企业债券市场(邱华炳,2000)、股票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王国刚,2001;陈晓红,2001)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还有人提出应从政府、银行、小企业自身三方面共同努力,疏通国有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融资渠道(韩光道,2005)。

本文认为,讨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一个基础问题必须清楚回答: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是否能够平衡?民营银行也好,国有银行民营化也好,规范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经营行为也好,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下,任何一家银行选择融资对象时,必须也只能以贷款的效益性和风险性为标准。因此,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其他贷款的风险与收益特征进行比较分析,是判断银行贷款投向是否理性的基础。二、问题分析及文献综述

现有国内外文献对中小企业贷款面临的成本与风险进行了某些分析。也有部分国外文献对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贷款贷款对银行自身效益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但已有文献主要从小企业贷款对银行总体效益影响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是中小企业贷款的经营成本高。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中小企业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需求也具有批量小、频率高的特点。这使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从各国的比较来看,美国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水平最高,一般可高达3~6个百分点,欧盟为1.5~3个百分点(杨凤娟,2004)[2]。

二是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大,中小企业贷款必须有相对应的风险缓释措施,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利益,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中小企业经营持续时间相对较短,退出市场的概率较高,客观上增大了银行信贷的风险。为此,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虽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但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大多数国家采取政府出面的方式,为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以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采用这种方式的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如美国SBA是联邦政府的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和管理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并于年终向国会听政会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对于符合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SBA可提供最高达90%的贷款担保。具体做法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二是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SBA对他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少量的“快速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郭田勇,2003)[3]。通过以上措施,较大地提高了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各国对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重点也各不相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西方国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是各有侧重的:如美国比较重视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日本在支持中小企业吸收引进技术方面具有特色;意大利比较注重制造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问题;法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就业潜力比较大的服务业型中小企业上;瑞士和西班牙则在解决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上具有特色(郭田勇,2003)。

经济学界对大银行是否应积极开展小企业信贷问题存在有一些争议。Berger等人认为由于对大银行而言同时向大型和小型借款人提供信贷服务存在Williamson管理不经济,小银行(或者说小金融机构)更适合小企业信贷;而一些研究却对此结论表示怀疑,如Jayaratne和Wolken(1999)对小银行在小企业信贷上的成本优势假说进行了检验,认为结果并不支持此观点。林毅夫等(2001)指出,由于信息和交易成本上的问题,如果国家强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将会形成新的激励问题。也有观点认为增加民营金融机构供给不具有充分论据,中国金融市场对民营金融并无明显需求。李志赟(2002)认为我国的银行业高度集中,而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小,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并且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大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成本高、抵押难、风险大”。

在美国,小银行是传统的小企业最大的信贷资金提供者;但近年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Berger%26amp;Udell,1995;Peek%26amp;Rosengren,1998;Ely%26amp;Robinson,2001;Whalen,2001)Kolairi%26amp;Shin(2004)利用美国1994-2001年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表明,在考虑银行风险以后,小企业贷款(小于25万美元)通常对银行ROA(ReturnonAsserts)具有中性或正面影响;小企业贷款具有更高的单位风险ROA;较大规模的银行在小企业贷款中的贡献大于小银行,这一发现与通常所认为的小企业贷款时被迫依靠小银行的认识相反。因此,如果大型与分散的客户代表着银行业务的未来,则小企业贷款能够在提高银行收益率、降低违约风险方面起到正面作用。

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抗风险能力弱,因而贷款风险较高。为此,银行可通过对小企业更密切的监控和合同条款安排来与小企业形成更紧密关系,以减少风险,获得正常利润(Berlin,1994)。Kimball(1997)对专注于小企业贷款业务(小企业贷款占其资产的40%以上)的小银行与其他小银行进行了对比,发现专注类小银行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均值与标准差,更高的非利息收入与贷款损失准备,更高的业务增长率,更低的资本/资产比率。Kolairi,Berner%26amp;Ou比较了小企业贷款银行与其他类型银行的盈利能力与风险,其多变量检验和多元回归分析表明,小企业贷款银行的风险调整后的盈利性仍好于其他类型银行。

Acharya,Hasan%26amp;Saunders(2002)研究了105家意大利银行1993-1999年期间业务分散化与否对银行收益率与风险的影响。作者将银行贷款分为23个行业,六大经济部门,三个经济区域。分散度使用了Hirschman-Herfindahl指数(HHI)来计量(各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的平方和)。他们发现,行业分散度高的银行的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低而风险(可疑及不良贷款率及方差)高,而低风险银行的地理的分散可提高收益、降低风险。他们的结论与Delong(2001)的发现相吻合。

上述风险分散的实证研究的结果与现代证券组合理论中分散化可降低风险的假设并不完全一致。三、我国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效益与风险的比较分析

1、贷款定价的一般论述

由于不具备从银行总体效益角度分析中小企业贷款因素影响显著程度的公共数据条件,国外文献常用的整体效益分析方法受到限制,因此,本文从微观入手,直接从贷款成本与风险计量及贷款定价的组成结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益与风险特征进行分析。

根据贷款定价的基本理论,贷款定价涉及信贷业务的资金成本、经营成本、税负成本、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等多种要素,还要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情况以及与客户谈判地位等因素,才能最终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定价的理论公式为:

贷款目标利率=资金成本率+经营成本率+税负成本率+预期损失率+经济资本目标利润率+/-竞争性浮动。其中,预期损失率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的确定是贷款定价的关键和难点。

银行贷款定价实践中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成本定价和基准利率定价两种[4],其中成本定价公式为:

公式1:贷款价格=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预期收益率

基准利率定价公式为:

公式2:贷款价格=基准利率+违约风险溢价+期限风险溢价

成本定价是商业银行最传统的贷款定价方式,而基准利率定价是国际商业银行运用最广泛的贷款定价方法。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大大促进了我国贷款定价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的探索。

如果我们将公式2中的“基准利率”定义为“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预期收益率”,或将公式1中的“风险成本”定义为“违约风险溢价+期限风险溢价”,则这两个公式实际上表达了相同的含义。

2、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特征分析——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相对较低

衡量贷款风险成本的主要指标是贷款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率=违约率×违约损失率。

(1)中小企业贷款违约率分析

中小企业贷款一般均为抵押、担保贷款。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发挥重要作用不同,尽管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从1992年就开始起步,10年后《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已正式实施,但目前我国担保机构(包括政府参与出资及未参与出资的所有担保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发挥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林平、袁中红(2005)2004年对广东中小企业融资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数据截至至2004年6月30日),有61%的企业从来没有与担保机构发生过关系;调查的全部56家担保机构中,政府完全出资的仅为3家,占比仅为5.36%,政府参与出资的6家,占比10.71%;905笔中小企业银行融资中,抵押贷款810笔,占比89.5%,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95笔,占比10.5%;信用担保贷款中,66.1%的担保人通过借款人反担保等(主要是抵质押)进行风险补偿。这样,中小企业贷款实际上95%以上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抵押(或质押)。因此,本文重点对抵押贷款进行分析。

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采用抵押或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方式发放贷款,是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抑止融资企业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降低小企业贷款违约率的关键之一。蓝虹、穆争社(2004)从理论上分析了融资企业抵押贷款偿还模型:

Π=f(L)-(1+R)L

(1+R)L其中Π为融资企业的利润,L为贷款额度,R为贷款利率,f(L)表示所获收益是融资额度L的函数,C为抵押品价值。由于(1+R)L小于C,融资企业选择不还贷时的机会收益小于机会成本,因此足额抵押情况下偿还贷款是融资企业的占优选择,抵押贷款可以缓解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银行所担心的融资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违约率。

实际数据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以上的理论分析的结论。根据200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东、中、西部六个城市(北京、浙江温州、台州、广东东莞、陕西西安、山东威海)的1105户中小企业融资状况问卷调查结果,中小企业平均有5.4%的贷款不能偿还,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6],明显低于同期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水平(2004年一季度为16.6%)。笔者小范围的调查也表明,对同样信用等级的客户,小企业贷款的违约率整体低于其他贷款。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也呈现明显的地区与行业差别,即并不是所有分行、所有行业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均低于其他客户的不良率。

由于笔者暂时没有获得有足够代表性的实证数据,以证明小企业贷款违约率与相同信用等级的其他客户违约率存在显著差别,因此,本文从谨慎性出发,假定整体而言,小企业贷款客户违约率与其他相同信用等级客户违约率无显著区别。

在这样谨慎性的假设情况下,贷款风险成本的区别主要在于违约损失率的区别。

(2)小企业贷款违约损失率分析

小企业贷款基本都是抵押或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而较大型企业的信用贷款占相当比例。国内外已有研究表明,对同样信用等级的客户,抵押贷款的违约损失率低于信用贷款。从谨慎起见,我们假定较大型企业也全部为抵押贷款。因此,我们只比较小企业抵押贷款与较大型企业抵押贷款的违约损失率。

从理论上分析,与小额抵押物相比,大额抵押物价值评估技术难度更大,评估时更易受借款人有意识的影响,同时处置大额抵押物时市场需求者数量明显减少,需求方议价能力和议价意愿明显增强,因此,整体而言,单个抵押物价值越高,银行快速处置时可能的损失率应越高。笔者的实证研究也表明[7],总体来看,抵押物的回收率与抵押物金额大小成反比。考虑到小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总体而言低于其他贷款,因此,其违约损失率理论上应低于相同信用等级的其他贷款,实证研究也可作如此假设。

经验数据显示,某行信用等级为A+、A级的法人客户平均不良率约分别低于1%、2%,而全部小企业贷款(AA-以上客户比例约为20%,全部为抵押贷款或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不良率平均仅为0.13%;违约损失率均低于50%。本文按谨慎性原则估算,将A+、A级的小企业客户平均违约率分别取1%、2%,违约损失率取50%,则A+、A级的小企业客户预期损失率分别为0.5%与1%,约分别相当于当前短期贷款利率的10%、20%。

3、小企业贷款银行营运成本相对较高

徐洪水(2001)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即使贷款利率上浮30%,对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依然很高[8]。但该文没有提供具体的分析过程,没有进行更有说服力的具体的数据对比分析。郑文红、李健(2002)提出,银行交易成本=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其他交易费用[9]。该文也只提出了上述思辨式的公式,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也没有提供具体的成本数据。

为方便分析,本文将营运成本划分为信贷营运成本和其他营运成本两类,并假定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非信贷营运成本没有显著区别,而信贷营运成本则包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等与信贷业务直接相关的一切成本。

由于小企业每户贷款金额较小(平均每户贷款金额在500万元或以下,如广东地区某银行小企业户均贷款450万元),因此,相应的信贷营运成本明显高于大、中型客户贷款。以某一级分行为例,全行贷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大、中法人客户为3000多户,户均贷款余额为6750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5.9倍;其中贷款余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客户为1100多户,户均贷款余额为16154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小企业贷款余额的38.1倍;因为户均贷款差距巨大,为简化分析,我们将大、中型客户贷款业务的信贷营运成本忽略不计,单独分析、估算小企业贷款的信贷营运成本。

在户均贷款约为500万元的情况下,按平均每名小企业信贷人员(含一线客户经理和二线审批、监测等人员)管理6户企业谨慎测算,平均每名信贷人员管理的小企业贷款为3000万元,同时假设平均一名小企业信贷人员的工资、费用等信贷营运成本为15万元/年,则相应的小企业贷款单位信贷营运成本为:

15/3000=0.005=0.5%

即约为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

4、小企业贷款效益比较分析

为便于比较,我们选择AAA级客户作为比较的基准,即设定其风险成本为0,单位贷款的信贷营运成本也可忽略不计,因此,按贷款定价公式的贷款利率(最优惠利率)为:

RAAA=资金成本+其他营运成本+预期收益率

如该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或3%(参考深圳分行实际情况),则该银行信用业务的最优惠利率(资金成本+其他营运成本+预期收益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或3%。

对小企业贷款的定价,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应的风险与成本的调整。在上述AAA级客户贷款定价的基础上,A+级小企业客户应再加0.5%(A级小企业客户为加1%)的预期风险损失、0.5%的信贷营运成本,即A+级小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A级小企业客户上浮15%)或基准利率上浮17%(A级小企业客户上浮22%)即可实现不低于AAA级客户的效益水平。

与相同信用等级的其他客户比较,小企业贷款定价不需要进行风险调整,但应作成本调整,即利率定价应附加多余的信贷营运成本,约为0.5%,即在相同信用等级客户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上浮10%。

林平、袁中红(2005)2004年对广东地区(主要是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抽样调查的抵押贷款平均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将小企业贷款的上浮利率范围由30%扩大到70%,据笔者了解,此后广东地区国有银行小企业贷款利率的主要区间为基准利率上浮20-45%。

综上,可以认为,在坚持管理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谨慎考虑,对经济发达地区而言,经过风险与成本调整后的小企业贷款利率(以A+级为例)在基准利率上浮约20%时,小企业贷款整体的效益性大致与其他优质贷款相当;贷款利率(以A+级为例)在基准利率上浮约30%时,小企业贷款的效益性好于其他贷款;贷款利率(以A+级为例)在基准利率上浮超过30%时,小企业贷款的效益性明显好于其他贷款。但由于小企业贷款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的地区与行业差别很大,对具体的地区与行业尚需具体分析、估算。【参考文献】

[1]李志赟,银行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2(6):38-45

[2]杨凤娟,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举措及借鉴,经济问题,2004(3):20-21

[3]郭田勇,2003,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国际金融研究,2003(11):44-48

[4]王晓燕、郑光明、潘功胜等,商业银行产品定价研究,金融论坛,2005(5):24-31

[5]林平/袁中红,信用担保机构研究,金融研究,2005(2):133-144

[6]梁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金融研究,2005(5):120-138

[7]何自力,抵押贷款担保效果的实证研究,投资研究,2005(12):17-19

[8]徐洪水,金融缺口和交易成本最小化: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成因研究与政策路径—理论分析与宁波个案实证研究,金融研究,2001(11):47-53

[9]郑文红/李健,银企交易费用及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企业经济,2002(5):1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