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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本质及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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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本质及发展阶段

货币"商品论"曾剥下了货币神秘的外衣,但在不兑换纸币和其它现代货币形式出现之后,人们又在货币的"迷宫"中徘徊。如果象货币"商品论"那样,将货币的本质最终归结为"商品",我们发现那些不是商品的东西可以完全独立执行货币的职能;如果象货币"工具论"那样,把货币的本质归结为一种流通工具,显然又没有揭示出决定货币成为价值流通工具的本质属性,它不过是对货币功能的描述而已。据对诸种货币现象的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就本质而言,货币从来都不是商品,它只不过是在一定历史阶段采取了商品的形式;货币发展过程中,按币值的形成机制划分,可将其分为两大阶段,第一是商品货币阶段;第二是货币不附依于商品而独立存在的阶段。在第一阶段,货币基本上采取商品货币的形式存在;第二阶段货币以独立的形式存在。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标志着货币从第一阶段发展到第二阶段。为叙述方便,下文用纸币代表不兑换纸币和存款货币。

一、纸币可以完全独立执行货币职能,说明货币的本质不是商品

同一事物的本质,在该事物的存在期间是不改变的,改变的只能是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当一种事物的本质发生变化,便说明该事物已转变为另外一种事物。这一原理在我们认识货币本质的过程中告诉我们,若能证明纸币或任何一种货币形式在本质上不是商品,便是证明货币的本质不是商品。因货币的本质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必须是一样的。

要证明纸币是能够独立执行货币职能的货币,而不仅仅是一种价值符号,这就需要它自身具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这两个货币的基本职能。纸币具有流通手段职能,这已被人们普遍认识。因此,剩下的问题只是看纸自身有没有价值尺度、能否独立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我们认为:纸币的价值尺度是客观存在的,并由其自身运动规律直接决定,不需要也不可能由外部规定;纸币的价值尺度是可知的,完全可独立将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其中纸币的价格尺度的内在性是决定纸币自身具有价值尺度职能的最主要因素。

(一)纸币的价值尺度是客观存在的

纸币价值尺度的客观性,就是纸币代表商品价值的客观性。纸币与商品的交换,是遵循纸币代表的价值量与商品的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的。

当纸币与商品交换之后,卖方所持有的纸币就代表着他出售商品的价值,并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在纸币被国家收回退出流通之前,无论被任何人持有,它都客观地代表着一定的商品价值量,它可以和其它商品直接交换。即使它被丢失或被持有人损坏,也不会改变纸币的这种客观性。纸币被丢失若被拾到人占有,说明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从原持有人手中无偿转移到拾到人手中;纸币被丢失后无人拾到或被持有人损坏,这些被丢失或损坏的纸币代表的价值,就会通过减少流通中纸币量--增加流通中纸币单位币值的机制,将其代表的价值均匀地转移到流通中的其它纸币上。正因为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量是客观的,纸币又正是用它代表的价值量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因此说纸币的价值尺度是客观的、真实存在的。尽管与金币相比,纸币币值的稳定性要差的多,但它的客观性是不能否认的。

(二)纸币的价值尺度是货币流通过程的内在规律直接决定的

在纸币和商品的交换过程中,一般说来,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量必然等于和纸币交换的商品价值量。因为,如果不等,纸币所"媒介"的商品之间就不能实现等价交换,这是价值规律所决定的。这种关系采用等式表示即为:

与纸币交换的商品价值量=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量

与纸币交换的商品价值量=纸币单位币值×纸币数量

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这种等量关系只能在个别交换行为中可能被破坏,而在全社会的交换过程中是必然存在的,也是不允许失衡的,因此就有:

一定时期和纸币交换的商品价值总量=单位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纸币量×纸币平均流通次数

单位纸币代表的商品价值量=(一定时期和纸币交换的商品价值总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纸币量×纸币平均流通次数)

上式说明,单位纸币币值的大小是由货币流通过程中的商品价值总量、纸币流通量、纸币流通速度三个因素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直接决定的,除此之外的其它因素对币值的影响都是通过影响这三个因素而间接实现的。

由货币流通过程的内在规律直接决定的纸币币值,是在纸币流通条件下社会唯一普遍承认的价值尺度。因为只有按这个币值交换才能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是坚持等价交换原则,除此之外其它任何人为规定的币值,都是不真实的,都会在纸币和商品的交换过程中损害某一方的利益。例如,国家虽然可以用规定含金量的办法来规定纸币代表的价值量,但是在不兑换金的条件下,这种规定是毫无意义的。若国家通过向市场投入商品的办法来维护其规定的纸币含金量,这也不表明国家能规定纸币代表的价值量,而是表明国家可通过自觉运用纸币币值决定规律来控制纸币币值。因此,由其内在规律决定的纸币币值,才是社会唯一普遍承认并在商品交换中实际使用的价值尺度。

(三)纸币的价值尺度是可以认识的

纸币的价值尺度,即单位纸币所代表的商品价值量是否可知,这是纸币自身能否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点对金属货币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货币来说都是如此。因为对纸币代表的价值量只有被认识后,人们才能在交换中与商品的价值量进行比较,也才能知道交换后是否合算。

尽管人们都很难回答1元纸币此时代表几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但是人们对单位纸币代表的价值量的表现形式--单位纸币的商品购买力是可知的。也就是说人们是通过认识纸币的购买力来认识纸币的价值尺度的。

人们认识纸币购买力的过程,也就是人们核算商品成本和在交易中讨价还价的过程。

(四)纸币自身能够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

纸币能否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取决于纸币与商品之间是否具有质的统一性。按商品的科学概念,纸币显然不是商品,在交换中它自身的那点价值也是不予考虑的。这是否说明纸币与商品之间不具有质的统一性,或者说它没有能力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呢。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因在现实生活中纸币并没遇到这类困难。

那么纸币和商品之间质的统一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这就是纸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商品的价值量之间的统一。这种统一性便成为纸币将商品价值表现为价格的基础。

若仅仅认识纸币与商品之间这种质的统一性对全面解决纸币自身能够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这个问题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认识纸币所代表的价值量大小的内在决定性。前面我们已阐明纸币所代表的价值量是由货币流通过程的内在规律直接决定的,人们也不可能直接赋予纸币代表的价值量。

纸币与商品在价值这一点上建立起来的统一性和纸币币值的内在决定性,构成了纸币自身能够把商品价值表现为价格的完全必要条件。因纸币具有内在决定的价值尺度,就完全能够独立地将商品的价值用自己的单位表现为价格。

上述分析表明,纸币能够独立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而它能够执行流通手段职能又是无需再证明的。它能够执行货币的这两个基本职能,便说明纸币是货币[①],并不是什么"货币符号"。同时,纸币又不是商品,在与商品交换中,它自身的价值与商品的价值并不相等,相等的只是代表的价值。即纸币是货币,但它又不是商品,根据同一事物本质的一致性原则,便说明货币的本质不可能是商品。

二、货币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观点,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这个定义中,将货币的本质属性最终归结为"商品"。

我们通过对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及其它现代货币形式的分析,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其中,货币代表商品价值是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基础。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物",指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货币这种客观存在的物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无论货币形式如何变化,也不论是金币还是纸币,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在货币采取纸币形式和存款货币的条件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是不困难的。因这些自身无价值的物可以独立行使货币的职能,人们在进行货币和商品的交换时,考虑的仅仅是货币代表的价值。现在之所以绝大部分人还认为货币是"商品",只不过是受人类曾长期使用商品货币(即商品形式的货币)的习惯影响和传统的"货币商品论"的影响。

在金属货币形式或其它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都是比较困难的。因这时货币代表的价值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越是早期的货币形式,这种一致性越高。正是由于这时货币和商品合为一体,这种商品形式的货币,就将货币的本质深深地掩藏起来。就货币这一事物来看,它的本质是随着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暴露出来的,人们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也只能随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货币商品论"的产生,正是人们对早期货币形式认识的阶段性成果。

尽管在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比较困难,但这时货币的本质特征也是经常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量经常出现的不一致现象。例如金币,假如一枚金币在开始铸造时是足价的,在经过多次流通后,即使不考虑其它因素,单是在流通中的磨损也会多少降低它的价值,但这时绝大多数人仍会毫不犹豫地按它铸定的面值交换商品。人们不在乎金币的面值和金币自身价值的差异,不是因这种差异较小,也不是因人们都具有慷慨的性格,而是因为人们仍可用它换回与其面值等值的商品。这便说明金币也始终是按它代表的价值量与商品交换的。在金块充当货币的条件下,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金块的价值量也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由于金会随生产它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它的单位价量,即使早先生产的金,它的单位价值量也会随之降低,这与不同时期生产的完全相同的产品,在同一时间只能卖相同的价钱道理是一样的。但是金的产地相对集中,而金块做为货币则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流通。金的价值变动,只有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被人们普遍认识。这就使得金块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币值--它代表的价值和它的实际币值之间也会有一定差距。马克思曾解释过这一现象,他说:"如果价值尺度本身的价值降低了,那么,这首先会在贵金属产地直接同作为商品的贵金属交换的那些商品的价格变化中表现出来。而很大一部分商品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继续按照价值尺度已变得虚幻的旧有的价值来估价。"(《资本论》第一卷,第137页)。其实这里所指的"已变的虚幻的旧有的价值"就是金作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虚幻"的程度也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作为币材的金自身价值的偏离程度。另外,在商品货币形式下,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是货币本质所决定的一种必然现象。

假如说货币是商品,那么对商品货币形式下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价值量与货币自身的价值量可以偏离这种现象,就无法做出科学的解释,因为它违背了商品交换的最基本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即破坏了W-G和G-W两个交换过程的等价关系。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解释,是货币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与其它商品交换时可以是不足价的,甚至可以用自身没有价值的东西代替。其实这等于说,货币是商品,但它在和其它商品交换时又可以不是商品,这是自相矛盾的解释。

价值规律作为一种自然法则,它绝不会"偏爱"商品家族中的任何一员,任何一种商品,不论它有什么样的特殊性也都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在实践中,之所以允许货币自身的价值可以低于与其交换的商品的价值,正是因为货币不是商品,只要它代表的价值量和与其交换的商品价值量相等,就能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即W-G-W中实现W与W的等价交换。

三、货币发展的两阶段

在货币发展史上曾存在过众多的货币形式,如贝币、铜币、银币、金币、可兑换纸币、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等等。这些货币形式的变化是由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我们依据币值(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形成机制将各种货币形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品货币形式,即由某种商品固定充当币材的货币形式;另一类是独立的货币形式,即货币不依附于任何商品而独立存在的价值形式。这两大类货币形式也分别代表者币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在货币产生和发展的早期,货币主要以商品货币形式存在,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标志着货币发展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货币独立存在的阶段。

(一)商品货币阶段

1、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及发展

在各种货币形式中,可兑换纸币及以前的各种货币形式,均属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在这个阶段的货币,除可兑换纸币外,其它形式的货币都是固定以某种商品充当币材。正因为在这阶段的货币从形式上看是商品,故称其为商品货币。可兑换纸币,尽管它本身不是商品,但因可兑换金,它代表的价值量就可稳定等于规定含金量的货币价值量,它真正是金这种商品货币的代表,因此也可把它算做商品货币形式。

在这一阶段货币的发展趋势是:商品经济越是发展,社会财富和商品交易规模越是扩大,就越是由单位价值量大的商品充当币材。其中金币可谓是这一阶段最完善的货币形式。但随着商品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由于金的稀缺性,当人们不能再用金提供足够的交易"筹码"时,金充当币材的历史使命必然要结束。从货币发展史来看,随着金退出货币舞台,商品货币阶段便基本上终结了。

可兑换纸币作为商品货币阶段的最后一种货币形式,其实它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也是一种由商品货币形式向独立的货币形式过渡的形式。如果用币材为标准划分货币形式的种类,它属于独立的货币形式;如果按币值的形成机制划分,它属于商品货币形式。我们认为按后者分类对认识货币的本质更有意义。尽管可兑换纸币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但它都是比任何商品货币形式更高级的货币形式,因为它能够满足其它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满足的日益扩大的商品经济对货币的需要。

如果说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革命的话,那么可兑换纸币对实现这次革命是功不可没的,它至少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提供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等方面为后来的革命做了准备。

2、商品货币阶段的币值形成机制

在商品货币阶段,货币的单位币值,即代表的价值主要随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尽管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也起作用,但由于商品货币自身存在着稳定币值的机制,它实际起作用的范围较小,只有在币值和币材价值偏离时,它的作用才被表现出来。

对可兑换纸币来说,尽管它代表的价值量不是随币材的价值变动而变动,但却主要随它兑换的那种货币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的影响也不占主要地位。因此说可兑换纸币的币值形成机制与其它商品货币形式是基本相同的。

(二)独立的货币阶段

所谓独立的货币阶段,指在这个阶段的各种货币形式,不再依附于任何一种商品而独立存在的阶段。也可将其称为信用货币阶段。这阶段的主要货币形式是不兑换纸币和存款货币。另外根据印制现钞的材料不同,又可区分为不同的货币形式。在存款货币中,根据记录的技术条件不同,又可分出许多细类。

各种独立的货币形式,其币值的形成机制是相同的,即单位货币代表的价值量直接由货币流通过程中的内在规律决定。

独立的货币形式与商品货币形式相比,它最大的优点是适应大规模商品流通的需要,适应现代化结算手段的需要;最大的缺点是自身没有稳定币值的机制,因而币值易出现较大的波动,进而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它毕竟是与当前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任何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取代的、对于它的缺点,只能靠人们提高驾驭货币的能力来克服。

二、货币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观点,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这个定义中,将货币的本质属性最终归结为"商品"。

我们通过对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及其它现代货币形式的分析,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其中,货币代表商品价值是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基础。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物",指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货币这种客观存在的物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无论货币形式如何变化,也不论是金币还是纸币,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在货币采取纸币形式和存款货币的条件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是不困难的。因这些自身无价值的物可以独立行使货币的职能,人们在进行货币和商品的交换时,考虑的仅仅是货币代表的价值。现在之所以绝大部分人还认为货币是"商品",只不过是受人类曾长期使用商品货币(即商品形式的货币)的习惯影响和传统的"货币商品论"的影响。

在金属货币形式或其它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都是比较困难的。因这时货币代表的价值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越是早期的货币形式,这种一致性越高。正是由于这时货币和商品合为一体,这种商品形式的货币,就将货币的本质深深地掩藏起来。就货币这一事物来看,它的本质是随着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暴露出来的,人们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也只能随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货币商品论"的产生,正是人们对早期货币形式认识的阶段性成果。

尽管在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比较困难,但这时货币的本质特征也是经常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量经常出现的不一致现象。例如金币,假如一枚金币在开始铸造时是足价的,在经过多次流通后,即使不考虑其它因素,单是在流通中的磨损也会多少降低它的价值,但这时绝大多数人仍会毫不犹豫地按它铸定的面值交换商品。人们不在乎金币的面值和金币自身价值的差异,不是因这种差异较小,也不是因人们都具有慷慨的性格,而是因为人们仍可用它换回与其面值等值的商品。这便说明金币也始终是按它代表的价值量与商品交换的。在金块充当货币的条件下,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金块的价值量也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由于金会随生产它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它的单位价量,即使早先生产的金,它的单位价值量也会随之降低,这与不同时期生产的完全相同的产品,在同一时间只能卖相同的价钱道理是一样的。但是金的产地相对集中,而金块做为货币则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流通。金的价值变动,只有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被人们普遍认识。这就使得金块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币值--它代表的价值和它的实际币值之间也会有一定差距。马克思曾解释过这一现象,他说:"如果价值尺度本身的价值降低了,那么,这首先会在贵金属产地直接同作为商品的贵金属交换的那些商品的价格变化中表现出来。而很大一部分商品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继续按照价值尺度已变得虚幻的旧有的价值来估价。"(《资本论》第一卷,第137页)。其实这里所指的"已变的虚幻的旧有的价值"就是金作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虚幻"的程度也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作为币材的金自身价值的偏离程度。另外,在商品货币形式下,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是货币本质所决定的一种必然现象。

假如说货币是商品,那么对商品货币形式下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价值量与货币自身的价值量可以偏离这种现象,就无法做出科学的解释,因为它违背了商品交换的最基本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即破坏了W-G和G-W两个交换过程的等价关系。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解释,是货币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与其它商品交换时可以是不足价的,甚至可以用自身没有价值的东西代替。其实这等于说,货币是商品,但它在和其它商品交换时又可以不是商品,这是自相矛盾的解释。

价值规律作为一种自然法则,它绝不会"偏爱"商品家族中的任何一员,任何一种商品,不论它有什么样的特殊性也都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在实践中,之所以允许货币自身的价值可以低于与其交换的商品的价值,正是因为货币不是商品,只要它代表的价值量和与其交换的商品价值量相等,就能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即W-G-W中实现W与W的等价交换。

三、货币发展的两阶段

在货币发展史上曾存在过众多的货币形式,如贝币、铜币、银币、金币、可兑换纸币、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等等。这些货币形式的变化是由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我们依据币值(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形成机制将各种货币形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品货币形式,即由某种商品固定充当币材的货币形式;另一类是独立的货币形式,即货币不依附于任何商品而独立存在的价值形式。这两大类货币形式也分别代表者币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在货币产生和发展的早期,货币主要以商品货币形式存在,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标志着货币发展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货币独立存在的阶段。

(一)商品货币阶段

1、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及发展

在各种货币形式中,可兑换纸币及以前的各种货币形式,均属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在这个阶段的货币,除可兑换纸币外,其它形式的货币都是固定以某种商品充当币材。正因为在这阶段的货币从形式上看是商品,故称其为商品货币。可兑换纸币,尽管它本身不是商品,但因可兑换金,它代表的价值量就可稳定等于规定含金量的货币价值量,它真正是金这种商品货币的代表,因此也可把它算做商品货币形式。

在这一阶段货币的发展趋势是:商品经济越是发展,社会财富和商品交易规模越是扩大,就越是由单位价值量大的商品充当币材。其中金币可谓是这一阶段最完善的货币形式。但随着商品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由于金的稀缺性,当人们不能再用金提供足够的交易"筹码"时,金充当币材的历史使命必然要结束。从货币发展史来看,随着金退出货币舞台,商品货币阶段便基本上终结了。

可兑换纸币作为商品货币阶段的最后一种货币形式,其实它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也是一种由商品货币形式向独立的货币形式过渡的形式。如果用币材为标准划分货币形式的种类,它属于独立的货币形式;如果按币值的形成机制划分,它属于商品货币形式。我们认为按后者分类对认识货币的本质更有意义。尽管可兑换纸币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但它都是比任何商品货币形式更高级的货币形式,因为它能够满足其它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满足的日益扩大的商品经济对货币的需要。

如果说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革命的话,那么可兑换纸币对实现这次革命是功不可没的,它至少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提供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等方面为后来的革命做了准备。

2、商品货币阶段的币值形成机制

在商品货币阶段,货币的单位币值,即代表的价值主要随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尽管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也起作用,但由于商品货币自身存在着稳定币值的机制,它实际起作用的范围较小,只有在币值和币材价值偏离时,它的作用才被表现出来。

对可兑换纸币来说,尽管它代表的价值量不是随币材的价值变动而变动,但却主要随它兑换的那种货币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的影响也不占主要地位。因此说可兑换纸币的币值形成机制与其它商品货币形式是基本相同的。

(二)独立的货币阶段

所谓独立的货币阶段,指在这个阶段的各种货币形式,不再依附于任何一种商品而独立存在的阶段。也可将其称为信用货币阶段。这阶段的主要货币形式是不兑换纸币和存款货币。另外根据印制现钞的材料不同,又可区分为不同的货币形式。在存款货币中,根据记录的技术条件不同,又可分出许多细类。

各种独立的货币形式,其币值的形成机制是相同的,即

单位货币代表的价值量直接由货币流通过程中的内在规律决定。

独立的货币形式与商品货币形式相比,它最大的优点是适应大规模商品流通的需要,适应现代化结算手段的需要;最大的缺点是自身没有稳定币值的机制,因而币值易出现较大的波动,进而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它毕竟是与当前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任何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取代的、对于它的缺点,只能靠人们提高驾驭货币的能力来克服。

二、货币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观点,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这个定义中,将货币的本质属性最终归结为"商品"。

我们通过对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及其它现代货币形式的分析,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其中,货币代表商品价值是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基础。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物",指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货币这种客观存在的物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无论货币形式如何变化,也不论是金币还是纸币,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

在货币采取纸币形式和存款货币的条件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是不困难的。因这些自身无价值的物可以独立行使货币的职能,人们在进行货币和商品的交换时,考虑的仅仅是货币代表的价值。现在之所以绝大部分人还认为货币是"商品",只不过是受人类曾长期使用商品货币(即商品形式的货币)的习惯影响和传统的"货币商品论"的影响。

在金属货币形式或其它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都是比较困难的。因这时货币代表的价值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越是早期的货币形式,这种一致性越高。正是由于这时货币和商品合为一体,这种商品形式的货币,就将货币的本质深深地掩藏起来。就货币这一事物来看,它的本质是随着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暴露出来的,人们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也只能随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货币商品论"的产生,正是人们对早期货币形式认识的阶段性成果。

尽管在商品货币形式下,认识货币的本质比较困难,但这时货币的本质特征也是经常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量经常出现的不一致现象。例如金币,假如一枚金币在开始铸造时是足价的,在经过多次流通后,即使不考虑其它因素,单是在流通中的磨损也会多少降低它的价值,但这时绝大多数人仍会毫不犹豫地按它铸定的面值交换商品。人们不在乎金币的面值和金币自身价值的差异,不是因这种差异较小,也不是因人们都具有慷慨的性格,而是因为人们仍可用它换回与其面值等值的商品。这便说明金币也始终是按它代表的价值量与商品交换的。在金块充当货币的条件下,货币代表的价值量和充当币材的金块的价值量也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由于金会随生产它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降低它的单位价量,即使早先生产的金,它的单位价值量也会随之降低,这与不同时期生产的完全相同的产品,在同一时间只能卖相同的价钱道理是一样的。但是金的产地相对集中,而金块做为货币则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流通。金的价值变动,只有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被人们普遍认识。这就使得金块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币值--它代表的价值和它的实际币值之间也会有一定差距。马克思曾解释过这一现象,他说:"如果价值尺度本身的价值降低了,那么,这首先会在贵金属产地直接同作为商品的贵金属交换的那些商品的价格变化中表现出来。而很大一部分商品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继续按照价值尺度已变得虚幻的旧有的价值来估价。"(《资本论》第一卷,第137页)。其实这里所指的"已变的虚幻的旧有的价值"就是金作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虚幻"的程度也就是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作为币材的金自身价值的偏离程度。另外,在商品货币形式下,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是货币本质所决定的一种必然现象。

假如说货币是商品,那么对商品货币形式下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价值量与货币自身的价值量可以偏离这种现象,就无法做出科学的解释,因为它违背了商品交换的最基本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即破坏了W-G和G-W两个交换过程的等价关系。按照"货币商品论"的解释,是货币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与其它商品交换时可以是不足价的,甚至可以用自身没有价值的东西代替。其实这等于说,货币是商品,但它在和其它商品交换时又可以不是商品,这是自相矛盾的解释。

价值规律作为一种自然法则,它绝不会"偏爱"商品家族中的任何一员,任何一种商品,不论它有什么样的特殊性也都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在实践中,之所以允许货币自身的价值可以低于与其交换的商品的价值,正是因为货币不是商品,只要它代表的价值量和与其交换的商品价值量相等,就能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即W-G-W中实现W与W的等价交换。

三、货币发展的两阶段

在货币发展史上曾存在过众多的货币形式,如贝币、铜币、银币、金币、可兑换纸币、不兑换纸币、存款货币等等。这些货币形式的变化是由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我们依据币值(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的形成机制将各种货币形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品货币形式,即由某种商品固定充当币材的货币形式;另一类是独立的货币形式,即货币不依附于任何商品而独立存在的价值形式。这两大类货币形式也分别代表者币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在货币产生和发展的早期,货币主要以商品货币形式存在,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标志着货币发展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货币独立存在的阶段。

(一)商品货币阶段

1、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及发展

在各种货币形式中,可兑换纸币及以前的各种货币形式,均属商品货币阶段的货币形式。在这个阶段的货币,除可兑换纸币外,其它形式的货币都是固定以某种商品充当币材。正因为在这阶段的货币从形式上看是商品,故称其为商品货币。可兑换纸币,尽管它本身不是商品,但因可兑换金,它代表的价值量就可稳定等于规定含金量的货币价值量,它真正是金这种商品货币的代表,因此也可把它算做商品货币形式。

在这一阶段货币的发展趋势是:商品经济越是发展,社会财富和商品交易规模越是扩大,就越是由单位价值量大的商品充当币材。其中金币可谓是这一阶段最完善的货币形式。但随着商品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由于金的稀缺性,当人们不能再用金提供足够的交易"筹码"时,金充当币材的历史使命必然要结束。从货币发展史来看,随着金退出货币舞台,商品货币阶段便基本上终结了。

可兑换纸币作为商品货币阶段的最后一种货币形式,其实它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也是一种由商品货币形式向独立的货币形式过渡的形式。如果用币材为标准划分货币形式的种类,它属于独立的货币形式;如果按币值的形成机制划分,它属于商品货币形式。我们认为按后者分类对认识货币的本质更有意义。尽管可兑换纸币是一种残缺的商品货币形式,但它都是比任何商品货币形式更高级的货币形式,因为它能够满足其它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满足的日益扩大的商品经济对货币的需要。

如果说不兑换纸币的产生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革命的话,那么可兑换纸币对实现这次革命是功不可没的,它至少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提供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等方面为后来的革命做了准备。

2、商品货币阶段的币值形成机制

在商品货币阶段,货币的单位币值,即代表的价值主要随充当币材的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尽管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也起作用,但由于商品货币自身存在着稳定币值的机制,它实际起作用的范围较小,只有在币值和币材价值偏离时,它的作用才被表现出来。

对可兑换纸币来说,尽管它代表的价值量不是随币材的价值变动而变动,但却主要随它兑换的那种货币商品的价值变动而变动,货币流通规律对币值形成的影响也不占主要地位。因此说可兑换纸币的币值形成机制与其它商品货币形式是基本相同的。

(二)独立的货币阶段

所谓独立的货币阶段,指在这个阶段的各种货币形式,不再依附于任何一种商品而独立存在的阶段。也可将其称为信用货币阶段。这阶段的主要货币形式是不兑换纸币和存款货币。另外根据印制现钞的材料不同,又可区分为不同的货币形式。在存款货币中,根据记录的技术条件不同,又可分出许多细类。

各种独立的货币形式,其币值的形成机制是相同的,即单位货币代表的价值量直接由货币流通过程中的内在规律决定。

独立的货币形式与商品货币形式相比,它最大的优点是适应大规模商品流通的需要,适应现代化结算手段的需要;最大的缺点是自身没有稳定币值的机制,因而币值易出现较大的波动,进而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但是它毕竟是与当前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任何商品货币形式都无力取代的、对于它的缺点,只能靠人们提高驾驭货币的能力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