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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文章简要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币汇率的变化过程: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币汇率从基本稳定到实行钉住一篮子货币的“钉住汇率制”;二、经济转轨时期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双重汇率时期;三、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则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汇率制度沿革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客观考察与分析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历史沿革,探索人民币汇率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及其目标,对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曲折的发展演变过程。我国的外汇体制改革也经历了一个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转变为在外汇留成和外汇上缴体制基础上的计划与市场结合的管理模式,然后再转变为建立在结售汇制上的以供求关系为基础、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演变以各阶段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为线索,以改革开放、汇率并轨为分界点,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对外贸易由国家垄断,统一平衡,国内价格长期保持稳定水平。与之相适应,当时人民币汇率是官方制定的固定汇率,只是作为编制计划和经济核算的标准,保持了稳定的方针,只在外国货币贬值或升值时作相应调整,人民币汇率与对外贸易联系并不密切。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底):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和起伏回升阶段。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人民币。但因建国之初全国通货膨胀形势严重,各地区物价水平不一致,因此各地人民币在中央统一政策和管理下,以天津口岸汇价为标准,根据当地情况公布各自外汇牌价。1950年7月8日,随着经济秩序的逐步恢复和全国财经统一制度的建立,人民币实行全国统一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布。(1)从1949年到1950年3月全国统一财经工作会议前,人民币汇率调整频繁,并大幅度调低。当时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在“统制对外贸易”的原则下,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扶植出口,积累外汇资金,购买主要进口物资,确定人民币汇率的方针是“奖出限入,照顾侨汇”。奖出即奖励出口,保证75—80%的大宗出口物资私商获得5—15%的利润;限入即限制奢侈消费品进口,并照顾华侨汇款的实际购买力。由于国内物价猛涨而国外物价稳定甚至下跌,汇率大幅度波动,1949年3月人民币汇率为600旧人民币/美元,至1950年3月调至42000旧人民币/美元,期间汇率调整达52次之多。
(2)从1950年到1952年,人民币汇率逐渐调高,起伏回升。1950年3月全国财政经济会议后,国内金融、物价日趋稳定,而国际市场物价上涨,为保障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进口物资,汇率政策由“奖出限入”变为“进出口兼顾”。从1950年3月至l951年5月共调高15次,从42000旧人民币/美元调至22380旧人民币/美元,升幅46.7%。
总之,这一时期,国家用汇需求很大,但由于外国的经济封锁,外汇资源紧缺,进出口渠道不畅,侨汇汇率阻塞。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国家建立外汇集中管理制度,人民币汇率主要作用为调整对外贸易,照顾侨汇收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物价。
2.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至l972年底(1953—1972):人民币汇率处于基本稳定阶段。
自1953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民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国内金融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世界经济中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基本能发挥作用,维持纸币流通下的固定汇率制度。鉴于对私营进出口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对外贸易由外贸部所属的外贸专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统一经营,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出统算,以进贴出的办法。1964年起还采取了对一部分进口商品加成的办法,即外贸为用货部门的进口商品作价,按进口成本加价103%,以进口盈利弥补出口亏损,不需要再用汇率来调节进出口贸易。在这种条件下,人民币汇率主要用于非贸易外汇兑换的结算上,按国内外消费物价对比,汇率已适当照顾侨汇和其他非贸易外收入,也无调整必要。为了维护人民币的稳定,有利于内部核算和编制计划,人民币汇率坚持稳定的方针,在原定汇价的基础上,参照各国政府公布的汇率制定,只有在外国货币发生升值或贬值时,才作相应的调整。l955年3月,新币代替旧币,直到1971年11月,人民币汇率在近16年时间里基本保持为2.4618人民币/美元的水平(如)。
3.从西方货币实行浮动汇率至人民币贸易内部结算价时期(1973—1978):人民币实行钉住一篮子货币的“钉住汇率制”,汇率调整频繁。
1968年我国在国际结算中试行人民币汇价结算,人民币汇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对外商品的价格、外汇收支和外商的盈亏。同时,由于国际货币体系中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体制岌岌可危,1971年8月,美国停止各国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1973年3月,西方货币纷纷实行浮动汇率,汇率波动日益频繁。在动荡不定的国际金融背景下,为了避免西方国家经济衰退的影响,推行人民币对外计价结算,保持对主要贸易伙伴货币的相对稳定,促进对外经贸的正常开展,我国采用钉住篮子货币的浮动汇率制度。主要选用与我国外贸有密切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组成“货币篮子”,再根据“篮”中货币浮动情况及我国政策进行调整,货币篮子的种类及其权重多少由国家统一掌握,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加以变动,其中,美元、日元、英镑、西德马克、瑞士法郎等在货币篮子中始终占重要地位。由于选用货币和权重的变动,该时期人民币汇率变动频繁,仅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就调整了61次之多。人民币汇率基本上稳定在各国之间汇率的中间偏上水平。1971年12月、l973年美元两次贬值,以后美元汇率又持续下浮,在1972年人民币汇率偏离2.46人民币/美元后,人民币快速升值,并于l979年达到1.49人民币/美元的水平,汇率高估现象不断趋向严重。
这种“钉住汇率制”的汇率安排,操作简便易行,在很大程度上抵御或减少了国际汇率波动对本国货币的影响,保持了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企业的成本核算、利润预测及减少汇兑风险。但该种方式却因篮子货币的币种选择和权数确定客观依据不足,而使汇率水平的合理制定失去可靠保证;同时国际市场价格和国内市场价格严重背离,汇率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逐渐消失,蜕化为外贸会计核算的标准,贸易和非贸易价格与世界市场拉大,贸易部门和非贸易部门间矛盾加剧,从而影响整个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整个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币汇率由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制定,成为计划经济的调节工具。但高度的计划性决定了市场力量对汇率几乎不起到任何作用,汇率水平无法真正反映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为合理确定人民币汇率水平,发挥汇率在国民经济中的杠杆作用,并逐步使人民币走向自由兑换,我国改革开放后便对人民币制度进行了改革,其目的是建立一个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78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中的经济转轨时期1979年起,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其中下放外汇经营仅,实行分散经营,使得由于汇率高估所造成的出口亏损成为一个迫切解决的问题。由此拉开了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的序幕。
1.人民币内部结算价和官方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时期(1981—1984)。
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币汇率出现严重高估,长期以来的贸易与非贸易单一汇率制度已无法适应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扩大出口不利。为1975—1979年间我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与人民币官方汇率。如1979年我国出口1美元的商品,全国平均换汇成本为2.41元,而出口企业按银行牌价只能得到1.5550元人民币,因此每出口1美元,企业要亏损0.8555元,从而造成出口越多亏损越大,而经营进口反而赚钱的不合理现象。
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改革外贸体制,包括打破外贸垄断经营、建立外贸企业自我运行机制、改革进出口和外汇管理体制、消除价格和汇率扭曲等。为促进出口,平衡外汇收支,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即对外贸易单位和出口生产企业把收入的外汇卖给国家,国家按一定比例拨给他们相应的外汇留成。而且,自1981年1月1日起,试行人民币对美元的贸易内部结算价,规定贸易内部结算价按照1978年全国平均换汇成本2.53人民币/美元加上10%的出口利润计算出来的,计算出来2.8人民币/美元。1981—1982年由于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变动不大,贸易内部结算价没有变动(如)。同时公布牌价,仍采用“钉住汇率制”的计价原则。这样人民币汇率在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贸易内部结算价和官方牌价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贸易内部结算价限于进出口贸易外汇的结算,而官方汇率主要适用于旅游、运输、保险等劳务项目和经常转移项目下的侨汇等外汇结算。
贸易内部结算价的采用,解决了外贸部门出口换汇成本过高以至于出口亏损的问题,加上当时国内物价较为平稳,而美元汇率因采取扩大财攻赤字、紧缩通货等政策处于升值状态,西方国家经济走向复苏,我国的贸易收支明显好转,外汇储备明显增加。1984年外汇储备年末累计余额170.42亿特别提款权,为历史上和20世纪80年代最高水平。但实行内部结算价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它影响了非贸易部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使外贸亏损增大,在对外经济中陷入被动,造成了外汇管理的混乱,更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实行内部结算价注定成为一个过渡时期的应急措施。
2.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1985—1993)。
从1985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应用于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外汇兑换。为了消除汇率高估,使人民币汇率同物价的变化相适应,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据国内物价的变化,我国多次大幅度调整官方汇率。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由2.80人民币/美元逐步调整到3.20人民币/美元,下调12.5%。l986年7月5日调至3.70人民币/美元,下调21.6%。1990年11月17日调至5.22人民币/美元,下调9.6%。这几年人民币汇率的下调主要是依据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上升的变化,汇率的下调滞后于国内物价的上涨。
为鼓励出口,在人民币汇率下调的同时,1985年国家又一次提高外汇留成比例,采取按出口商品收汇金额比例留成的办法。1985年12月我国改变由中国银行多年举办外汇调剂业务的模式,在深圳成立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调剂市场汇率日益成为补偿出口亏损、促进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
1988年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外贸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并对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1年外贸由补贴机制转向自负盈亏机制,取消财政补贴。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人民币汇率成为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人民币官方汇率虽然经过1981年到1990年汇率制度的改革,几次大幅度的下调,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这一时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民币汇率的下调,汇率依然偏高。同时,鉴于前几次一次性大幅度下调人民币汇率对国民经济和物价影响较大,企业难以承受,因此从1991年4月9日起,官方汇率的调整改为小步缓慢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官方汇率,难以解决外贸核算问题。所以从1988年3月起各地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增加留成外汇比例,扩大外汇调剂量,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利用市场利率,解决出口亏损,鼓励进口,限制非必需品进口,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制”。官方汇率从l990年11月的5.22人民币/美元小步调整至1993年底的5.70人民币/美元,下调9.6%。调剂市场汇率按照市场供求状况浮动,波动较大。1988年至1993年由于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进口需求猛增,外汇求大于供,市场汇率不断下跌,由5.70/美元贬值为l993年2月的8.20人民币/美元。为了限制汇率投机性上涨,一度实行限价,造成外汇流向场外交易。1993年5月取消限价,市场汇率骤升至11.20人民币/美元。1993年7月以后,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市场进行干预下,到1993年底市场汇率回落到8.72人民币/美元。
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计划汇率向市场汇率过渡的形式,双轨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不过,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存,造成了人民币两种对外价格和核算标准,不利于外汇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l994年初,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国务院推出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最为综合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在外汇体制改革方面,总体目标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
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人民币官方汇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币/美元下浮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币/美元。实行单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形成是以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改变了以行政决定或调节汇率的做法,发挥市场机制对汇率的调节作用。并轨后取消了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外汇的银行结售汇制,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对经常性项目设立台帐制,取消国内企业的外汇调剂业务,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并以银行间外汇市场所形成的汇率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基础。此后人民币汇率结束了长达16年的贬值过程,开始稳中趋升。12年来人民币汇率运行基本稳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划分也从“管理浮动制”转为“钉住单一货币的固定钉住制”。
1996年7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1998年12月1日起,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此外,对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大幅度提高供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超限额货超范围用汇,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其真实性后由外汇制定银行供汇。至此,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尚存的其他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基本消除。我国1996年12月1日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所有正当的、有实际交易需求的经常项目用汇都可以对外支付,这是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一步。
在资本帐户方面,我国虽然刚引入了QE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一些准入制度,但是总体而言管制仍十分严格,与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还有相当差距。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现代宏观调控体系的健全,资本市场的成熟,利率、汇率作用的改善等条件,都有待逐步创造。
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在运行机制上,在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以及对外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上都受到严峻考验。特别是1997年7月,由泰铢贬值引发东南亚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货币纷纷贬值,东亚各国家日本、韩国货币也不断下跌,而人民币汇率却在国内通货紧缩和外汇储备充足的前提下保持了货币稳定的态势,由银行间统一外汇市场形成,并接受国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这对亚洲金融稳定和世界经济发展极为重要。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78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中的经济转轨时期1979年起,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其中下放外汇经营仅,实行分散经营,使得由于汇率高估所造成的出口亏损成为一个迫切解决的问题。由此拉开了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的序幕。
1.人民币内部结算价和官方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时期(1981—1984)。
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币汇率出现严重高估,长期以来的贸易与非贸易单一汇率制度已无法适应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扩大出口不利。为1975—1979年间我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与人民币官方汇率。如1979年我国出口1美元的商品,全国平均换汇成本为2.41元,而出口企业按银行牌价只能得到1.5550元人民币,因此每出口1美元,企业要亏损0.8555元,从而造成出口越多亏损越大,而经营进口反而赚钱的不合理现象。
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改革外贸体制,包括打破外贸垄断经营、建立外贸企业自我运行机制、改革进出口和外汇管理体制、消除价格和汇率扭曲等。为促进出口,平衡外汇收支,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即对外贸易单位和出口生产企业把收入的外汇卖给国家,国家按一定比例拨给他们相应的外汇留成。而且,自1981年1月1日起,试行人民币对美元的贸易内部结算价,规定贸易内部结算价按照1978年全国平均换汇成本2.53人民币/美元加上10%的出口利润计算出来的,计算出来2.8人民币/美元。1981—1982年由于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变动不大,贸易内部结算价没有变动(如)。同时公布牌价,仍采用“钉住汇率制”的计价原则。这样人民币汇率在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贸易内部结算价和官方牌价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贸易内部结算价限于进出口贸易外汇的结算,而官方汇率主要适用于旅游、运输、保险等劳务项目和经常转移项目下的侨汇等外汇结算。
贸易内部结算价的采用,解决了外贸部门出口换汇成本过高以至于出口亏损的问题,加上当时国内物价较为平稳,而美元汇率因采取扩大财攻赤字、紧缩通货等政策处于升值状态,西方国家经济走向复苏,我国的贸易收支明显好转,外汇储备明显增加。1984年外汇储备年末累计余额170.42亿特别提款权,为历史上和20世纪80年代最高水平。但实行内部结算价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它影响了非贸易部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使外贸亏损增大,在对外经济中陷入被动,造成了外汇管理的混乱,更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实行内部结算价注定成为一个过渡时期的应急措施。
2.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1985—1993)。
从1985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应用于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外汇兑换。为了消除汇率高估,使人民币汇率同物价的变化相适应,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据国内物价的变化,我国多次大幅度调整官方汇率。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由2.80人民币/美元逐步调整到3.20人民币/美元,下调12.5%。l986年7月5日调至3.70人民币/美元,下调21.6%。1990年11月17日调至5.22人民币/美元,下调9.6%。这几年人民币汇率的下调主要是依据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上升的变化,汇率的下调滞后于国内物价的上涨。
为鼓励出口,在人民币汇率下调的同时,1985年国家又一次提高外汇留成比例,采取按出口商品收汇金额比例留成的办法。1985年12月我国改变由中国银行多年举办外汇调剂业务的模式,在深圳成立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调剂市场汇率日益成为补偿出口亏损、促进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
1988年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外贸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并对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1年外贸由补贴机制转向自负盈亏机制,取消财政补贴。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人民币汇率成为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人民币官方汇率虽然经过1981年到1990年汇率制度的改革,几次大幅度的下调,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这一时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民币汇率的下调,汇率依然偏高。同时,鉴于前几次一次性大幅度下调人民币汇率对国民经济和物价影响较大,企业难以承受,因此从1991年4月9日起,官方汇率的调整改为小步缓慢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官方汇率,难以解决外贸核算问题。所以从1988年3月起各地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增加留成外汇比例,扩大外汇调剂量,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利用市场利率,解决出口亏损,鼓励进口,限制非必需品进口,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制”。官方汇率从l990年11月的5.22人民币/美元小步调整至1993年底的5.70人民币/美元,下调9.6%。调剂市场汇率按照市场供求状况浮动,波动较大。1988年至1993年由于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进口需求猛增,外汇求大于供,市场汇率不断下跌,由5.70/美元贬值为l993年2月的8.20人民币/美元。为了限制汇率投机性上涨,一度实行限价,造成外汇流向场外交易。1993年5月取消限价,市场汇率骤升至11.20人民币/美元。1993年7月以后,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市场进行干预下,到1993年底市场汇率回落到8.72人民币/美元。
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计划汇率向市场汇率过渡的形式,双轨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不过,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存,造成了人民币两种对外价格和核算标准,不利于外汇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l994年初,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国务院推出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最为综合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在外汇体制改革方面,总体目标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人民币官方汇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币/美元下浮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币/美元。实行单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形成是以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改变了以行政决定或调节汇率的做法,发挥市场机制对汇率的调节作用。并轨后取消了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外汇的银行结售汇制,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对经常性项目设立台帐制,取消国内企业的外汇调剂业务,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并以银行间外汇市场所形成的汇率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基础。此后人民币汇率结束了长达16年的贬值过程,开始稳中趋升。12年来人民币汇率运行基本稳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划分也从“管理浮动制”转为“钉住单一货币的固定钉住制”。
1996年7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1998年12月1日起,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此外,对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大幅度提高供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超限额货超范围用汇,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其真实性后由外汇制定银行供汇。至此,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尚存的其他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基本消除。我国1996年12月1日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所有正当的、有实际交易需求的经常项目用汇都可以对外支付,这是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一步。
在资本帐户方面,我国虽然刚引入了QE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一些准入制度,但是总体而言管制仍十分严格,与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还有相当差距。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现代宏观调控体系的健全,资本市场的成熟,利率、汇率作用的改善等条件,都有待逐步创造。
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在运行机制上,在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以及对外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上都受到严峻考验。特别是1997年7月,由泰铢贬值引发东南亚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货币纷纷贬值,东亚各国家日本、韩国货币也不断下跌,而人民币汇率却在国内通货紧缩和外汇储备充足的前提下保持了货币稳定的态势,由银行间统一外汇市场形成,并接受国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这对亚洲金融稳定和世界经济发展极为重要。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78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中的经济转轨时期1979年起,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其中下放外汇经营仅,实行分散经营,使得由于汇率高估所造成的出口亏损成为一个迫切解决的问题。由此拉开了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的序幕。
1.人民币内部结算价和官方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时期(1981—1984)。
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币汇率出现严重高估,长期以来的贸易与非贸易单一汇率制度已无法适应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扩大出口不利。为1975—1979年间我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与人民币官方汇率。如1979年我国出口1美元的商品,全国平均换汇成本为2.41元,而出口企业按银行牌价只能得到1.5550元人民币,因此每出口1美元,企业要亏损0.8555元,从而造成出口越多亏损越大,而经营进口反而赚钱的不合理现象。
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改革外贸体制,包括打破外贸垄断经营、建立外贸企业自我运行机制、改革进出口和外汇管理体制、消除价格和汇率扭曲等。为促进出口,平衡外汇收支,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即对外贸易单位和出口生产企业把收入的外汇卖给国家,国家按一定比例拨给他们相应的外汇留成。而且,自1981年1月1日起,试行人民币对美元的贸易内部结算价,规定贸易内部结算价按照1978年全国平均换汇成本2.53人民币/美元加上10%的出口利润计算出来的,计算出来2.8人民币/美元。1981—1982年由于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变动不大,贸易内部结算价没有变动(如)。同时公布牌价,仍采用“钉住汇率制”的计价原则。这样人民币汇率在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贸易内部结算价和官方牌价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贸易内部结算价限于进出口贸易外汇的结算,而官方汇率主要适用于旅游、运输、保险等劳务项目和经常转移项目下的侨汇等外汇结算。
贸易内部结算价的采用,解决了外贸部门出口换汇成本过高以至于出口亏损的问题,加上当时国内物价较为平稳,而美元汇率因采取扩大财攻赤字、紧缩通货等政策处于升值状态,西方国家经济走向复苏,我国的贸易收支明显好转,外汇储备明显增加。1984年外汇储备年末累计余额170.42亿特别提款权,为历史上和20世纪80年代最高水平。但实行内部结算价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它影响了非贸易部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使外贸亏损增大,在对外经济中陷入被动,造成了外汇管理的混乱,更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实行内部结算价注定成为一个过渡时期的应急措施。
2.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1985—1993)。
;从1985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应用于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外汇兑换。为了消除汇率高估,使人民币汇率同物价的变化相适应,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据国内物价的变化,我国多次大幅度调整官方汇率。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由2.80人民币/美元逐步调整到3.20人民币/美元,下调12.5%。l986年7月5日调至3.70人民币/美元,下调21.6%。1990年11月17日调至5.22人民币/美元,下调9.6%。这几年人民币汇率的下调主要是依据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上升的变化,汇率的下调滞后于国内物价的上涨。
为鼓励出口,在人民币汇率下调的同时,1985年国家又一次提高外汇留成比例,采取按出口商品收汇金额比例留成的办法。1985年12月我国改变由中国银行多年举办外汇调剂业务的模式,在深圳成立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调剂市场汇率日益成为补偿出口亏损、促进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
1988年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外贸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并对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1年外贸由补贴机制转向自负盈亏机制,取消财政补贴。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人民币汇率成为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人民币官方汇率虽然经过1981年到1990年汇率制度的改革,几次大幅度的下调,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这一时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民币汇率的下调,汇率依然偏高。同时,鉴于前几次一次性大幅度下调人民币汇率对国民经济和物价影响较大,企业难以承受,因此从1991年4月9日起,官方汇率的调整改为小步缓慢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官方汇率,难以解决外贸核算问题。所以从1988年3月起各地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增加留成外汇比例,扩大外汇调剂量,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利用市场利率,解决出口亏损,鼓励进口,限制非必需品进口,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制”。官方汇率从l990年11月的5.22人民币/美元小步调整至1993年底的5.70人民币/美元,下调9.6%。调剂市场汇率按照市场供求状况浮动,波动较大。1988年至1993年由于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进口需求猛增,外汇求大于供,市场汇率不断下跌,由5.70/美元贬值为l993年2月的8.20人民币/美元。为了限制汇率投机性上涨,一度实行限价,造成外汇流向场外交易。1993年5月取消限价,市场汇率骤升至11.20人民币/美元。1993年7月以后,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市场进行干预下,到1993年底市场汇率回落到8.72人民币/美元。
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计划汇率向市场汇率过渡的形式,双轨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不过,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存,造成了人民币两种对外价格和核算标准,不利于外汇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l994年初,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国务院推出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最为综合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在外汇体制改革方面,总体目标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人民币官方汇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币/美元下浮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币/美元。实行单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形成是以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改变了以行政决定或调节汇率的做法,发挥市场机制对汇率的调节作用。并轨后取消了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外汇的银行结售汇制,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对经常性项目设立台帐制,取消国内企业的外汇调剂业务,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并以银行间外汇市场所形成的汇率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基础。此后人民币汇率结束了长达16年的贬值过程,开始稳中趋升。12年来人民币汇率运行基本稳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划分也从“管理浮动制”转为“钉住单一货币的固定钉住制”。
1996年7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1998年12月1日起,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此外,对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大幅度提高供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超限额货超范围用汇,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其真实性后由外汇制定银行供汇。至此,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尚存的其他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基本消除。我国1996年12月1日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所有正当的、有实际交易需求的经常项目用汇都可以对外支付,这是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一步。
在资本帐户方面,我国虽然刚引入了QE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一些准入制度,但是总体而言管制仍十分严格,与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还有相当差距。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现代宏观调控体系的健全,资本市场的成熟,利率、汇率作用的改善等条件,都有待逐步创造。
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在运行机制上,在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以及对外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上都受到严峻考验。特别是1997年7月,由泰铢贬值引发东南亚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货币纷纷贬值,东亚各国家日本、韩国货币也不断下跌,而人民币汇率却在国内通货紧缩和外汇储备充足的前提下保持了货币稳定的态势,由银行间统一外汇市场形成,并接受国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这对亚洲金融稳定和世界经济发展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