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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已初步实现了管理与经营的分离。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对金融业实施管理和监督;商业银行经营信贷、结算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这一金融模式的运行,为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稳定币值,稳定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违规吸收存款、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为保持金融的长期稳定,针对这一现状,应加强稽核监督,既要监督经营状况,又要监督管理效果,形成管理、经营、监督三位一体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实施金融稽核监督工作的分离和强化,应体现以下要求:
一、确立中央银行金融稽核的合法地位。一是用法律的形式,把金融稽核的职能、地位、作用、性质确定下来。明确中央银行稽核监督是国家金融系统执法检查的唯一部门,是综合性的、高层次的执法监督,超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与监督;二是建立在人民银行总行领导下的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同级的金融稽核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三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立中央银行稽核监督的权威性。在金融系统凡经中央银行稽核部门检查认可的问题、做出的结论发挥法律效用,社会审计的检查监督部门也应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另下结论。被稽核检查单位,应无条件接受稽核检查,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做出的结论,除对有争议的问题申请上级稽核部门复议外,均应不折不扣地按结论予以纠正和改善。
二、确立中央银行稽核职能履行的自主权。金融稽核部门对金融机构实施稽核检查时,应按照金融法规、制度、规定以及中央银行各个时期围绕中心工作制定的货币政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查什么、怎么查,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纠正或处罚,均由稽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具体情况决定。一切从金融卫士的角度出发,维护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一切从金融“医士”的角度出发,为被稽核单位纠错防弊,端正经营方向,找问题,医病源;一切从“谋士”的角度出发,为被查单位想办法,提建议,促其管好用活资金,提高自身效益。
三、央行稽核干部人事隶属关系实行派员制。稽核干部实行派员制或派驻制较现行体制有三大益处:一是可超脱于人民银行对辖内金融机构的领导协调关系;二是可超脱于地方行为的束缚;三是可超脱于人情关系网的约束,从法制观念、制度观念出发,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派员制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直属派员制,二是分级派员制。
四、稽核操作程序实现法制化。制定《中央银行稽核监督法》,明确稽核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操作程序有法可依。要明确稽核检查就是执法检查,是金融法制法规的检查;要求稽核检查必须严格按稽核程序进行操作,讲问题要有事实,定性要有法规依据,处罚要客观公正讲求实际;明确被稽核金融单位的义务、权利和法律责任,必须无条件接受金融稽核检查;主动配合稽核人员查明问题,提供资料、介绍情况要实事求是、全面及时,对稽核做出结论和对某些问题的定性认为不妥的,可在执行的前提下,向上级稽核部门提出复议。
五、努力实现稽核检查规范化。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都要根据规范化的要求组织实施:一是要制定金融系统统一的利于操作的稽核检查流程图。要逐次根据稽核流程图的流向进行检查、记录、取证。二是科学制表。要编制一套可以全面、真实、系统反映被稽核单位资金分布和营运的表格,做到上下衔接,数字左右平衡,整项、分项一目了然,小计、合计、总计清楚可观。做到数据不重复、不漏项、易于操作。三是健全稽核档案。
六、对所查的经济指标要完整、定型。只有连续的、稳定的指标体系,才能全面地、客观地反映一个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稽核检查指标体系大部分来源于被稽核单位国家考核的经济指标,同时也要有政策性、制度性所要求的硬性指标,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满足稽核目的的实现。
七、实现稽核手段现代化。稽核手段现代化是以稽核指标体系定型化为基础,稽核检查系统化为前提,稽核程序法制化为保证,建立起适应国家各类金融机构稽核检查的现代化手段。稽核手段现代化要实现四统一,各类金融机构的会计帐簿及报表所涉及的科目要统一;软件程序的开发运用要统一;电子计算机的型号要统一;对报送数字的时限、时间要统一。
八、加强稽核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实现稽核队伍专业化。造就和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熟悉金融方针政策、精通金融业务的稽核队伍是搞好金融监管的需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禁止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努力提高金融稽核职业道德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稽核干部对每一项金融政策、法规,都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精神实质和内涵,牢记有关法规条文,以利于检查和衡量被稽核单位的经营行为、经营成果,规范金融业务和操作手续,预防信贷风险和意外损失,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作为一名合格的熟悉金融业务的稽核干部,不仅要懂银行会计业务,而且也懂得计划、发行、储蓄、保险、信托、证券等业务;不仅能自己操作、处理各项金融业务手续,而且能在稽核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弊端和差错,帮助被稽核单位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水平。
九、强化稽核工作,实现银行和社会的双重效益。稽核监督要继续实现稽核目标、稽核内容、稽核方式、稽核手段上的四个转变,集中精力在提高银行效益的同时,体现社会效益。一是在提高资产质量上下苦功,搞活存量,用好增量,着眼于风险预防,着手于资金的利用率、周转率、成本率,用有限的投入,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产出的增加。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稽核部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稽核单位服务的意识,为稽核单位的稳健经营和正常发展,出谋划策。被稽核单位及金融机构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严循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把资金投到重点企业、拳头产品以及投入少、产出多、效益好的企业。三是要树立整体观念,严格执行货币政策,促进金融秩序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