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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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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定义

[提要]通货膨胀概念有着与物价上涨显著区别的内在规定性。通货膨胀是推动物价上涨的一项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通货膨胀引致物价上涨存在着“时滞”。

通货膨胀现象,既是金融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中央银行宏观金融管理的一大现实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在努力探究通货膨胀现象,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公认的科学而统一的关于通货膨胀的定义。这一状况,不仅阻碍了关于通货膨胀理论的比较研究和交流,而且不利于及时准确地揭示通货膨胀现象的本质成因,从而给治理通货膨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效用性造成了负面影响。

关于通货膨胀概念,在经济学文献中大多定义为:

通货膨胀是指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其理由是,通货膨胀概念的定义必须体现因与果关系的有机统一,通货膨胀的起因在货币供给过多,结果则表现在物价上涨,没有物价上涨的货币供给过多不属于通货膨胀,没有货币供给过多的物价上涨也不属于通货膨胀。

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欠科学。这是因为:

第一,货币贬值是一个具有多种意义解释的概念,用于概念定义之中明显失当。在经济学文献中,货币贬值含有三种意义解释。其一,货币贬值是指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众所周知,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与物价上涨属于同义语。若上述关于通货膨胀定义的“货币贬值”系指这一种意义解释,则与其后边的“物价上涨”相重复,在定义中语词重复使用显失规范性。其二,货币贬值是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例如,原来100美元合375元人民币,今天100美元合823元人民币,这说明,人民币贬值了。如果上述关于通货膨胀定义中的“货币贬值”系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那么,货币供给过多会否引起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呢?从历史上看,在金本位货币制度时期一个国家货币供给过多(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属货币量降低),由该国货币对外汇价必将下降。但是,自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以来,货币汇价如同商品价格一样,受供求关系的制约,汇价的升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影响货币供求关系的因素很多。显然,在浮动汇率制度下,本国货币供给过多对本国货币对外汇价下降的作用很微小。因此,通货膨胀定义中的“货币贬值”系指本国货币对外汇价的下降的意义解释,也是不适宜的。其三,货币贬值是指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若属此解,则适宜。但是,从概念的定义法则来讲,“货币贬值”这样一个在经济学上具有多种意义解释的语词用于其他概念(如通货膨胀)的定义之中,则失去了科学合理性,犯了定义用语歧义的逻辑错误。

第二,定义所反映的概念本体意义不正确。即使将上述关于通货膨胀概念定义中的货币贬值一语删去,即定义变为“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据此定义去推论,则有通货膨胀是属于物价上涨的一种类型,其概念本体所反映的意义是商品价格,而非流通中的货币。然而,通货膨胀作为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其概念本体所反映的意义是流通中的货币增大(这里并非数量增多),至于流通货币增大有否引起物价上涨,那是流通货币增大的后果,而不是流通货币增大本身。可见,误将“物价上涨”作为通货膨胀的概念,导致了定义难以反映通货膨胀概念的本体意义。

第三,忽视了货币供给过多在导致物价上涨表现上的时滞性和模糊性。首先,引起物价上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物价没有引起上涨,无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的程度如何严重,也不是通货膨胀,那么,就有以下推论,货币供给严重过多但在价格管制下物价没有引起上涨,也就不是通货膨胀。这与国内外公认的隐蔽性通货膨胀岂不矛盾?所谓隐蔽性通货膨胀,并不是说不存在通货膨胀,而是承认存在通货膨胀,将其作为通货膨胀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只不过是货币供给过多在即期没有引起物价上涨而已。其次,如果将通货膨胀定义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那么,度量通货膨胀严重程度,就应该度量因货币供给过多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程度。但是,在多种因素对物价上涨共同发生作用的条件下,每一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份额是较难划分的。再次,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作用具有显著的“时滞性”。如前所述,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作用部分在当期表现出来,部分在以后时期表现出来。根据有关资料表明,货币供给过多对物价上涨的“时滞”作用一般为1-2年。[1]然而,人们所考察的是否出现通货膨胀现象却都是以年为单位的。这样,如果将通货膨胀定义为货币供给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就会陷入两难选择之困境。从而,在具体实践运作中,使人们感到无所适从。

那么,应该如何对通货膨胀概念加以定义呢?笔者认为,通货膨胀概念应该定义为:在信用货币(包括纸币和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的货币经济现象。这一定义,包含以下5层意思:

其一,通货膨胀以流通中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为反映载体。这就是说,通货膨胀要通过流通中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程度来反映,只有流通中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才有可能(但不必定)产生通货膨胀;如果流通中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没有下降,则必定没有产生通货膨胀。

其二,通货膨胀是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时所出现的一种货币经济现象。这就是说,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并且是一种在信用货币流通中所特有的货币经济现象,在金币流通(即不存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同时,这一种货币经济现象,是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时才产生的。商品流通决定货币流通,市场上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是由商品价格总额(这里的商品价格=商品价值/货币价值)和同名货币的流通速度决定的,而同名货币的流通速度又是商品形态的变换速度的表现形式。信用货币是国家利用权力强制流通的货币名称或符号,其本身没有价值。单位信用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在其进入流通前就由国家强制规定。在信用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后,单位信用货币实际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则随流通中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和同名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而发生变化。只有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才有可能发生通货膨胀;若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没有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则没有发生通货膨胀。

其三,通货膨胀是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过多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的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在现实货币经济生活中,一方面,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和同名货币流通速度都是在不断运动变化的,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与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之间的量比关系也在不断运动变化之中,流通中货币量既可能过多也可能偏少。另一方面,单位货币名义上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是由国家强制确定的,而单位货币实际上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既受国家强制调整比例(币制改革)影响,更受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与它所代表的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之间的量比关系影响。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没有过多的情形下,因国家调整比例(币制改革)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不是通货膨胀;只有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过多而使单位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才是通货膨胀。

其四,通货膨胀是导致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其本身并非物价上涨,也不必定引起物价上涨。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一语中,关键是“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正确把握其决定规律是深刻认识通货膨胀概念内涵的关键之关键。众所周知,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和劳务价格总额、同名货币流通速度。在这里,“待实现”这三个字非常重要,它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以往人们将通货膨胀等同于物价上涨,其根本性原因则在于忽视了“待实现”。因此,“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中的“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是相对于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与由“待实现的商品和劳务价格总额、同名货币流通速度”所决定的金币需要量的量比关系而言的,它并非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过多,从而使单位货币实际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亦即货币价值下降)。因而,就会有力地推动着商品和劳务价格上涨(因为商品价格=商品价值/货币价值)。这一经济逻辑关系也可表述为:流通中货币量过多货币价值下降(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商品和劳务价格上涨。但是,引起商品和劳务价格变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单位货币实际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变化外,还有商品价值变化、经济周期变化、原材料供求关系变化、工资水平变化、商品和劳务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政策变化、资源稀缺程度变化,等等。物价上涨是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单位货币实际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必将会推动物价水平上涨,但并不必定引起物价上涨。

其五,通货膨胀是运动变化的。通货膨胀作为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具有产生、成长、衰退、消亡的运动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上,对物价上涨所起的作用力是不一样的。

笔者之所以将通货膨胀概念作出上述定义,是因为基于下面5条理由:

首先,它符合马克思的货币流通理论。马克思在提示纸币流通规律时指出:“纸币流通的特殊规律只能从纸币是金的代表这种关系中产生。这一规律简单说来就是: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数量。”这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纸币发行限度是能够流通的同名的金币量。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纸币发行,并非现行经济学文献中所讲的“货币发行是发行银行向流通界投放的货币数量超过从流通界回笼到发行库的货币数量”,而是为象征地代表能够流通的同名的金币总价值量而进行的纸币发行,其发行量既包括流通中纸币的增量,也包括原有的流通纸币量。将通货膨胀定义为“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的货币经济现象”,是与上述马克思关于纸币流通规律理论总体上相吻合的。

其次,可以正确反映通货膨胀概念的本体意义。从词义上解释,通货膨胀中的通货为市场上流通的货币,膨胀为物体增大。因此,通货膨胀可以直解为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增大。而同一个物体膨胀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同一物体的体积增大;二是同一物体的体积增大以后其内含物质的密度下降。只有同时具备这两大特征的物体增大才是物体膨胀。从这一意义上看,“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反映了通货(即市场上流通的货币)的“体积”相对增大,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则反映了通货的“体积”相对增大后其内含“物质”的密度下降。显然,现在的定义,能够更正确地反映通货膨胀概念的本体意义。

第三,正确体现了通货膨胀本身与结果的逻辑关系。从现在的定义中可以看出,通货膨胀本身就是“市场上流通的货币经济现象”。那么,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不言而喻,它会推动物价上涨。马克思在阐述了纸币超过自己的限度会引起单位纸币实际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之后,紧接着指出;“其结果无异于金在它作为价格尺度的职能上发生了变化,同一价值,原来用1镑的价格来表现,现在要有2镑的价格来表现。”这就是说,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之间是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通货膨胀是物价上涨的原因,物价上涨是通货膨胀的结果。

第四,有利于通货膨胀程度的正确度量。在通货膨胀定义“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的货币经济现象”中,不存在非货币关系,确保了通货膨胀定义中货币关系的纯真性,明确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之间是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排除了非货币关系对通货膨胀度量的干扰。从而,为正确度量通货膨胀程度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第五,有利于宏观金融调控决策。如前所述,如果将通货膨胀定义为“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上涨现象”或“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由于深受物价上涨多因素性和货币作用时滞性的重大影响,以致纸币供给过多的程度与物价上涨程度往往不相等甚至差距很大,从而使得治理通货膨胀在“度”上难以正确把握,也难以正确动作。而现在的新定义分清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的关系(即原因与结果之关系),从以往的使用物价上涨率(通货膨胀结果)来间接反映通货膨胀程度,转变为使用通货膨胀率(通货膨胀本身)来直接反映通货膨胀程度。这就是说,以“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来描述通货膨胀,以“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它象征地代表商品和劳务流通所需要的金币量而使单位货币所代表的金币价值量下降程度”来反映通货膨胀程度。因而,排除非货币因素对通货膨胀描述和度量的干扰,可以使反映通货膨胀程度更加真实和准确。所以,更有利于中央银行及时了解和正确把握通货膨胀的程度,进一步增强治理通货膨胀的宏观金融调控决策的及时性、正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