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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与银行内部控制问题日益突出。从内部控制的内涵出发,深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性,并初步勾画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立的总体思路。
关键字内部控制管理者缺位风险控制
银行作为保证国家金融稳定的基石,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对其的监控一直没有放松。但近20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国际金融市场迅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也随之不断涌现,全球金融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各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创新化的过程中,风险危机逐渐显现,内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其典型代表就是,1994年英国“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倒闭,1995年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丑闻,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与2002年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违规贷款案。以上危机既涉及发达国家,也涉及发展中过家;既涉及经济制度完善的国家,也涉及经济转型的国家,形成这些恶性事件的诱因众多,但涉案银行缺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却是共同点。
1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保证其既定目标的实现,在其内部对业务流程、财务会计、员工行为操守所采取的有别于企业日常管理的控制程序。通过在单位内部设置严格的约束和制度,以防止员工舞弊行为的发生。其最初起源于西方审计学中的“内部牵制”,它是指每项经济活动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员工负责,从而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管的财务制度,并主要运用于企业财务会计方面,如财会制度中的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等。但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内部牵制制度逐渐渗透到企业各部门,发展成为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对商业银行而言,内部监控体系建立取决于银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体制结构等诸多因素,彼此之间有一定差距,监控的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作为商业银行制定内部监控体系的纲要。
2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
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分业经营制度,长期承受着政府和国有企业对其正常经济业务的干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银行实行“总量控制,规模管理”办法,导致其发放贷款“重量不重质”。此外,由于国有银行普遍缺乏完善的内部监控,行内人员违规操作不时发生,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增多,威胁着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建立“分级管理、分工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四大问题。
2.1存在“所有者管理缺位”现象,内部控制环境恶劣
一是国有银行仍未建立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存在模糊不清的委托管理关系,员工激励不足,造成严重的所有者管理缺位;二是没有在行内树立内部控制优先的指导思想,存在“重业务轻内控”的倾向,内部控制没有跟上业务发展速度;三是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理解不透彻,把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审计相混淆。
2.2银行的内部控制文化尚未形成
总行领导甚少向行内员工明确的内部控制守则和信息,令部分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责任与权限不了解,不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角色与作用,使得员工放弃相互监督的权利,但求自保;发现问题不敢上报,使下情难以上达,信息交流损失严重,此情况在银行基层机构尤为显著。
2.3风险评估体制不完善和内部控制不足并存
目前,国有银行还没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构,对各种可测风险与不可测风险缺乏严密、客观的评估;银行内部各系统的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对考核过程及其结果真实性没有相关的检查措施;开发新产品时不能及时补充、调整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内控盲点。此外,银行内部控制的检查频率和深度与银行机构面临的风险程度不适应,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即使内控时发现违规现象,处理结果也不严厉,对银行员工没能起到警示作用。2.4监督、再控制机制薄弱
虽然各级国有商业银行都设置内审部门,但在现行的银行体制下,该部门在人事、费用支出等方面完全受制于本行的领导层,其监管活动受到日常管理所限制,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权利,更无法履行其对内部控制再控制的职能。内部控制人员、权利制约机制尚未形成,各业务部门与内控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甚至出现交叉任职情况,严重削弱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国有商业银行内控体系的改革建议
3.1统一法人体系,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从目前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统一法人体制和股份产权化制度,使银行法人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承担法人责任;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明确利益分配制度,强化经营约束,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2)提高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在全行中建立内控优先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内控规章,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一是按照国际规范的内控原则和内控系统的框架,尽快建立以董事会、监事会为主导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在制度上和组织上保证内部控制的实施和研究。二是横向上建立权力制衡、分工牵制的管理模式;在纵向上减少管理层次,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控,形成纵横交错的平面化管理。使每位员工(包括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在每项业务、每项操作中,都处于严格的内控制度约束之下,使任何经营活动有迹可查,防止内控机制出现死角。
3.2注重员工自律意识的培养
在全行员工间对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进行定点宣传,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职责,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全体员工自觉地用金融法规和内控制度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创造一种浓厚的内部文化氛围。
3.3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制度,促进风险评估体系完善
(1)树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在员工间建立“认制度不认人”的理念,明确条例执行人,以保证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在制度上防范风险的发生。
(2)建立统一的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由总行牵头,根据行内各部门的业务规范、业务性质和风险特点,统一指定系统、全面的风险度量办法和风险管理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动态、量化的监控,并下发各分行严格执行。
(3)以“内控优先”为原则,建立风险评估制度,防止“巴林银行事件”重演。必须按月核对基层前台人员的账目,并对其道德风险、操作风险进行评估;每季对银行流动性资产进行清查,防止内部舞弊,侵吞公有财产;每半年,有针对性地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借款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贷后检查,对易发案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3.4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
理顺内部控制体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的独立性与系统性,改革现行银行内部的内控体制。必须实行总行垂直领导向下派驻的内控管理体系,由总行直接负责各内控部门的人事调任与费用开支,加强总行对下属各行重大财务事项及一把手财务状况的监督,强化内控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审计是对现有政策与程序是否充分以及银行是否遵循现有政策与程序所做的独立评估,发挥着对内部控制再控制的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内控进行测试并做出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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