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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业保险市场的运行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安排。本文通过对陕西省农业保险运行状况的调查发现:除了正式制度的保障,农业保险市场中的非正式制度也是保证农业保险稳健发展的前提基础;目前,农业保险非正式制度运行中尚存在“传统小农意识”的非理性风险态度、非正式保险安排、“经济人”群体、信用建设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深化农业保险的发展和创新,还需积极改进有利于农业保险发展的非正式制度因素。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农业保险需求陕西
农业保险作为商品性农业经营的一种重要风险分散机制,对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以及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陕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泾阳县、洛川县分别是陕西奶牛养殖大县和苹果生产大县。农民生产布局高度集中,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奶牛养殖和苹果生产收入构成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调查发现,泾阳县的鲜奶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3%,洛川县的苹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4.8%。高度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导致农民收入水平对奶牛养殖、苹果生产的严重依赖,同时,也造成了生产风险的高度集中。一旦发生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农民不仅无力承担损失,而且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为了保护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客观上要求建立农业经营风险分散,损失分摊的新机制——农业保险。2000年到2007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406元增加到2645元,总体水平翻了一番,大多数农民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储蓄,已经对农业保险具有了一定的购买能力。然而,在本次试点中,有45.2%的被调查农民却不了解或不知道农业保险;48.5%的农民实际未购买农业保险,农民的保险意识较弱。
由此可见,由于非正式保险制度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民无法产生对农业保险产品的欲望,引起潜在需求与有效需求之间链条的断裂,造成了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保险运行的非正式制度因素分析
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相对于正式制度,其约束空间更为广阔。因此,特定社会中有关农业保险的风险态度、非正式保险安排、“经济人”群体、信用建设等诸多非正式保险制度,就成为制约农业保险市场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一)“传统小农意识”决定了农业保险需求
一个社会占有主流的理念和信仰决定对自然灾害及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决定了是否有必要通过保险这一风险转移制度来加以应付。在广大农村,农民长期处于分散封闭的小生产状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普遍存在“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理念。这种保守封闭的思想造就了农民风险意识和创新精神淡薄,时常对新事物具有一定的排斥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主动性。加之农民文化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多年以来养成“靠天吃饭,听天由命”的生产习惯,往往比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对未来各种事故变化缺乏全面周详的考虑,对农业生产面临的各种风险时常持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掏钱买保险是额外支出,所以产生对于农业保险能免则免的心理。
(二)非正式保险安排限定正式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空间
在特定环境中,因非正式制度约束发展而来的“非正式保险安排”,如谋生方式的多样化,储藏,家庭或家族内部的再分配,基于伦理道德的援助等,往往是对正式保险制度的削弱或替代。我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庭、家族、村庄、国家为生成结构的人论文化体系,其在农村体现的尤为显著。这种文化品格决定农民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的追求,主要是在家庭、家族这样的扩展型家庭结构中解决。
与正式农业保险制度相比,非正式农业保险制度不但具有上述的广泛性,而且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节约开支。由于保险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在相互博弈过程中对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存在着大量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但在家庭内或家庭间寻求风险转移或保障的非正式保险制度安排中,参与者无法进行选择,因而根本不存在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三)政府灾害补助导致的依赖心理制约农业保险需求
根植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依赖心理,也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非制度约束。一般来说,政府都会依据受灾情况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助。然而,由于农民是“经济人”,其得到政府补助越高,愿意投入到农业保险上的资金就会越少,这种依靠政府帮助转嫁风险的依赖心理严重影响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农民投保积极性=政府农业保险补贴/政府救灾补贴×100%,从此公式可以看出:当政府救灾补贴增加,而农业保险补贴数目不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当政府救灾补贴减少,而农业保险补贴数目不变或增加时,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就会提高。因此,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灾害补助行为。(四)农业保险市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滞后
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信用经济特征,要求参与农业保险的各行为主体都要具备恪守信誉的意识和自觉。而在实际调查中,一半的农民都明确表示对农业保险不信任,对保险理赔环节担忧,也就是对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否落实的担心。这主要是过去农民缺乏对保险基本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又存在不诚信行为,造成农民对于保险作用的质疑。19.9%农民未投保原因是因为对于理赔的担忧;在对农业保险有潜在需求的农民调查中,约60%的人“明年是否会考虑农业保险”决定于“今年的理赔状况”;约75%的已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明年是否继续购买农业保险”也取决于“今年理赔状况”。这说明,要促成农业保险长足发展,社会诚信意识建设和信用意识培养还任重道远。
综上所述,构成农业保险运行的非制度环境还存在种种局限。为了更好地推行农业保险制度,除了要加快农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创新外,还需要加大非正式制度环境的建设和培育。
农业保险非正式制度优化对策
(一)增强政府农业保险政策的透明度
在调查未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中,58.6%的农民因为“不了解”此次推行的农业保险,有些农民甚至主观认为这和其它商业保险没有差异,只是为“收取保费”。因此,政府应积极利用现代传媒,通过各种途径让农民透彻了解农业保险,在广大农民中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形成理性、健康的保险消费意识。
(二)优化正式农业保险制度环境
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障范围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水平,政府需要协同有关保险公司,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生产设计农业保险产品和险种,并依据不同风险水平厘定费率和保障程度,以满足各类农民的不同需求,切实保证农业生产的持续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同时,如果政府能够把救灾补助直接给予农业保险进行积累和支持,不仅可以在灾年减轻农民损失,而且又可以减轻政府灾害补助压力,达到双赢效果,从而使农民充分认识到正式农业保险制度较之传统非正式保险制度所具有的种种优势,引导其参加农业保险分散转移风险的价值观念。
(三)深入推广诚信意识教育
根据调查,农民最为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信誉,其次才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介绍。所以,要改变农民长期对保险的不信任观念,就要通过政府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协作,建立对保险公司诚信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管、监督、引导和考评,实行保险公司信用评价制度。而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也需要积极推广诚信教育,避免在投保过程中产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使守信者真正得到利益的保障,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周惠萍,陈友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可行性分析[J].经济问题,2007(11)
2.蒲海成.论保险市场运行的非正式制度环境[J].保险研究,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