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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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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

论文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

论文提要: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有利于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可以多样化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风险。但是,资产证券化存在着许多风险,尤其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及中介机构,资产证券化的运行会蕴涵着更大的风险。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得以顺利进行,促使我国金融业健康、良好地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包括未建项目和已有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所能带来的稳定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法。资产证券化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抵押支持证券化(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通常由发起人将预期可获取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一“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信托机构(简称SPV),由SPV以预期现金收入流为保证,一般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对投资者付息还本。资产证券化主要参与者为原始权受益人、SPV、证券承销商、托管行、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对发起人来说,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从而有力于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财务状况。对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可以多样化投资产品,分散投资风险。资产证券化可以引导储蓄转化为投资,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

资产证券化可以使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企业和银行获得新的融资来源,缓解初始债权人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提高融资体制的完备性,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安全。但同时资产证券化也存在诸多风险。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金融、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再加上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够完善,相关中介机构的缺乏,使得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着更多的风险。因此,要使我国资产证券化顺利地进行,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得以顺利进行,促使我国金融业健康、良好地发展。

1、政策、法律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资产证券化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金融实际相结合缺乏经验,有关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建设很可能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政府也必然会根据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状况相应地调整有关政策。因此,政府政策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风险,特别是在提供制度保障,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而且,政府的政策导向也很重要,比如商业银行盘活内部不良资产问题,如果不良资产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证券化并出售,商业银行实际就可通过这种手段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市场上的投资者,那么商业银行可能会比以往更加不关注贷款者的资信状况,甚至故意降低贷款者的信用门槛,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制造出更大规模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加大投资风险。

我国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法律风险还可能发生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以及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定义、税收、会计、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在我国短期内难以修改现行法律或为资产证券化单独立法的情况下,目前只能采用一种折衷方案,即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但因为部门规章的法律层次较低,难以解决现存的一些法律问题。以不尽完善的部门规章来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将使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风险。

2、信用、道德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信用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信用评级是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能否得到保护与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化资产的信用保证。因此,在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中,需要信用提升来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评级机构的介入为投资者设定了一个明确且易于了解的信用标准及严格的评级程序,以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然而,资产信用评估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由于资产本身历史记录的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我国目前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既专业又诚信的评估机构少之又少,信息不对称情况突出,资产的评估会受到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信用风险。

信用问题往往关系到道德问题,在我国,像过去发行很多的公司债一样,有能力偿还但故意拖欠不还,再配合虚假信息的披露等,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资产证券化由于其多样的融资结构、多方协调运行的机构体系,更应加强对其信用的监管。因为投资者即便有了充分的信息,有了资产稳定的现金流,但是发行机构不按照约定的承诺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最后还是得不到收益,这会引起投资者对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失去信心。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尤其要注意道德风险的防范。

3、其他可能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在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投资者还会面临如下风险:(1)资产证券产品设计风险。由于产品设计上的不成熟导致风险与收益不匹配,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价不合理,造成证券发行不成功,给发起人带来经济损失。(2)混合现金流风险。指如果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3)实体合并风险。如果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4)利率波动所引致的风险。如果利率下降,会导致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因为借款人可以用较低的利率从市场上借到资金用于偿还抵押贷款,这样会影响到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中国外汇市场发展相对落后,市场发展不够深,跨境交易中可能会出现利率错配、外汇错配的问题,这样也会加大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最终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已经开始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但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大规模开展还存在着很多风险。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进一步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正视这些风险的存在,找出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办法。比如,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工作及相关市场的建设;政府的支持与监管的加强也必不可少,这样才能保障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