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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利率金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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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利率金融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的迫切性;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意义;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分设情况及运行特点;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做好邮储银行风险管控工作的几点建议;这几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信用卡促进消费增长的作用日益显著;刚性的透支利率限制了发卡行的自主定价和个性化服务;客户对高利率反响强烈;信用卡透支利率及产业基本分析;现行的透支利率政策束缚了信用卡产品的个性化;单一的透支利率政策易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人员交叉;业务交叉;职责交叉;管理交叉;财务交叉;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财务收支不独立,邮储银行“分家不管家”;混岗作业问题突出,三级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部分基层网点设施不配套,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推动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平稳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着力强化稽核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操作环节,建设流程银行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信用卡业务作为金融业的一项新兴业务,正以迅猛之势在国内发展。在为公众提供“无担保、无抵押、无指定用途的个人小额消费信贷服务”的同时,信用卡业务也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信用卡透支利率偏高制约着循环信用的使用。

目前,我国公众用于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支出比例仍然过高,且生活性消费支出系刚性需求。因此,如果国家鼓励通过信用卡产业的发展促进和带动社会零售消费额增长,那么,过高的透支利率已成为主要的制约因素。

从国际市场看,信用卡年透支利率基本在18%以上,但对于人均GDP仅3000多美元(2008年统计)的一个国家的公民来说,确实偏高。在美国,使用循环信用的客户占总用户的50%以上,麦肯锡曾作过的调研结果表明:在中国仅有14%的持卡客户使用循环信用。根据国际经验,经营状况良好的信用卡公司,其客户使用循环信用产生的利润可占信用卡收入的2/3。但是,当前人们普遍认为透支利率过高,循环信用使用人数较少是导致国内信用卡发卡行不能盈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持卡人期望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经营者也在呼吁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个性)化。通过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和实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进一步促进国内消费的增长和循环信用的使用是央行和发卡行要深入研究的主要课题。本文就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的迫切性。

1.信用卡促进消费增长的作用日益显著。

据媒体披露,2009年1~5月我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了15%。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对促进消费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银行卡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居民消费时使用最频繁的支付工具。据央行统计,目前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已有30%以上是用银行卡进行支付的,而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这一比例更是接近或达到了50%,成为银行卡消费支付的主力军。银行卡的普及使用不仅有助于降低支付体系的交易成本,同时由于其便利和快捷的特性更有助于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消费行为会更加活跃。尤其是信用卡具有短期消费信贷的功能,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促使持卡人将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变为现实的消费需求,对消费的拉动效应十分明显。

2.刚性的透支利率限制了发卡行的自主定价和个性化服务。

持卡客户的用卡频率、交易金额、还款以及对发卡行的贡献度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任何人使用循环信用时的贷款利率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或打击了优质客户的积极性,并影响了优质客户的忠诚度。透支利率的刚性导致了发卡行风险定价模型的失效,同时,由于行政法规等各方面的限制,发卡行无法根据客户的贡献度自行定价。因此,发卡行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使一些贡献度高的客户可以享受到优惠的透支利率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

3.客户对高利率反响强烈。

很多客户向媒体或者监管部门反映:因为“部分还款、全额计息”的规定使得选择循环信用的客户负担的贷款成本过高,导致其产生逆反心理甚至拒绝偿还贷款,一些发卡行也不得不在接到客户的投诉后进行减免。此外,一些客户在投诉时非常气愤:卖(发)给我卡时没告诉我,要知道利息这么贵我就不办了!也有的客户在投诉时说:我是在替没有偿还能力的子女还款,但经济能力有限,只能承担本金部分,“额外”的利息实在负担不起,否则连本金也不还了!这类客户使得发卡行处于尴尬境地。

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意义。

我国自1996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十几年来央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超过100余种。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央行应进一步授予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主权,完善利率管理,并通过央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目前,国内信用卡透支利率仍然按照十年前央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日息万分之五实行,对透支后未清偿部分以月为单位收取复利(年息18%以上)。这种“大一统”式的规定既未像其他贷款利率一样赋予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浮动区间,也未明文限定“全额计息”。虽然当前各家发卡行均已通过“分期付款”、“账单分期”等形式规避了这一价格管制,但是由于“名分”认知、客户定位和业务便利性等原因,信用卡透支融资并未获得广泛的推广,相关服务并不充分。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央行已先后5次降息,但独有信用卡利率“岿然不动”。而在欧美等海外市场,信用卡利率已伴随各国央行的降息行动而逐步下调(信用状况符合规定的持卡人所享有,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据媒体报道,自金融危机以来,美国部分优质持卡人信用卡利率已下降50%左右。在台湾,花旗(台湾)银行近日宣布对符合条件的“卡友”调降其信用卡循环信用年利率,由原12.99%~20%调整为11.74%~18.75%。因此,央行适时放开信用卡业务的利率管制,推动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是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必然,同时也会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推动信用卡产业快速发展产生积极意义。建议将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的出台时机和相关配套措施纳入央行当前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组织专人深入调查、认真研究。

1.信用卡透支利率及产业基本分析。

(1)信用卡产业的经营核算。

信用卡产业成本一般包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营运成本、作业成本、营销成本、风险成本等。在信用卡业务发展初期,透支利息、年费、手续费收入是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以上收入需要完全覆盖信用卡经营成本,继而盈余才能产生经营利润。

(2)透支利息收入应成为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

①国内信用卡市场年费收入日趋减少。由于市场培育不足,众多持卡客户习惯了低费甚至免费的服务,普遍对信用卡从几十元到百元甚至数千元的年费有较大的排斥。加之市场无序竞争不断升级,免年费或者弹性年费政策基本成为各行挽留客户的重要竞争手段。

②商户回佣收入逐日下滑。据麦肯锡的调研表明:中国目前的商户回佣率与欧美国家相比要低30%~50%,并且在收单市场近乎残酷的竞争下仍然面临继续下降的压力。欧美国家平均的商户回佣率大约在1.8%~2.2%,而国内各收单行的商户回佣率几乎都在1%以下。显然,发卡行、收单行的回佣收入已无法覆盖资金成本与营运成本。

③持卡人对使用循环信用并合理付息有需求。随着用卡普及程度的提高,使用循环信用的客户群体逐渐增多,并带动透支(循环)利息收入的增加,循环信用必然是信用卡产业的经营重点和主要收入来源。以招行2009年半年报有关数据为例,截至2009年年中,招行信用卡计息余额占比由上年末的37.34%上升至37.95%,信用卡循环信用使用客户占比为23.38%。这些数据显示出,使用循环信用的持卡人在逐渐增多,透支利息收入也在相应增加。而发卡行只有通过细化经营,扩大循环利息收入,才能基本覆盖其经营成本,实现盈利。

(3)透支利率非市场化服务缺乏竞争力。

根据目前大多数发卡行的计算机系统对透支利息计算方式的设置,只要信用卡持卡人在还款时未全部清偿透支款,就会被计收透支利息,连续两次以上未归还最低还款额即被视为违约。在实际生活中常会出现由于对信用卡透支利息计算规则不熟悉而在某一时点未全部归还透支款,被收取过高透支利息的事例。甚至仅差几分钱未还清,而被收录进个人信用记录,导致客户无法享受房贷7折利率优惠待遇而郁闷无比的报道(详见2009年2月9日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关注你的信用报告:少还6分钱需多付利息1.59万”)。这虽然是个极端的例子,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发卡行在透支利息的计算方面尚有不完善、不科学,以及透支利率相对偏高、共性化服务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2.现行的透支利率政策束缚了信用卡产品的个性化。

客户对发卡行的贡献具有极大的差异性,而付出的贷款成本却无任何差别,这就造成一些持卡客户的用卡积极性受挫,逐渐减少了对某一信用卡品牌的依赖程度,进而使发卡行损失客户、收入下降。为此,发卡行不得不想方设法地挽留客户,送礼物、赠积分、免费用、返礼券等,不断推出各种激励措施吸引和挽留客户,也不得不经常“踩线”经营。

3.单一的透支利率政策易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

国内各发卡行的信用卡业务基本没有实现完全的独立核算,仍然在依托母体银行运作,难以清晰地对信用卡产品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划分或界定某一产品的盈亏情况。为了规避监管,一些银行实行“迂回”经营,靠“绕行”策略、打“擦边球”来丰富自己的产品功能并作为与同业的竞争手段,以提高信用卡产品的收入,降低各种成本。比如,通过分期付款收取手续费的形式降低贷款利率(一般6期为3.6%左右,12期为7.2%左右,24期为15.6%左右);以“万用金”、“财智金”、“现金分期”等为名目的低利率现金贷款(因不同客户而异,约7%~12%,普遍低于信用卡循环信用利率)来规避监管。

为了解邮政储蓄银行市县分支机构成立后的风险管理情况,规范邮政储蓄银行业务有序发展,近日,笔者对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分行分设后相关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由于体制不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成立后风险管理工作出现责权约束失衡,操作风险难以防控等六大苗头性隐患,应引起关注。

1.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分设情况及运行特点。

据调查,经过数月的筹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于2008年2月29日挂牌成立,所辖县(市)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同时,按照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不同,将原丹东邮政局所辖99个邮政储蓄网点划分为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两部分。其中邮储银行自营网点52个(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两种形式)将逐步完善为全功能邮储银行支行,办理全部银行业务。邮政网点47个,在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束范围内,继续办理储蓄、汇兑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已有11家支行开业,41家支行正在开业的审批中,另外47家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在丹东市邮政局管辖下继续从事邮政储蓄业务。据了解,邮储银行市县分支机构分设后,在职能、业务和运行上呈现如下五个特点。

1.1人员交叉。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储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

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

1.2业务交叉。

本次改革虽然规定,所有金融业务均划归邮储银行统一管理,但邮政企业仍然要接受邮储银行委托,由各网点经办储蓄、汇兑、中间业务等基础金融业务。

1.3职责交叉。

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

1.4管理交叉。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1.5财务交叉。

分设方案规定,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

2.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

2.1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在邮储银行分设过程中,丹东市有52个网点划归邮政储蓄银行(其中11个一类支行人员、业务、收入等全部归储蓄银行管理,41个二类支行仅行长和资产业务收入划归邮政储蓄银行)。47个作为银行网点,仍属于邮政局所有,其业务归储蓄银行管理,但是机构、营业人员、收入等归丹东邮政局,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对网点控制力偏弱问题,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防控。同时,由于是两家单位,检查与管理工作中如何配合、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等问题,都让邮储银行高管层左右为难,势必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力度。

2.2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

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2.3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

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2.4财务收支不独立,邮储银行“分家不管家”。

目前,对于刚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成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成立四个月来,虽然已经开立了财务账户,但没有任何货币资金来源,职工开支、网点装修改造等日常费用支出仍由丹东邮政局负责核批,财务支出需经同级邮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支付。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2.5混岗作业问题突出,三级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和邮政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作业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三级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2.6部分基层网点设施不配套,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根据规定,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如丹东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接管的11家支行和正在审批开业的41家支行中,有的支行营业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员工只有3-4人,且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设施也十分落后和陈旧,因此很难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和转型的工作需要。

3.做好邮储银行风险管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储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许多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3.1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推动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平稳发展。

邮储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并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交流联系机制,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如要明确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收益等细则,协商解决现金管理中的风险问题;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做到责任清楚,查处追究到位等。

3.2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如建立固定的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新知识,选拔重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年龄约四五十岁左右,可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着力强化稽核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建议在邮储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稽核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要按照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求,加强对柜员、基层支局、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规范员工行为,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每一个业务操作环节、每一名员工的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让“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3.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操作环节,建设流程银行。

首先,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对以往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结合银行成立后的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内控制度不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而且要使任何决策或操作均有据可查,力求内控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并努力使其规范化、科学化。

其次,开办新业务要保证做到“内控优先”。随着业务种类的增加,小额信贷、基金、各项中间业务的开办,给邮政储蓄内控管理带来新的课题。因此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理念,及时对各项新开发业务的潜在风险要进行计算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经营和业务发展平稳运行。第三,要确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不能简单地定指标、下任务,粗放地管理,“只见数目不见人”、“只见成绩不见缺点”。要把工资、奖金甚至福利与个人的业绩挂钩,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绩效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努力摆脱“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模式,使业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