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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论文:乡村客运现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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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论文:乡村客运现况分析

本文作者:任素勤姚新胜曹立新赵宇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存在问题分析

1农村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支持、鼓励、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文件、通知、规定,对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多数政策由于力度不够、主体不清、监管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够,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只有燃油补贴得以落实,而关于农村道路客运的身份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却一直悬而未解[3].河南省城市公交与农村道路客运管理体制二元分割,城乡客运享受的政策不一,经营成本相差悬殊,核定的载客人数也不一样,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4].随着河南省各地城市化进程,撤县设区和城区范围的扩大,客源、线路等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公交和短途客运经营者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罢运、集体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5-6].

2农村道路客运业经营依然艰难

近几年,油价不断上涨,各种成本不断增加,本来收入微薄的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几无利润可言.一些线路长期亏损,甚至严重到影响生计问题;部分线路采取标高票价的方式,虽然短期可以降低亏损,但直接增加了出行农民的负担.这不仅违背了农村道路客运服务的初衷,也抑制了出行需求,促使部分农民改选其他出行方式,结果反而降低了农村道路客运的客流量,形成新的亏损.目前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线路盈利的只有36%,另外40%勉强维持,超过23%的线路长期亏损,这严重制约了农村道路客运业的可持续发展.河南省不少地方政府由于财政能力有限,在执行了国家规定的燃油补贴政策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扶持政策,这不利于新线开发和乡村支线的生存,使得农村道路客运经营发展依然艰难.

3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河南省农村道路状况较差,大部分农村公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不全;乡村公路绝大多数都是三级、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大多数年久失修,路面损坏极为严重,遇上雨天,路面坑坑洼洼,行车极不方便,易发生意外事故;农村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加上农村道路客运普遍存在早、晚、节假日等时段客流集中,平时客流不足的现象,容易发生超载、迂回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7].这些情况使得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状况堪忧.总体上,河南省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在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各项指标的平均值方面都远远低于全交通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万人次事故数为0.004(全交通行业为1.27),亿人次死亡人数为5.39(全交通行业为213),亿人次受伤人数为35(全交通行业为829),单位运量经济损失为0.012元/人次(全交通行业为0.03),但是单次事故经济损失超过全国道路运输的平均水平,单次事故经济损失为5000多元(全交通行业为238元).

4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素质偏低

调研显示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约35%的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数量低于50人,其中6%的从业人员数量低于5人;经营主体人员构成非常复杂,司乘人员主要由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社会闲散无业人员组成.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的90%只具备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再加上车辆转让频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得不到系统的教育培训,整体素质难以提高,服务质量不如人意,客观上造成了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重视效益、轻视安全、忽视服务的短期行为.常见有不按规定着装,不使用文明用语,收钱不给票等行为,强行拉客、粗暴待客、越线串线、晚点缺班、倒客甩客以及私涨票价等严重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发生,最终导致诚信缺失、客源流失,影响了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8].

加快河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建议

1健全农村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

农村道路客运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需要明确交通部门是农村道路客运体系的主管部门,对城乡客运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依据相关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引导农村道路客运需求,规整农村道路客运市场,切实执行对农村道路客运的扶持;还需要通过一定的考核体系,采用科学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招投标制的管理模式,对经营主体的服务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水平等实施管理,保证农村道路客运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需要针对农村道路客运的特点,对市场准入、线路设置、车辆选型、安全控制等进行明确立法规定,为农村道路客运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农村道路客运长效补贴机制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村道路客运在功能上要逐步与城市公共交通靠拢,使其具有公益性质,因此农村道路客运应享有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补贴政策.作者建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优惠政策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农村道路客运政策性补贴,研究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公共财政扶持制度;建立减免交通规费、简化审批手续、强化市场管理和直接财政补贴的政策体系,鼓励客运企业车头向下;减免企业相关税费和场站建设经营相关费用,保证农村道路客运票价相对低廉,维持农村道路客运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3强化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力度

农村道路客运的安全监管,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客运生产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强化农村道路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公安部门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搞好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执法,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大安全投入,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农村道路客运市场.通行客车的农村公路需要在危险路段安装防护栏,并完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及渡口的安全通行水平.

4提高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素质

经营主体的管理、教育和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要推行经营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对车辆驾驶员、检修员、乘(站)务员和培训教学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岗前培训、年度审验、检查监督等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客车驾驶员必须符合《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加强对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诚信考评体系,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要鼓励经营者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建立自律机制,抓好公司制度上的管理,提高经营主体整体素质;对按章经营,安全运营的客运经营者,应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