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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文献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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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文献探析

本文将对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提出学校音乐教育体系以来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文献论著进行分类梳理,将其归纳为理论思想研究、教学实践探索、教学体系的对比探析等几类,指出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研究丰富了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体系、拓展了学校音乐教育研究范围等学术贡献,并提出该体系在学理基础、与国家颁发的教学指导文件关联性研究、实际教学研究角度单一这3方面研究之不足,最后就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自身发展和完善提出一些思考,试图通过研究成果之评析,为该“新体系”的丰富与完善提供理论引导。

一、“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概述

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学校音乐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规范化开始逐渐成为学校音乐教育建设的特点。1981年3月国家修订并中小学教学计划,调整了音乐课时。1986年4月,我国公布(起草)了《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在1989年11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全国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此时,中国音乐学者陆续将奥尔夫、达尔克罗兹、柯达伊等世界音乐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引进国内,介绍给音乐一线教学的教师与音乐教育研究者,旨在吸收这些音乐教学体系中的理念精髓,将这些音乐教育方法运用到中国学校音乐教学课堂中。2001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制定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确立了新音乐课程理念,设计了新音乐课程目标。在2011年又颁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但如何将这些国外音乐教学法合理地运用到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中、将这些国外音乐教学法“中国化”等问题成为学者们进一步研究与探讨的问题。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高等学府,1999年设立了音乐教育学院。该院从初建起就不断探索中国音乐教育教学体系。2009年,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高建进教授提出以奥尔夫、柯达伊及达尔克罗兹教学法3种音乐教学法综合化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该体系是针对目前我国国情、学情等方面,结合上述3种教育体系中的教学方式与理念,与我国民族音乐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新的音乐教育体系。自2011年起,中央音乐学院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新体系全国音乐骨干教师培训”。时至今日,该培训共开展了19期教育培训课程,对“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推广与传播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一定的范围内掀起了“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实践热潮,关于该体系的学理研究也进入音乐教育研究者的学术视野,相关学术论文层出不穷。笔者研读相关文献,将其进行逻辑归类,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新体系”自身的问题,也有研究成果显现不足的问题,进而引发读者的新思考。

二、文献综述

根据中国知网词条的文献数据,笔者将其研究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一)理论思想研究

高建进教授作为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倡导者,在2014年《人民音乐》上发表的文章中介绍新体系的教育理念。认为新体系是情感论、经验论、体验论三论合一的新型音乐价值观和教育理论核心;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情感体验和经验,让学生通过音乐活动学习音乐,积极地唤起情感、抒发情感,用音乐表达情感。其次,在文中强调了新体系的音乐教学目标,设置了包含音乐律动、歌唱、器乐学习、音乐欣赏、音乐即兴的5项基本教学内容的课程。高教授在2013年发表的文章中也谈到新体系音乐教育的基本特点,并将“音乐教育新体系”“传统双基”与“新双基”联系起来作为讨论中心,认为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是按照素质型音乐教育理念,以基本音乐情感体验和基础音乐活动经验为重点的“新双基”展开的教学体系。

(二)教学实践探索

新体系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的文献数量已有一定的数量积累,其中廖羽的文章《试论素质型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指导下的小学低年级多声部歌唱入门教学》就素质型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理论角度,结合实践经历,通过对多声部歌唱入门阶段的教学原理、教学性质、教学意义整理归纳,分析新体系多声部音乐歌唱入门的教学方法,总结音乐联觉和要素分层唱歌体验两种方法在多声部合唱入门阶段的运用。同样,周哲2018年中央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着重探讨新体系音乐教育指导下的班级制合唱团。指出开设新体系为理念指导的班级合唱团的意义,同时对合唱团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训练方法等展开论述。此外,该文还用调查问卷和数据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客观数据的角度得出目前受访的中小学合唱教学推广程度不高的结论。笔者认为用数据化分析方式对合唱教学的推广程度进行量化分析的研究思维十分可贵。

(三)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视角下的高等学校音乐教学研究

有不少学者以新体系为研究视角对高校音乐教育教学进行探索。就目前来说,国内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现状的研究较多,将新体系与高校教育进行关联。以新体系音乐教学理念为理论依托提出音乐专业课程改革方案和招生改革方案的建议,并结合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导向思想、中小学的教学现状,就目前高校中音教专业声乐专业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者以专业音乐学院为例,结合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教学理念,对推行新体系音乐教育,对当下就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意见。

(四)教学体系的对比探析

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几方面,将新体系与中国传统音乐教育进行比较,分析新体系与传统音乐教育模式的异同。认为两种音乐教育体系都源于中国本土音乐文化,非两种对立体系,存有关联。新体系音乐教育的新理念、新标准和新要求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三大音乐教学法和中国音乐文化和教育国情后提出的,从目前的初步成果来说更具先进性和有效性。

三、评析

高建进教授提出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后,该体系逐渐成为音乐教育界重点关注的课题。就文献研究内容和质量而言,普遍存在研究内容大同小异、研究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从文献数量看,期刊论文数量占大多数,专业学位论文数量较少。从文献研究内容看,主要涉及该体系的教育理论、该体系在音乐教学实践的论述以及该体系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影响和反思。从上述文献来看,该领域的研究已取得一些重要成果,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下面分而述之。

(一)学术贡献

1.丰富了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体系首先,该体系教学理念十分符合我国的音乐教育教学现实,且为目前对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不知用何种方法教学”的情况提供指导。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时隔5年再次印发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相关文件———《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这表明,如今我国对学校美育如此重视的大背景下,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中“以人为本”“强调学生情感体验”等教育理念,能够与我国倡导的审美教育思想相契合,也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提供音乐学科教学方面的理论引导。同时对于该体系的提出,也让音乐教育学界重新审视、思考有关中国教育理论体系的构建,不仅丰富了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体系,也为中国音乐教育教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新思考。2.拓展了学校音乐教育研究范围研究成果中阐述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之概念,在笔者的理解中是适用于学校音乐教育的。因此探索新体系在中小学教育的文章,笔者认为在意料之中。然而,从上述文献分析中可看出,有些学者对音乐教学探索的研究范围更广:高等学校音乐教育研究、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等并入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研究视野,令笔者十分惊讶。此番研究范围的拓展,对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研究十分有利,可从不同的研究范围对新体系其中的内涵进行分析丰富其内涵。此外,笔者还认为该研究范围的扩展与延伸或将会影响中国音乐教育的教育实践:目前,新体系理念的传播与学习主要通过教师培训等讲学、介绍的方式进行,若将新体系与高校专业音乐教师教育联系,将其音乐教育思想作为高校音乐师范专业的专业课进行授课,那么音乐师范专业的未来教师们将在掌握新体系理念基础、教学方法等新体系理论与实践方式运用到实际教学中,从而间接地将该体系的思想与教学实践进行大范围的推广,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的基础音乐教育。3.提供了音乐教学实际参考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是教育过程的重要一环。有关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实际音乐教学课堂研究和分析的文章占总体文献绝大多数,可以说,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提出,不仅为全国各地一线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部分理论支撑,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在实际教学中“教什么,如何教,为什么这么教”的问题,同时给一些正在学习、探索新体系音乐教育理念以及遇到教学困惑的音乐教师们以参考。

(二)不足之处

而笔者以为,上述文章涉及的观点和研究成果确有其侧重和必要性,但有些研究内容,前人已有所涉猎,因此以学术的研究角度来说,缺乏一定的创新性。针对这样的问题想就文献研究成果中笔者认为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阐述。1.该新体系学理基础有待深挖《现代汉语图解词典》中对“体系”一词的定义是:“若干相互联系的事物或思想构成的整体。”当教育教学体系作为一个组织内部事物并形成系统的整体时,其中是否包含着与之相关联的一切?就教育教学体系而言,其研究领域是否应涉及从学理思想层次到实践的思索?是否需要体现其体系内部的系统性?研究一个教育体系时是否可将其教育哲学基础、教育思想来源考虑在内?是否可探讨有关教学理念中的理论阐释?或者是否可研究该体系中教学实施的细节内容和实施依据?关照以上种种问题,笔者认为研究教育体系是理性到感性的探索、是理论到实践的探求。因此,笔者认为音乐教育体系的研究应具有系统性。西方音乐教育体系可以说是具有基本系统性研究的整体,例如“三大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及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这三大音乐教育之所以能称为“体系”,就在于其教育思想中或多或少涉及了对教育哲学、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等问题的阐释与研究。例如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他的音乐教育观与他在音乐创作中所表现的艺术观,在民族音乐理论研究中所表现的民族信念有密切联系。音乐教育体系不论从理论分析还是到教学实践都有系统性的阐述。但回到本文探讨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就目前研读的文献及其研究成果而言,相关文献及其研究成果未能完整地按照一个“体系”的构建内容研究、挖掘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简单来说,笔者认为该新体系的研究仍存在一些研究的空白和不足。由此,笔者深思是否可以就该体系相关方面进行学理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例如从音乐哲学思想角度思考,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既是从国外音乐教育思想中提炼再结合中国音乐教育实际而形成音乐教育体系,那么它是否分别体现了涉及的国外音乐教学法之哲学原理?这些哲学原理、教学原理与我国的音乐教育思想是否具有一致性?再者,是否可从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自身角度出发,探究其自身的教育哲学或音乐哲学基础?在新体系中的教育哲学依据与中国古代的乐教思想、中国近现代出现的美育思想或教育哲学观点有无异同之处等关于该体系中的学理基础研究,笔者认为仍有待深挖。2.该新体系与国家颁发的教学指导文件关联性研究不足《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是规定音乐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在2011年完成了对修订版(2001年颁布)的修订工作。《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与我国的音乐教学大纲相比较,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更为详细,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不论在教学效果的评判、教学方式的选择上都至关重要。鉴于新体系音乐教育在2011年音乐课程标准修订前已逐步在推广,那么新体系音乐教育思想是否与2011年课程标准中的教学目标、教学理念等方面保持一致?两者对于音乐教学的方式、教学理念有无出入?再者,2021年我国音乐课程标准将再次修订,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之理念和教学法能否继续实施?笔者试图厘清这两者之间之关联,但从该体系与目前我国官方教育指导文件之间的关联性研究看,缺少类似的相关研究。

四、结语

综上音乐教育新体系文献的研读,笔者就该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疑惑进行阐述。针对上述研究成果所显现的不足,笔者认为或许与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自身还未明确的问题有关。首先,该体系是否是国外音乐教学法和教学理念的“中国化”?那么,“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是否可以冠以“新”之名?其“新”是否仅体现在其素质型音乐教育的新概念?或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增加的中国民族音乐元素?除此之外该“新体系”中还有何内容可体现其“新”性?其次,我们是否可以做出假设同时思考,该体系究竟是对国外音乐教育体系与中国本土文化继承发展而产生的“化合反应”的产物,还是仅针对我国民族音乐教育内容与国外音乐教学法的“综合”?在我国弘扬民族文化、强调民族文化自信的背景下,该体系面对中国地方性民族音乐及民族方言“本土化”进程时,我们应该如何通过该体系传承我国民族音乐文化?换言之,我们是应运用国外音乐教育理念、音乐教学法来发展我国民族音乐,还是以中国音乐为“体”,借鉴国外的教学体系,以开拓、创造富有中国音乐特点的音乐教育体系?试想,若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没有属于中国独特的音乐教学方式,何以称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再次,如果试图建立以“中国”冠名的音乐教育体系,那么我们应如何合理、客观地对待不同文化背景为基础的国外音乐教育理念?关照上述疑问,笔者认为其产生的根源或许在于该体系中一些不完善的因素。文献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对研究对象自身的丰富与完善,通过对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研究成果的评析,根本目标还是在于对该“新体系”的丰富与完善。在新体系音乐教育推广的十几年间,许多研究者对该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都是极为重要的,都为丰富“新体系”内容做出重要贡献。笔者能够想到的并可以继续深入探索的音乐教学理念的研究和新思考都是基于这些重要的研究成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作为新时代的音乐教育研究者我们还能做得更好。当然,笔者提出的一些思考或许还不成熟,这些问题也希望能为中国音乐教育研究、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丰富与完善尽一些绵薄之力。

作者:张子瑶 单位:宁波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