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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言文注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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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言文注释存在的问题

语法方面的讹误

中学语文教材中,语法方面的讹误也存在。例如: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1中的《烛之武退秦师》一文,有“又欲肆其西封”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往西扩大边界。可见,此处的“西”翻译成了状语。“封”的是“疆界”,而“西”的位置在“封”的前面,因此“,西”应译为定语“西边的”。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作品选》对此处的注释为:必然要扩张西面的国界③。此种翻译才是正确的。所以,文言文翻译时,不但要注意句意的通顺,还要看句子的语法结构是否规范、正确。

注释详略不当

1.需要详解,却过于简单。有的注释过于简单,以致于让师生费解。例如:必修1中的《鸿门宴》一文,有“沛公左司马曹无伤使人言于项羽曰:沛公欲亡关中。”课文下的注释为“左司马,官名”。读高中时,我曾质疑过这“左司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官,到现在才明白,“左司马”并非一般无足轻重的官员,而是军中管理军务、执行军法、参与制定作战计划的重要成员。这样的一个核心人物居然当了内奸,难怪刘邦在回营之后,立刻诛杀了曹无伤。如果课文此处的注释能更详细些,那么学生对课文内容也会有更深入的理解,也更有利于主旨的体会。又如,必修2《兰亭集序》一文,有“一觞一咏”一句。课文注解为“喝点酒,作点诗”,对“一”没做解释。古代汉语字典中对“一”的解释,其中的一个义项为:<连词>或者。②《孙子兵法•谋攻》: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戴圣《礼记•杂记下》:“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可以推出“一”确有“或”的用法。课文应该作注解,以免学生对最简单字的错误理解。必修3《过秦论》一文,有“然陈涉瓮牖绳枢之子”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瓮牖绳枢,以破瓮做窗户,以草绳系门板,形容家里穷。牖,窗户。枢,门扇开关的枢轴。“”瓮牖绳枢”这四个字都是名词,每个字在此处都应是活用的。因此,注释应标明:“瓮、绳,用作状语。译为,把瓮,用草绳。牖、枢,用作动词。译为,做窗户、系门轴。”必修5《陈情表》一文,有“生孩六月,慈父见背”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见背,弃我而死去。古代汉语词典中对“见”的解释为“:见,指加在动词前表示对他人动作行为的承受,译为‘:自己’‘、我’。”④该文中的“见”可引申为“我”。课文应注明“见”的引申义“我”,直接对“见背”进行解释,有点令人费解。

2.没必要做注释的,却做了注解。有些简单注释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出现,后面没有必要再次出现,以免重复啰嗦。例如: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1中的《鸿门宴》一文,有“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之沛公军,到刘邦驻军地。之,到。“之”字在初一时就有注解,这里就无需再注解了。选自《韩非子》中的《郑人买履》一文中,有“至之市”一句,在这里“之”课文注解为:之,到……去。既然在初中课本中已经出现,并且作了解释,那么在高中教材中就没必要再次注出,重复的出现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注释欠准确

注释欠准确是文言文注释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在注释时要考虑很多因素,结合客观实际、上下文、具体语境,尽量使文言注释接近本义。例如:苏教版七年级上册《三峡》一文,有“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一句。课文将“曦”字解释为“阳光”,是不准确的。首先,从结构上看,“不见曦月”中的“曦”与“月”并列,“月”翻译为“月亮”,那么对应的“曦”就应该是“太阳”。古代汉语词典中有此说法:“曦,指阳光。也代指太阳。”④因此,此处的“曦”应翻译为“借指太阳”。在此篇中还有一句“春冬之时,则素湍绿潭,回清倒影”一句。课文注释为:白色的急流,碧绿的潭水,回旋着清波,倒映着各种景物的影子。根据生活常识,我们可知道,这种解释不符合客观实际。“白色的急流”是无法“倒映各种景物的影子”,而潭水较为平静时才现出其“碧绿”,也可以“倒映着”岸边的“各种景物的影子”。译文应该是“白色的急流回旋着清波;碧绿的潭水,倒映着各种景物的影子”。七年级下册《木兰诗》一文,有“可汗大点兵”一句。课文注解:皇上要大征兵。“可汗”,我国古代鲜卑、蠕蠕、突厥、回纥、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在诸多的历史剧中,我们都可听到此称呼。课文译为“皇上”不合乎当时的称呼,应保持“可汗”的称谓不变。九年级上册《岳阳楼记》一文,有“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也”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忧谗畏讥,担心(人家)说坏话,惧怕(人家)讥讽。把“讥”解释为“讥讽”显然是不对的。古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讥,指责。④后面用“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也”一句对此种意项进行举例说明。因此课文中的“诽”并非“讥讽”之义,而是“批评、指责。”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1《鸿门宴》一文,有“妇女无所幸”句。课文注解为:封建君主对妻妾的宠爱叫“幸”。这句话是范增劝项羽时所说,文中“妇女无所幸”说的是刘邦的态度,当时的刘邦显然不是“封建君主”。教材的错误在于将君王的宠幸和带有“尊崇”意义的“幸”字没有区别开。然而,这篇课文中还有一句“今事有急,故幸来告张良。”此处的“幸”教材中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此处的“幸”应当做敬词讲,表现出对方使自己感到荣幸。因此“,幸”字的含义很丰富,不可狭义理解。又如,必修1《鸿门宴》一文,有“奉卮酒为寿”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奉上一杯酒,祝(项伯)健康。我们不难发现,在此处“,寿”是作“祝福”讲的,此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寿”字的本义是“长寿”。在古文献中,向尊者敬酒或赠送礼物以祝其长寿即称为“寿”。古代汉语字典中“寿”有一个意项是:敬酒并祝人长寿。②本文中还有一句“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此处的“寿”字在文中没有做解释。其实,此处的“寿”和奉卮酒为寿中的“寿”字含义相同,即,敬酒并祝人长寿。又如,必修2《短歌行》一文,有“越陌度阡,枉用相存”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越陌度阡,穿过纵横交错的小路。枉用相存,屈驾来访。存,问候、怀念。把“存”解释为“问候、怀念”是不准确的。“问候”和“怀念”是两种意思。从文意可知,老友来看望,此时,应翻译为“问候”更为准确。若译为“怀念”则说明作者同好友还未见面,这与史实不符。再者,古代汉语字典中,是这样解释“存”的,一种意思是,看望、问候。②如《史记•魏公子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另一种意思是,思念,如《诗经•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两种不同的意思,在本文的注释中,却合为一项,令人费解。可见,本文解释有误。再如,必修3《寡人之于国也》一文,有“王好战,请以战喻”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请以战喻,让我用打仗来做比喻。将“喻”解释为“比喻”是错误的。《论语•里仁》中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皇侃疏“:喻,晓也。”可见,先秦时代,“喻”表示“明白”、“开晓”之义。实际上,“喻”表示“比喻”之义,开始于战国晚期以后。在孟子写此篇时,还未出现“比喻”义,以此说明本文中的“喻”应当是“明白”、“开晓”之义。

对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的辨别有误

所谓古今字,是历史上先后产生的、表示某种同一读音和意义的形体不同的字。先产生的叫古字,后来造的叫今字。古今是相对的概念,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两者为古今字一般写为:“某”同“某”。所谓异体字,是两个或几个形体不同而读音、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代替的字。互为异体字关系的字一般写为“:某同某”。所谓通假字,古代汉语书面语言中,某个字本有专字,可古人书写时没有使用这个专字而是借用了一个与它音同或音近的字,这种现象叫通假。其中被代替的字是本字,用来代替本字的字是通假字,也称借字。两字之间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两字为通假字一般写为:某通某。在中学课本中,某些注释对三者的辨别有误。

1.把古今字错判为通假字。苏教版七年级上册《论语》八则中,有“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一句。课文注释为:说,通“悦”,愉快,高兴。“说”和“悦”两个意义完全不同,“说”有开导的意义,心中苦闷,被好友开导过后,心中欢乐,而“悦”有“高兴”之意。可见“,悦”和“说”有意义上的联系,是古今字,非通假字。《左传•僖公三十年》中,有“秦伯说,与郑人盟。”说,后来写作“悦”,高兴。因此,二者实为古今字。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1中的《鸿门宴》一文,有“拒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内,通“纳”,接纳。《说文》:“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入也。”由此可见“,内”的本义是纳入、进入。课文中“内诸侯”的意思是把人才贤士招进家门,可以理解为收容之意;与“外”相对又有“内部”的意义。后人为了区别“内”的接收、接纳与它的其他含义,在“内”的基础上加了一个“系”部,使它的表意功能更加明确。《说文•系部》中解释“:纳,内也。”所以说,“内”是“纳”的本字,“内”和“纳”说为古今字更为准确。必修2中的《离骚》一文,有“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章通彰”。很明显,两者在此处被判为通假字。《说文解字》中“章”的意思解释为:章,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可见“章”的本义为乐曲演奏结束,观众的掌声和喝彩。因此“,章”有“表彰”之义。《说文》中也有对“彰”的解释“:彰,文章也。从系、从章,章亦声。”从此可见“彰”字是“章”加一形符而构成的。二者应为古今字的关系。必修2中的《赤壁赋》一文,有“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冯,通凭,乘。古代汉语词典中对“冯”的解释如下:“冯,凭的古字。凭借,依恃。”②可知,二者为古今字关系。

2.通假字误判为异体字。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4《窦娥冤》一文,有“这都是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一句。课文下的注视为:每,元代时的口语,用在人称代词后面,表示复数,相当于现在的“们”。在这把两者误认为了异体字。实际上,其二者应为通假字关系。“每”,《说文解字》注曰:草盛上出也。其本义为果实。“每”本身不具有作为语助“们”的功能。二者在意义上没有联系,但古代二者读音相似,二者互为通假字。

3.异体字误判为通假字。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5《逍遥游》一文,有“北冥有鱼”一句。课文下的注释为:冥,通溟,海。在这里把二者判为通假字是不合理的。《说文解字》“:溟,小雨溟溟也。从水,冥声。”引申为:“模糊”。《说文》“:冥,幽也。从日、从六。”可见,二者本义都是昏暗。两者应为异体字关系。在对待文言文注释问题上,我们要以严谨的态度去进行教与学,实事求是,不可不懂装懂,误人子弟。同时,希望编撰中学语文教材的部门、专家在文言文注释方面,精益求精,广泛吸取广大中学语文教师研究的新成果,共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

作者:刘秋香单位: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