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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中国专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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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中国专利概述

1各国纳米技术专利统计分析

研究各国纳米技术专利在中国的专利发展情况,本文所依据的数据检索自CPRS文摘数据库(CPRSABS),纳米技术高速发展阶段(2000-2011年)期间的,时间限定在2013年1月31日以前公开的文件。由于2011和2012年的部分专利文献还没有入库,因此未采纳2012年的数据,其中2011年仅提供参考,通过综合分析,相信这些数据并不影响对趋势的预测。在CPRS文摘数据库中采用纳米技术领域涉及的关键词:纳米、富勒烯、量子点、量子线、准晶体、自组装、原子力显微镜、扫描显微镜、分子电子学、分子模拟、分子马达、分子传感器、分子仿真、分子器件、原子模拟进行检索,得到65817篇专利申请,下面以这些专利申请为样本,分析了纳米技术领域在我国的专利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1.1年度数量统计

图1给出了纳米技术领域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分布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中国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数量最多,占86%,国外来说,美国申请的专利最多,排名第二的是日本,其次是韩国。我们应该对其他主要国家在中国申请的专利进行仔细解读,以便今后我们的产品走向国际化。图2和图3给出了在纳米技术高速发展的阶段我国、日本、美国和韩国年度申请量趋势分布情况,明显看出,从2002年开始我国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处于上升阶段;美国在2007年之前也保持增长趋势,之后两年出现负增长,从2010年开始增量又趋于明显;日本在2007-2010年申请量保持平稳趋势,可见,日本关于纳米技术领域的申请相对进入稳定期,而韩国在2006年之前处于增长趋势,后趋于平缓下行。

1.2领域分布统计(分类)对比各国研究热点

图4和图5给出了纳米技术相关专利IPC技术构成(小类)分析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排名第一的是A61K(医用、牙科用或梳妆用的配制品),该小类共申请专利4701件;排名第二的是B01J(化学或物理方法)小类4361件;其次是C08L(高分子化合物的组合物)小类3904件。然而,国外来说,美国、日本、韩国排名第一的都是H01L(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未包含的电固体器件)。美国在H01L领域尤为突出,其他分类领域较为均衡;日本排名第二的C01B(非金属元素,其化合物)同排名第一的H01L数量相当;而韩国同样是在H01L领域比较突出,排名第二、三的分别是B82B(超微结构;超微结构的制造或处理)和C01B。

1.3申请人分析统计

从纳米技术相关中国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构成来看,高校和科研机构占了一半以上,见图6。这一点说明,目前纳米技术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深入研究的技术,离大规模产业化还有一定距离。国内各地区的申请呈不均衡态势,体现出一定的地区优势:国内从事纳米技术研发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科研院校较为集中的省市地区,如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这些省市都是较早开展研究与申请该领域相关专利的地区,见图7,对该项技术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通过对纳米技术领域相关中国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进行统计,如表1所示,发现中国排名前三位的是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然而,美国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英特尔公司、通用电器;日本排名靠前的是索尼公司、松下电器;韩国排名靠前的是三星电子、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2我国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对纳米技术领域各主要国家的专利分析得出我国的纳米专利发展非常快,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优势学科领域为纳米化学、纳米材料、纳米器件,在纳米材料制造、纳米微观属性研究等方面较强,而在纳米通信技术方面尤其是纳米光电领域的研究有明显的不足,不利于纳米主流技术的发展,以及对国外企业的阻击。

2)学术机构研究的比例高达60%以上,高产机构全部都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且比较分散,我国的企业还远未成为国内科学技术的创新主体,对当前迅速变化的市场、稍纵即逝的发展机会、瞬变的主流技术等情报分析认识不足;这一点与国外情况恰恰相反,国外的高科技专利不仅仅是由研究机构申请的,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由企业或大公司申请的。从国内外申请专利的主体来看,说明我国纳米技术型企业的创新能力仍然不足,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纳米技术专利战略

在纳米技术领域,我国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但要成为专利强国还任重道远。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3.1增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

近年来,我国纳米技术专利发展迅速,但与市场脱节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我国企业依然不是我国科学技术的创新主体,而技术发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需要企业去创造,故应当加大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效果与效率。我国也应当根据新形势进行调整,加强高等院校与产业界的合作,促进中国纳米技术产业的发展。

3.2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

具体地说,我国也应当运用政策扶植手段,激励我国产业界申请专利,为我国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中,应当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申请,加强专利申请的系统性,将资助重点由单个专利转向专利簇群,注重核心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加强弱势领域的研发,大力发展纳米主流技术。最后,外国企业正在我国实施“专利跑马占地”的战略,已对我国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占有市场份额的空间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抓紧落实我国的专利与标准战略。

作者:杨艳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光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