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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审计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采用审计技术方法来衡量、考核、评价被审计对象绩效水平的,没有评价标准就没有比较,科学设计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分析的前提,有效开展绩效审计评价,是绩效审计成败的关键。
(一)依法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目标。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目标可以简明地确定为:分析分支机构人力、资金、物资和信息资源使用的经济性;通过对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运行秩序、工作运行效率的审计评价,评价和提高分支机构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效率和效果;对被审计分支机构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报告,为决策层提供相关的评价意见,防范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
(二)科学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内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核心的内容,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界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人民银行的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履行职责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因而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绩效审计评价应该既要强调共性原则,关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整个履职过程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又要强调个性特征,突出重点,着重考核工作绩效。
1.合规性。包括内设机构工作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岗位职责是否严谨、完善,与履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岗位操作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履职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都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
2.有效性。其结果即表现为工作绩效,所谓有效性包括有效率、有效果和有效益。有效率是指完成工作任务效率高、成本低;有效果是指履职取得预期结果;有效益是指履职过程及结果产生了正的外部效应,履行工作岗位职能对维护金融稳定、贯彻货币政策或是改善金融服务等产生综合社会效应。工作绩效是审计评价的重点所在,在具体评价中应适当增加其权重比例。
3.必要性。为综合性审计评价内容,即在对工作人员履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岗位设置存在的必要进行评价,评价的核心是该内设机构及内设岗位是否有存在必要,内设机构负责人在本职岗位上必备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能力,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胜任该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知识,进而作出是否设置和内设机构及相关岗位,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资质留任该岗位。
(三)科学把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重点。一是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是绩效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工作业绩好坏可以参照上级下达的任期工作综合考评指标或办法、同类先进单位达到的管理水平、单位本身历史上最高业绩水平,上级行通报的工作考评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等;二是职责履行评价。重点对行级领导、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害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被审计对象是否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三是财务成果评价。评价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财务管理措施、办法和成效进行评价;四是资金安全风险评价。主要对存贷款资金、联行资金、清算资金、国库资金、发行基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性状况进行评价;五是内部控制评价。评价各业务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情况;评价内控目标的明确性、内控制度的适应性;内部控制的整体性、健全性及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风险水平。
(四)科学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一是要遵循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有关规章制度;二是要结合被评价对象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三是既要首先考虑到并体现出管理层的意图、要求和目标,又要充分征求和尊重被评价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要根据中央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五是评价标准要客观、合理、清晰、详细,在可能的情况下,力求制定的评价标准定量化、指标化,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量化评价体系,便于评价双方参照、操作、执行和规范。
(五)合理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应实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的方法,为此应设置一套考核评价指标,通过量化计分,作出定性评价。人民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级次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或更多层次。一般可以设立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是反映分支机构绩效的综合指标,可围绕政务管理、履行职责和资源管理来进行设计。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分,是反映机构绩效的中介指标。三级指标是具体的评价指标。由共同类指标和个性类指标构成。共同类指标是指不分层级、不分部门,对人民银行所有分支机构都必须加以考核的指标。个性类指标是指根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业务设计的。人民银行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具体分为:
1.政务管理指标。政务管理指标应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效率和政务信息等方面。其中:行政决策应包括决策程序、执行决策程序、决策失误率;行政效率应包括人均业务量、人均占有资源量、工作事项的响应时间等;政务信息应包括信息畅通度、信息错误率等。
2.履行职责指标。履行职责指标应包括完成职责、行为影响、行为潜能等方面。其中:完成职责应包括完成任务比率、完成的程度如何、完成的质量,行为违规率,社会公众满意率;行为影响应包括对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发挥潜能应包括行为改进程度、建议采用率等。
3.资源管理指标。资源管理指标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应包括领导班子的团队精神、人员适应工作的程度等;财务预算管理应包括内部控制有效性、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违规率等。
二、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风险的控制与安排
1.合法性原则。即对绩效审计评价的内容及依据必须合法。这包含两个方面:一工作人员不得越权审计;二审计过程中不得违规。
2.客观性原则。即对绩效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防止产生先入为主的倾向,而是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把被审计对象工作绩效情况查深查透;要防止“因果倒置”。即既要检查被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内履职的起始过程,又要看其履职的最终结果,既注重过程又尊重结果,不能只看过程,不计结果,更不能只看结果,不计履职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谨慎性原则。在审计评价时,注意做到“五个不能”: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能作为审计评价的内容;被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提供相关的资料,致使审计组不能进行审计的事项和内容,审计不能评价;受客观条件的局限,审计组无法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的审计查证,不能评价或者作出保留性评价意见;由于缺乏评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明显不符合客观实际,无法评价的(不应据此评价的)不能评价;不管是同级监督还是下查一级,审计人员均要克服“情面”心理,不能蜻蜓点水、避重就轻一带而过,也不能模棱两可、闪烁其辞。
三、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方法的控制与安排
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方法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基础,以列举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图表法进行评价;二是评价以现场评价为主,结合开展辅助性的非现场评价;三是评价与审计检查、综合分析等内审手段相结合。具体的评价方法有:
1.目标评价法。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方法,通过绩效与标准的对比,来确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的要求或目标。
2.因素分析法。这是在目标评价法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目标实现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以分析对目标实现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
3.比较评价法。这要求首先确定与评价分支机构活动相关的单位作为参照系,把参照单位好的做法作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并将被评价分支机构的活动或目标实现情况与之相比较,看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个参照标准。比较分析法包括因素比较和结果比较,反映的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活动的效果和效率。
4.工作标准评价法。这是以工作为中心,以被评价分支机构的工作活动为评估点,分析评价被评估单位活动与工作标准之间的差异。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工作分析和职位分类基础上的。
在绩效审计中,对绩效结果的评价可以采取评分的方式,评价分值由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定性指标评价得分构成。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可以通过直接计算获得。定性指标评价得分可以将定性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不同档如A、B、C、D、E五档评语,同时规定每档评语的具体要求、基本边界和分值、权重。超级秘书网
四、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要求的控制与安排
1.提高认识,增强内审人员对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解决好“认识关”。内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审计评价事关内审工作的全局,不能等闲视之。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内审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威信,反之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
2.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审计查证的工作力度,解决好“查证关”。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审计人员掌握现代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的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内审工作实施方案,查深查透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所产生的具体审计事项、具体环节,保证关键“点”的深入挖掘。同时,内审人员应努力提高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综合问题、分析问题,对被审计工作人员和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3.提高审计复核工作水平,增强防范审计评价环节风险能力,解决好“复核关”。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的复核人员,不仅要注重复核内审程序是否正确、到位,内审查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恰当,引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而且要重视对审计评价工作的复核,把对审计评价的复核与对审计程序的复核、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的复核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审计评价意见的复核力度,彻底纠正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复核关”,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降低审计评价环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