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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盈利财务管理结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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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盈利财务管理结构建设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非营利组织的的运行环境;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现状及构建的意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比较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组织目标的模糊性和多样性、财务资源的来源、非盈利组织的监管、非盈利组织的规则导向、非盈利组织结构、决策过程和激励机制、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现状、在我国建立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意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运行环境财务会计体系

论文摘要:2002年财政部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活动。这样,连同1998年开始执行的对国有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初步完成了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的建设。今年2005年,离2002年已经过去了3年,但我们到底最终要建立怎样的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体系?怎样去建立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体系?本文主要讨论和分析了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的运行环境、现状,然后先与企业进行比较,用企业会计原理和技术建立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体系;再与事业单位比较,为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体系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两大体系,是现代会计的一大特征。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称为预算单位,并按其职能不同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其内容和性质可称为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我国采用的这种财政供给型管理方式和报账制会计管理模式是与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对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原有意义上的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都是对国拨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和报告,因而具有相似性,但与企业会计却有明显的差别。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对事业单位采用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后,绝大部分国有非盈利单位一改过去纯国拨经费收支的局面,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势态,并强调成本核算,从只注重现金收付走上了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的轨道。这一变化使得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差别增大,而与企业会计的差别缩小,甚至在很多方面趋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一方面民间非盈利组织及企业兴办的非盈利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并发挥重要作用,另方面非盈利组织也利用其可支配的资金结余和技术优势兴办盈利性单位或进行投资。这就使得原来能够划分得非常明确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概念公告》第四号《非盈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讲到:本文的对象为非盈利组织,它们的业务以非营利性质为特征,并居统治地位。我们的理解:只有那些具有明显非盈利性质的组织才适用于其的这一概念公告,言外之意:必然存在一些非盈利性不是特别明显的非盈利组织,因此他们建立了适合他们自己的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体系。

可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盈利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方式上的交融与渗透,使得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界限变得模糊了。世界在变,我们也不应该落后;构建我国的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体系的的任务迫在眉睫。

非营利组织是公共组织,其运行环境与私人组织的运行环境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组织目标、财务来源、监督与控制、激励机制以及决策受外界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由于会计和环境的血缘关系,即会计具有反映性,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明显的特征。

一、非营利组织的的运行环境

通常,非营利组织与盈利组织的主要区别在非营利组织有以下特征:1、非营利组织从提供者那里以捐赠形式收到大量资金,而这些提供者并不期望收到相应的货币收益。2、非营利组织运行不以盈利为目的。3、非营利组织没有明确的能被出售、转让和赎回的产权利益。其运行环境主要表现为:

(一)组织目标的模糊性和多样性

私人企业以获取利润或收益为组织目标,而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则不同,是每年在财务和其他资源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或服务。非营利的财务管理,通常关注更多的是财务资源的取得和使用,即关注营运资本的来源和使用、预算情况及现金流量,而不是净利润或每股收益。与私人企业相比,非营利的目标更多样化且较模糊,难以清晰的确定。在非营利组织中,不仅不同目标之间可能存在冲突,而且经常出现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之间缺乏明显的联系。

(二)财务资源的来源

与私人组织相比,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来源渠道和方式有所不同。企业主要是依靠投资者的投资和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来筹集财务资源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是通过捐赠和政府拨款取得财务资源。由于非盈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他们通常不区分投入资本和收入。

此外,有些非盈利组织也会和私人组织一样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取财务资源,但是与私人组织类似的行为却有很大的区别。比如:(1)非盈利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一般是垄断的,如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存在竞争市场来评价产品或服务的价值。(2)非盈利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虽然也像私人组织一样对使用者进行收费,但收费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弥补部分成本。因此收费标准的制定通常不考虑产品的或服务的供求关系,并只是以成本为基础。(3)由于非盈利组织产品市场不具备竞争性,所以可提供决策的信息(如价格、利润、市场份额等)较少,造成资源分配的效率低下。

(三)非盈利组织的监管

不像私人企业,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偏好选择是否购买产品或服务,投资者根据私人企业的获利情况进行投资活动,这些对企业形成强大的约束力。在非盈利组织中常常缺乏竞争,资源的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的受惠之间不存在关联性,或关联程度较小。非盈利组织的业绩和经营成果计量通常较为困难,非盈利组织不存在盈利动机和盈利指标构成的分配和规范机制,很难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而且,公众对非盈利机构的监督权力往往间接的通过自己的名意代表来反映公众的意愿,或者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间接途径来表达意见。这种间接的监督行为要转化为促使非盈利组织的产生的有效压力,往往很难和不准确。

(四)非盈利组织的规则导向

为保证公共资源的被恰当的使用,避免出现不经济、无效地使用公共财务资源的情况,通常采取更严格的法律、法规个其他控制机制进行约束。立法部门、监督部门及法庭的监督形成非常繁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限制,较多的外部权威的存在约束和影响了非盈利组织的运作和程序,导致非盈利组织形成“规则优先”的运作模式。规则导向使得非盈利组织对效率的判断不是基于结果,而是以遵守规则的程度为判断依据。同时,僵化而繁杂的规则体系限制了雇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五)非盈利组织结构、决策过程和激励机制

非盈利组织也是官僚制组织,具有以下的特征:森严的等级制度;升迁取决于功绩和技能;长期供职与官僚制度;照规章制度办事;信息的横向沟通较少、信息的获得较复杂和困难;高层领导的人事变动较快。由于非盈利组织外部存在众多的政治势力,内部有繁多的规则和制度限制,承受着较多的外部影响和压力,使得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拥有较少的自主权。同时,非盈利组织管理人员对下属和下层机构的权威也相对较小。另外,非盈利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的人,不存在“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机制、规则和制度上的限制约束着工资、提升等外在激励的作用,激励机制明显不足。

二、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现状及构建的意义

(一)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现状

目前我国非盈利组织正面临各种财务困境,普遍存在着资金匮乏、支出规模较小、收支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更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

1、资金匮乏,收入结构不合理

资金的短缺使得非盈利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力实现为公益服务的社会使命,一些非盈利组织甚至由于资金太少而难以为继。根据调查,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中,仅政府提供的财政的财政拨款,补贴和会费收入就占了非营利收入来源的70%以上,其中又以财政拨款和补贴居多。营业性收入仅占收入的6%左右,募捐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更是微不足道,仅有百分之二点多。

2、支出规模小,结构不合理

将近90%的非盈利组织每年支出额在50万元以下,甚至有些组织的年支出额不足1000元。在总支出中,真正用于活动或项目的经费相对较低,不到总支出的一半,远低于日本等国的水平。支出结构不合理还体现在非盈利组织往往把绝大部分支出用于短期项目而忽视自身组织能力的建设。

3、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水平落后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缺乏系统而完整的非盈利组织财务制度。各种财务制度散布于各部门、各行业非盈利组织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相关范是中。由于财务制度不尽完善,相当多的非盈利组织一般不做年度报告,或者随做年度财务报告但无严格审计。非盈利组织中的财务管理同样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其水平远远滞后于组织自身的发展,组织中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和财务评价机制。

(二)在我国建立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意义

1、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会计体系是非盈利组织健康发展的保证。

2、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体系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社会分配的均衡性与公平性,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3、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体系是组织机器更加良好地运行,有利于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

4、对我国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体系的探讨有利于进一步充实财务理论,丰富财务管理科学的内容。

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比较

由于会计具有反映性,非盈利组织的环境和企业存在巨大的差异,使非盈利组织会计具备特有而鲜明的的特征。但会计也具有技术属性,非盈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在实务中,企业会计常被作为基准用来评价非盈利组织会计、那么如何利用企业会计有关原理和技术来构建非盈利组织管理体系呢?

(一)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目标

非盈利组织会计有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持其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腐败和揭露贪污。中级目标是促进合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包括购买货物或服务付款、借款和偿付债务等。运行良好的非盈利组织对各项业务活动都进行精确地预算或适当地计划,财务会计制度对经适当授权的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为此,非盈利组织必须建立成本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使其能促进经济高速、高效的运行。非盈利组织的会计的高级目标是帮助自己或政府解除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存在于官僚机构对首席执行官的受托责任,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可通过增加人披露信息的激励和减少委托人的信息成本来更好的实现。

与企业会计首要目标是决策有用性相比,受托责任是其报告的基石。财务报告是提供给资源提供人易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的报告。非盈利组织受托的责任主要强调了对项目受托责任和业绩受托责任进行计量和报告,但也必须对政策受托责任、合法受托责任进行适当地报告。业绩计量不应受利益关系集团的操纵,不含糊且明确的计量是履行受托责任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非盈利组织会计特别强调客观性。

(二)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控制

非盈利组织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人”,不存在所有者的权益,一般不受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约束。非盈利组织主要是通过法律(规)及合同条款、基金会计和预算控制来替代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并对组织进行约束和控制。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恒等式为:资产—负责=净资产(基金余额);收入—支出=节余。

1、主体和基金

非盈利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竞争性的市场以及没有剩余索取权的情况下,很难明确地制定管理者业绩评价标准。结果,与非盈利组织进行协作而发生交易的主体,只能通过在理事机构中寻求代表和对管理决策实施加适当限制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非盈利组织会计广泛使用基金和基金会计。

基金是拥有自我平衡帐户体系的一个财政和会计主体,用于记录现金和其他财务资源、相关负债、剩余权益或余额及其变动,基金帐户的设置应便于遵守特定的法规要求、限定条件和约束条件来开展活动并实现一定目标。非盈利组织会计的显著特征是将会计科目划分成多种基金主体,每一种基金主体都与该组织的委托契约所规定的某一种特定产品或服务有关,但理事会通常会限定基金的使用和基金间的转移。非盈利组织会计通过基金主体来控制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定的资源,防止管理当局将各种基金混合在一起使用,确保证明非盈利组织遵守了法律和管理要求。

由于基金会计的使用,非盈利组织存在会计主体和报告主体之分,一个报告主体包括多个会计主体。

2、预算、拨款和经费保留款

非盈利组织用预算规则替代了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预算在非盈利组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预算控制组织的理事会机构负责批准,它是非盈利组织的工作计划中对管理当局在各个方面的活动作出了详细专门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的比较信息提供了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的基准。

与政府有联系的非盈利组织要有详细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它的预算将纳入政府会计系统,确保政府的行为能力能够符合契约主题的期望。经批准的逐项拨款作为可用于该年度每一项目的款项,都记录会计帐簿中。由于政府基金的用途是有限制的,为了避免任一帐目的支出超过拨款,设置了经费保留款科目进行控制。会计与控制的这一特征确保组织的理事机构意愿不会由于执行差错或执行意图而收到阻挠。然而,预算抑制了管理者的创造和革新的动力。

3、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在非盈利组织中,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能象企业会计中那样简单的区分。在非盈利组织会计中,管理会计指预算和控制,它不只为管理当局服务。预算用来表达公共政策和政治偏好,预算是取得宏观经济目标的收入和支出政策工具,预算信息为业绩计量提供标杆。预算和会计是很难进行区分的,它们在说明和解除其和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方面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

(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非盈利组织的资产和负债很难进行定义。非盈利组织资产包括自然资产、继承资产、基础资产、国防资产、大量的无形资产等资产。对于某些非盈利组织的资产来说,成本记录、计价方法、会计准则和市价可能并不存在,资产的可靠计量可能是并不存在的,资产的可靠计量可能是困难的,实务中许固定产品是不计折旧的。当由于缺乏可靠计量而使这类资产不能被确认,为了反映这类资产往往以附注的形式来披露。

非盈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按资产的用途是否限制可分为限制性资产、非限制性资产,和抵押资产。非盈利组织资产的计量,区分交换性或非交换性交易获得的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模式。对交换性获得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或修正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对于以非交换性交易获得的资产,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四)收入和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非盈利组织在提供其公共物品的垄断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使的不付费者照样可以消费,因此需要通过非交换性交易对其进行融资。这些特征使得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和收入的确认失去了联系,使公共组织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匹配不可能。同时,由于非盈利组织和公众间的许多交易和事项的非自愿性加剧了收入和费用的非匹配性。另外,非盈利组织的运营报表按资源流动进行计量和确认,不注重计量它的服务和成就。

公共组织的收入分为非交换性交易收入,交换性交易收入。其他利得三类。税收、拨款和补助等在内的非交换性交易使公共组织主要的财务来源。其中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来源主要是拨款和补助,但拨款和补助的资源提供者经常提出合格性标准或对提供资源的用途进行限制,只有满足合格性标准才能对拨款和补助进行确认。

非盈利组织的的成本计量重点是“支出”,而非“费用”,即会计期间内为(1)日常运营;(2)资本支出;(3)长期借款本金的偿还和支付利息;(4)拨款或补助支出等目的而支出的财务资源的金额。

(五)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研究方法

与企业会计的实证研究快速发展相比,由于受数据获取途径等因素限制,非盈利组织会计研究基本还停留在规范研究阶段。非盈利组织的职能就是确保社会所有的契约能够被有效履行,确保各契约方的合作。非盈利组织本身又是一组契约的组合,当局的任务就是通过协商签订各利益方都满意的契约,并确保契约的有效履行。非盈利组织会计实证研究就是运用契约理论来研究会计政策变更对各利益方的影响。桑德运用契约理论来解释和判断非盈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差异。目前,我国除了侧重进行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研究外,还大力提倡非盈利组织会计实证研究,以便于对会计准则制订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四、我国的非盈利组织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比较

(一)非盈利组织和事业单位

非营利组织一词是从西方引进来的,而事业单位却是我国所独有的名词。许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就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有不妥之处。

在我国,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进行界定:一是将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比较,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从事生产职能作为划分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标准,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备社会生产职能;二是将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比较,将是否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是否具有行政权力作为区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标准,事业单位不具备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不具有行政权力。因此,总结起来:事业单位是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其资金供给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或者其他来源,直接或间接为社会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社会组织或机构。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征为:(1)大部分资财来源于资财的供应者,他们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2)业务运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获取利润或利润等价物而提供产品或劳务;(3)没有明确界定的所有者权益及其出售、转让或赎回,以及凭借所有权在组织解散时分享一定份额的剩余资财。

通过对两者内涵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两者的异同:

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不以营利为目的,都不是国家行政单位,都是直接或间接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为目的或宗旨。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由国家投资兴办,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或者控制是很严格的,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统收统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由国家投资兴办,基本上属于全民所有制;而西方的非营利组织可以由政府兴办,可以由私人资助兴办,也可以由社会慈善机构资助兴办,资金来源是多样化的。(2)我国的事业单位覆盖面很广,包括科研、文化、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林业以及其他几个类别,有些事业单位虽不是行政部门,但也作为行政部门的补充,有时也行使行政单位的权力,且单位负责人大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因此受制于主管部门。而西方的非营利组织主要集中在一些社会公益性、社会福利性的机构。即使是由政府出资兴办,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也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我们认为,可以把我国目前的国有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事业单位统称为非营利组织,以此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唯一核算主体。

(二)我国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因为当今非盈利组织存在国有和非国有,且还存在部门利益、会计制度条块分割信息零散和披露不充分的原因。为建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的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

1、主张按照西方主要是美国的做法来制定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美国主要有两大类会计规范,即政府会计规范与私立部门会计规范。其中,政府会计规范是由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来实施,用以核算与政府相关的各种活动,其适用范围是州和地方政府及其单位,其中包括政府举办的诸如学校、医院等公立非营利组织,但不包括非政府举办的诸如学校、医院等私立非营利组织。而私立部门会计规范主要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来制定实施,主要用于各种私立组织如企业,私立非营利组织如同私立企业,由FASB为其制定会计规范。也就是说在美国,把非营利组织区分为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和私立非营利组织两种,这二者的会计规范是不同的,即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属于政府会计规范,而私立非营利组织属于企业会计规范。

2、可以借鉴但不完全按照美国的做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在借鉴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思路。他们认为:在我国,国有事业单位类似于美国的公立非营利组织,非国有事业单位类似于美国的私立非营利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非国有事业单位执行国有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国有事业单位与非国有事业单位无论是资金来源,还是开展的业务活动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实务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美国的做法,区分情况分别制定。对于己全面走向市场并与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经过改制后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继续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其会计规范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将其纳入政府会计的范畴;对于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会计核算既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政府单位,应单独制定《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财政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明确指出:“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简称非营利组织,下同),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此可见,这个制度草案主要是用于规范非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因此,它基本是遵循了第二种观点。

这两种观点都是借鉴美国的做法,借鉴先进的做法没有错,问题是该如何借鉴。

对于第一种观点,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别人的做法,一个国家的会计规范与其国情是分不开的,我们制定会计制度应从本国实际出发,应该能很好地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国有事业单位逐渐的进行改制,与原主管的行政部门脱钩,有自己的经费来源,因此不能简单的把他们并入政府会计体系;而我们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尽管有盈利的目的,如私立学校、私立医院等,因为如果没有利润,民间资本是不会投入到这些本应由政府兴办的社会公共部门的,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民间非营利组织也具有非盈利性和公共性特征,譬如以打工一族的子女为对象的“打工子弟”学校,因此,也不能简单的把他们纳入企业会计规范。

对于第二种观点,它是在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他人的做法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可行性。但制定一项准则或制度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从长远来看,我们的国有事业单位与非国有事业单位都要有盈利,但又都不是单纯的向企业那样追求利润,都要提供一定的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因此,如果将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纳入政府会计体系,就与行政单位的单纯性质不相符,同时也与单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不相符,这就使具有同一性质的会计活动发生了人为的割裂。

结束语

总之,一个体系和准则的建立既要有前瞻性,使之能适用未来一段时期;还要考虑到现实实用性,使之能解决现存问题,并能够与现存的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体系,不至增加制定准则的“重置成本”。我国应该建立统一的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和准则,这一体系与准则应适用于所有的非营利组织,包括目前的国有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事业单位。考虑到不同性质事业单位的区别,可以借鉴企业会计体系的模式,用企业的会计有关原理和技术,采取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模式,制定不同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体系,甚至可以根据特殊情况,针对具体的单位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这样形成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体系,且可以把现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包括进来,以充分利用现存制度。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的毕业论文终于完成了,同时也为我的大学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回首四年的大学生活,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泪水,在此我要对在这四年中给予我在生活和学习上给我以帮助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