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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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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论文

一、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概述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通过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方式,向单位和个人征缴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所集中起来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含五大类基金,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则是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为出发点,运用会计学相关的方法和原理,通过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等职能,对社会保险基金及其活动进行财务管理的一门专业会计。

二、社会保险基金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所遇到的问题

以收付实现制来处理财会经济业务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的盈亏(即:凡在本期支付的现款费用,不论其费用发生在过去还是本期,均作为本期应计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收入是否属于本期还是过去,均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过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业务相对简单,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可以较为准确的计算出其基金收支、结余的情况。但随着我国政府管理理念职能的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范围的不断延伸,社会保险基金其会计核算已不再是单纯的基金收支和结余,还包括基金的债权、债务、保值和增值等情况,因此,社会保险基金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

1、不能真实的反映收支、结余

收付实现制,正如前面所提,是以实际收到或付出为作账标准,而当出现了收益的发生和实现、费用的发生和支付,其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现象,这时如果还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作账的话,显而易见,不能准确的反映出该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经济活动会计的真实结果。

2、对债权、债务的控制失效

收付实现制在操作上简单易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结果计算准确,但当社会保险基金出现了预付或暂欠款项的行为,如发生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的预缴、欠缴及清欠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社保经办机构的应付未付社会保险基金费用等“隐形债务”、“隐形债权”情况时,却不能给予准确、及时的反映、监督和控制,从而容易误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决策。

三、社会保险基金其会计核算基础的发展趋势分析及实施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的发展趋势已不言而喻,意在使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时,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实际情况完整的用会计记录反映出来,避免其不良、弄虚作假的收支现象出现,更重要的是,要将收付实现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效的进行解决。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将权责发生制“引进来”,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核算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处理

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是按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收到款项时,记收入账。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是一次性预提、预缴多年的社会保险费,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其相应的预提、预缴的年度内分别确认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对于确认为当年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借资产类科目,贷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对于应在以后各年度分别确认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借资产类科目,贷记“暂收款”科目。到了对应的预提、预缴年度,应确认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时,借记“暂收款”科目,贷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会计核算处理

如果社保经办机构是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比如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记账医疗费支出,定点养老保险机构的记账养老费支出,在本年度内支付,则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支付款项时,记支出账;如果其支出,在本年度并没进行支付,发生欠付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时,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此时,借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当以后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实际支付社会保险基金费用时,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资产类科目。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社会保险基金其会计核算基础采取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者的相结合,可以准确全面反映出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可以及时确认其利息、收支,可以更好的控制社会保险基金的债务、债权;与此同时,也可以如实记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过程。将会更好的满足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提升其信息的利用效率。因此,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者相结合的转变,其趋势已是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应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使其改革顺利进行,为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董海松徐豪单位:兰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