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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诚信缺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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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诚信缺失因素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会计诚信的重要性;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诚信危机的直接原因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对策

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1会计诚信的重要性

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但是,伴随“银广厦”事件、“蓝田股份”事件的出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如果会计诚信问题得不到解决,其“不和谐”因素必然会阻碍和谐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2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享有不同的信息。一般来讲,会计信息的制造者都会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并控制着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且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多数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则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2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在当今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欺诈性的信息披露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其中就包括高额的民事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得血本无归。在我国,《证券法》对股票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规定了行政和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到民事赔偿问题,难以使违规者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正因为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所付出的成本,这就为不法分子“冒天下之大不韪”添加了动力。

2.3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诚信危机的直接原因

注册会计师在客观上需要他们维持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但是,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却使我们大失所望。不论是安然事件,还是银广厦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从而也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了必然。

2.4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第一,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现象严重,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集团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大会就成了大股东会议,由大股东说了算,这样就很难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二,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这种公司制度的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

3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3.1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

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审核供给者的诚信度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并据此评出信用等级,这给了诚信供给者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这包括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会计信息的审核和对供给者的监督,以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

3.2建立民事赔偿机制,提高会计失信成本

建立民事赔偿机制目的在于抑制供给者获取不正当得益的愿望,如果供给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使用者可以起诉供给者,要求惩罚并给予赔偿。同时,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效益,使造假者无利可图,切实从根本上防止造假信息行为。

3.3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注册会计师信用体系,应包括:以《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法》为指导,以独立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传统美德为基础,以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系;以内部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以检查指导和档案管理相结合的职业道德管理体系。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实施,应当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对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履行职业道德准则情况进行检查,把优秀的和不良的都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提高注册会计师履行职业道德准则的自觉性,保证做好各项工作。

3.4注重会计文化建设,培养会计诚信氛围

会计文化的建设是培养会计诚信的根本。会计文化主要指会计人才培养、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等与会计相关的各类人员的教育上,注重诚信与道德品质方面的培养、考核和评价。此外还需与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相结合。

3.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会计诚信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和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企业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总之,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所有会计人员只要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一定会建立一个信息和信用有机统一的会计诚信环境,摆脱目前所面临的会计诚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