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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媒体时代的特征分析
第一,互联网传播的载体是电子技术,新媒体以其电子化产品,迅速侵吞着以纸质载体为特征的传统媒体的领地。第二,新闻媒体的基本要求是信息传播的快捷性,新媒体以其传统媒介不可比拟的传播速度,淋漓尽致地表现着新闻媒体信息传播快捷的特征,成为取代传统媒体的利器,迅速被社会大众所认同并接受。第三,随着互联网产品的多样化和大众化,造就了多元化传播主体产生的技术前提。传统媒体倚仗传播技术的复杂和专业,以及高昂的传播成本形成的垄断壁垒,被操作简易、成本低廉的互联网产品所消融。原有的由少数权威媒体集团所掌控的传播主体一夜间被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无数的甚至大量是个人的传播主体所湮灭。个人的信息传播意愿充分表达,不再为少数权威媒体集团的传播主体制约。同时,与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同行,很多媒体改制,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社会喉舌作用被企业利益取代。第四,传播时效的迅捷化和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共同催生了新媒体的又一显著特征,即传播主题的碎片化。信息传播的迅捷使人们来不及深刻挖掘信息所含有的蕴意;多元的传播主体降低了传播主体的专业素养,人们可以不为传播主体所裹挟去关注那些有关国计民生的“大话题”,而去传播那些亲身体验的细碎琐事。第五,传播的事件是身边琐事,鲜有“大事件”的深刻内涵;传播主体也缺乏专业分析能力,势必使得传播信息的内涵流于低俗化,应由媒体所导引的民族精神提振乏力。第六,传统媒介信息传播的方向是传播主体向传播受众的单向传递。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使得传播主体也可以成为传播受众,传播受众也是传播主体,信息在多个传播主体之间多向传递并互动。第七,促进社会进步一直是我国新闻工作的基本动机,而随着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使得传播动机趋于复杂。互联网传递信息的便捷大大激发了人们表达自我的欲求,私家情调、发小旧友、炫耀自我,人们尽情地在信息海洋中冲浪嬉戏。商家借机逐利捞钱,媒体的企业利益成为媒体行为的最终目的。当然,也有江湖骗子混迹其中。
1.宗旨淡漠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旧观念的转变。新闻工作者站在时代浪尖的最前沿,必然也要经历由茫然无措到逐渐适应的内心变化过程,期间,会产生种种怀疑和焦虑。内心的挣扎和冲突,使很多意志薄弱的新闻工作者淡漠了原本的“为人民服务”宗旨,例如为了片面追求点击率,刻意去满足个人的猎奇心理、迎合不良趣味,将大众化、通俗化曲解为低俗化、媚俗化,实实在在的公众利益却无人问津,使媒体丧失了人民喉舌的根本作用,一些个别媒体企业,甚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扭曲成“为人民币服务”的丑态。
2.逐利增强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商业利益侵蚀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有的媒体为了博人眼球,对关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置若罔闻,而长篇累牍地刊载花边新闻、奇闻异事。更有甚者,有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为企业写软文、打广告,导致“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甚至收受贿赂,敲诈勒索,2014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自2013年至今查处的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利欲熏心的丑态可见一斑。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所取代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新闻真实性下降。
3.真实性下降新媒体时代的快捷性特点,使得那些能够在第一时间信息的媒体成为商业赢家。然而过分追求时效性会不可避免地疏忽对新闻内容的核实与查证,以致假新闻泛滥,谣言四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已被称之为新闻领域“三假”,例如2013年11月,多家媒体新闻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2014年放假安排时间表”的假新闻;同年3月《法制晚报》在其网站刊发《季宅“失窃”案,被告人无罪》的假新闻……还有所谓的网络大V,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凡此种种,不仅损害媒体的形象与公信力,也容易扰乱社会秩序,危及公共利益与安全。
4.引导性乏力《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明确提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然而有些媒体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追求利润,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津津乐道,而对反映社会正能量的事件却漠不关心。今年上半年,对于某演员事件,有些网络媒体记者不但没有予以谴责,有的极尽戏虐调侃之能事,甚至报以同情和宽容的评论,对此,《人民日报》发文《为“次恶”叫好,只会模糊社会道德底线》。
三、新媒体时代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1.明确宗旨1965年9月15日,同志为广播工作题词:“努力办好广播,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媒体时代,我国新闻工作者更要坚持群众性原则,认真关切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深入基层,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新闻出版总署刊发的《2013年新闻出版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宗旨的建设途径:“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落实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多出精品力作,提升传播能力,落实惠民工程,拉动出版消费,充分发挥新闻出版业在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新闻出版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提升境界如果意志处于受限和被动状态,个体就难以发挥道德的自愿履行功能,无法进行道德行为选择,也就无法承担道德责任。因此,意志自由是道德可能的要件。在新媒体时代,媒体之间的恶性竞争,巨额利润的利益驱动是阻碍新闻工作者意志自由的最大屏障,也是他们丧失伦理道德的直接原因。有些媒体人之所以为迎合大众和市场的非理性欲望而忽略社会责任感,正是个人意志被经济效益裹挟的具体表现。在市场化的冲击下,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进退维谷,有些人妥协为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终沦为某一社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宣传工具。提升思想境界,秉承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新媒体时代我国新闻工作者与不良风气斗争的强大武器。1849年2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审理《新莱茵报》诉讼案的陪审法庭上,明确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唤的喉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原则是为人民服务、追求真实、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这是新媒体时代新闻工作者提升职业道德素养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原则。新闻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就能斩断利益动机的锁链,获得真正的精神自由,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站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代表中国人民最广大的利益,宣传真理,维护正义,坚守新闻工作的道德底线。由此,才能自由地做出成熟的道德选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舆论导向,自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筑牢文化强国根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加强学习新闻工作者提升境界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阅读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原著,从中汲取精神力量。读《〈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出版启事》:“报纸的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由此学习新闻导向的规律;读《〈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新闻记者应当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由此学习新闻事实的规律;读《摩塞尔记者的辩护》:“报纸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由此学习新闻受众的规律。还要努力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掌握新闻工作的要求和准则。《2013年新闻出版工作要点》强调:“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的意见》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行业深化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理解。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自学、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文件,在掌握精神实质上求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但锻炼新闻工作者的理论思维,培养其政治敏感性和深刻洞察力,提升其时事论评的高度和水平,更重要的是可坚定其马克思主义信仰,时时警惕庸俗价值观的侵蚀,使新闻工作者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公正客观地处理新闻素材,自觉地抵制虚假和低俗新闻。
4.追求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媒体公信力的基础。刊登虚假不实报道,不仅干扰社会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其声誉和在市场中的立足之地。《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提出了明确的道德规范:“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这要求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报实情,讲真活,不弄虚作假,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例如解放日报记者陶健为了避免失实报道,从来不依靠单一消息源,因为单一消息源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从而加大了新闻报道的“失实”风险,而是在至少找到三个独立消息源后进行相互证实、相互验证,从而广泛、深入地还原事实的各个侧面。追求真实,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外在的道德要求,更应该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内在职业追求。1930年,《大公报》客观报道了中原大战,被阎锡山警告,《大公报》不畏强权,发表声明:“本报绝不变其独立公正之立场”。上海沦陷期间,《大公报》拒绝日军的送检要求,断然停刊。老一辈新闻学家任白涛曾说:笔可焚而良心不可夺,身可死而事实不可改。
5.承担责任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这不仅是对新媒体时代我国新闻工作者提出的崇高目标,更为职业道德建设指出了明确方向。新闻工作者的道德选择是这个时代的风向标,责任重大。新闻工作者恪守职责,一方面依赖于监督机制的建立,《2013年新闻出版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加强出版阵地管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新闻采编队伍管理,全面清理违规申领记者证的人员,严肃查处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敲诈问题,严厉打击假记者的各类违法活动。”2013年5月3日,国信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网站违规登载新闻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整治网络虚假新闻,通报不规范行为,扭转了恶意扭曲新闻标题的歪风,深入打击了虚假失实报道的风气,严禁不经核实将网络微博内容为新闻的行为。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又接连掀起“打击新闻三假”专项治理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积极反响。可见,新媒体的管理监督机制正逐渐走向成熟,而人们的道德行为也恰恰是以社会的制度保障为前提的。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更应靠新闻行业本身的自律和责任心。职业道德不光是外力所强加的枷锁,更应是新闻工作者自身每时每刻所追寻的内在真实。2009年11月27日,中国记协公布了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随后有记者反映,该准则中关于记者职业道德的自律性、规范性内容多,维护记者权益内容少。对此,记协负责人回答说:“当记者要站出来维权的时候,经常会发现是记者不自律、违规违纪在先,有些确实存在报道失实问题,有的失实报道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非常大,这就使记者的维权工作很被动,因此,讲维权首先要讲自律,自律的媒体最自由。”《大河报》终身首席记者杜超曾说:我们的新闻关乎社会舆论导向,也关乎干部黜陟沉浮,关乎百姓命运,关乎科学真伪。愈是竞争激烈,就愈应有科学精神,愈应讲求全面、理智、冷静……自觉肩负起媒体责任,才能做到对政府负责,对读者负责,对报纸负责,对报道对象和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2014年8月1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这一指导性意见,为媒体领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更要以道德建设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作者:都业虹单位:半岛晨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