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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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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估

1评估依据

为有效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做到科学、客观的评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主要依据:以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制定的《福建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评估模板,结合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七大攻坚举措”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补充、修订《标准》,形成《煤矿评估检查表》。

2评估单元

评估单元就是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按照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若干个有限的、明确的评估范围。根据福建省煤矿开采现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将煤矿安全评估范围划分为生产系统(含隐蔽致灾因素)和生产后劲等2个母单元,每个母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单元进行评估。

(1)矿井生产系统。参照《标准》的评估单元分类,将煤矿生产系统评估母单元再划分为11个子单元,分别是:①安全管理系统;②爆破、开采系统;③通风系统;④防治水;⑤瓦斯防治;⑥人员定位、安全监控及紧急避险系统;⑦提升、运输及压风系统;⑧防尘、防灭火及供水施救系统;⑨电气及通信系统;⑩地面辅助系统;隐蔽致灾因素。参照“七大攻坚举措”及《意见》对隐蔽致灾因素要求,为进一步查明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将生产系统评估母单元中隐蔽致灾因素子单元再细分为水害、火灾、瓦斯和其它等4个小单元。

(2)矿井生产后劲。结合矿井实际,生产后劲母单元再划分为5个子单元,分别是:①矿井储量;②矿井“三量”;③生产接替;④生产布局;⑤效益。

3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是评估工作的一个关键节点,其直接关系到评估结论是否科学、合理和可靠。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和现场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选用以安全检查表法为主的评估方法。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煤矿必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础,结合福建煤矿实际和有关部门要求,根据所划分的评估单元,修订安全检查表,形成《煤矿评估检查表》,通过评估检查表法的形式进行全面分析,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合理性,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4评估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①成立评估小组,组织评估人员认真学习《标准》、“双七条”规定、《意见》和新修订的《煤矿评估检查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②根据评估要求,准备有关文件、图纸资料和检查表。

(2)现场检查。①根据所确定的评估内容,现场开展全面地逐项检查和验证工作,并按要求实事求是地记录《煤矿评估检查表》。②通过全面对检查表和评估表的分析,评判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对各项评估内容提出评估意见、对策措施和建议。

(3)编制报告。根据检查情况,如实编制评估报告,并且须满足以下要求:①真实反映煤矿安全现状评估的过程。②科学分析煤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影响程度。③客观评估煤矿生产系统现状、隐蔽致灾因素和生产后劲。④作出客观的安全评估结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估报告必须做到结论明确,各项评估内容、结论和评估总体结论必须保持一致。

5评估结果的分类和管理

(1)评估结果的分类。①生产系统评估结果划分为4个类别:A类安全矿井、B类基本安全矿井、C类安全较差矿井、D类安全不合格矿井。②生产后劲评估结果划分为4个类别:充足、一般、不足、严重不足(资源枯竭)。

(2)评估结果的管理。按照“分类监控”原则对评估结果进行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①对A类矿井继续巩固提高,指导其推进安全示范矿井建设;②对B类矿井加强指导和服务力度,督促其改进提高;③对C类但仍有一定可采储量的矿井,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专门的技术指导;④对C类且生产后劲严重不足、资源枯竭矿井和D类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或建议予以关闭。对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治理,重视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6评估结果分析及处理意见

(1)评估结果的分析。福能集团公司所属31对生产矿井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了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估,结果如下:①生产系统评估结果:A类安全矿井10对、B类基本安全矿井13对、C类安全较差矿井8对。没有D类安全不合格的矿井。②生产后劲评估结果:充足矿井3对,一般矿井12对、不足矿井10对、严重不足(资源枯竭)矿井6对。生产系统评估结果为C类的8对矿井,大部分属于资源枯竭矿井,由于开采经济性较差,安全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2)评估结果的处理意见。①生产系统评估结果为A、B类的23对矿井,生产系统均较为完善。对于资源储量较为充足、可靠的矿井,可继续保持有序、正常开采;对于资源储量不足的矿井,可进一步通过“探底扩边”、加大地质找煤等措施,提高煤炭资源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②生产系统评估结果为C类的矿井,有2对仍有一定的可采储量,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生产薄弱环节,加强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治理与防范,可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在今后的煤炭开采活动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影响因素,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管理、装备、培训”3并重原则,强化矿井安全管理工作。③生产系统评估结果为C类的矿井,有6对因个别系统不完善、矿井隐蔽致灾因素较严重、资源枯竭,其投入产出经济价值低,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压力,在目前煤炭市场形势下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决定立即停止掘进巷道施工,在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后,进行煤炭资源和材料、设备回收,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并于2014年底前分批实施关闭。

7结论

对煤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评估,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可以实现事前防范,消除隐患,减少危害,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必须同时落实以下工作:

(1)加强培训教育,增强对安全风险度的认识,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2)提高对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采用电法勘探等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只要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对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矿井可以实现规范、合理和安全开采。(本文来自于《能源与环境》杂志。《能源与环境》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李桂营单位: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