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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从加强立法、严格规范建筑市场、提高招投标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工程压价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病的措施,以规范造价工程管理,向国际招标惯例靠拢。
建筑产品固定性、单件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必须以自己的实际业绩和信誉以及在承包中的许诺去竞争,通过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办法,有利于建筑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加强经济核算,进一步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但许多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考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素质、施工质量等多项因素,只以报价作为选择条件,使原本不规范的建筑市场出现种种矛盾和危机。当前,建筑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
业主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执行文件上的有关规定,出现买方盲目压价、卖方让利竞争。有的业主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可行性研究不实,投资估算不足,实际上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比性研究,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金缺口大,拖延工期,造成浪费。从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面看,不合理占用工程价款,出现压价承包、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指令发包等不规范行为。建筑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缺乏自我更新改造的后劲。某些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道德水平也不高,在建设工程管理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提高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以上种种直接或变相的工程压价行为对建筑工程造成严重的危害,可具体归纳为以下类型:
1)肢解工程,分层转包。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有力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以谋取局部的小集体利益。还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的垄断,指定发包。这种肢解工程的发包,使施工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进行统一的现场施工管理,造成施工现场的混乱和原材料的浪费。如某综合楼的施工,业主把污水处理、室外给排水、门窗装饰工程、电梯、自动扶梯、消除系统、变配电、电信、电视接收系统都肢解分包出去,使总承包施工单位现场协调工作十分困难,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与进度。
2)偷工减料成为低价工程的常见病。近年来时常见诸于报端的豆腐渣工程就是最好的例证。施工企业不可能蚀本建设,而在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等中间环节上,分层转包,层层渔利是最常见的施工企业转嫁风险的方法。故偷工减料,各级管理者行贿受贿,采购不合格原材料,以次充好,任意砍减施工项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其结果造成危房、危楼、危桥频繁出现,轰动全国的四川彩虹桥事件即属此例。有的地方道路工程由于压价施工,致使国家高等级公路路面刚建成还未投入使用就需返工重做,造成了巨大浪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3)工程立项与资金到位严重脱钩。目前国家资产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比例一般都在总投资的1/2以上,这一部分资金在筹集中很多难以到位,因而成为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还有很多建设单位把边筹资边建设当作是提高效率加快建设速度的手段。而施工单位迫于缺少任务,不得不认同资金不到位的现实。有些建设单位为谋求自身的利益利用市场竞争,不按规定拨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后不结算或结算不给钱。
三角债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当今建筑市场的一大顽症。施工企业在垫资施工的同时,还得承担银行贷款利息,而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使用,甚至盈利的情况下,仍然不顾建筑施工单位的利益,预算时压价,结算时仍然要压价。或者是借种种理由不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不付清工程款,无偿占有施工单位垫资建成的建筑产品,侵占了施工企业的利益,也大大挫伤了建筑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有些施工单位不得不采取给多少工程费,建多少工程的办法拖建设业主,既拖丢了企业的信誉,也拖跨了业主的信心,最终损害的是公众利益。超级秘书网
4)鱼目混珠,越级承包。一些乡镇企业的技术力量薄弱,施工质量低劣,有的尚不具备资质,但由于造价低,在某种程度上占了优势。这些企业管理不严,花钱不受限制成了他们搞不正之风的有利条件,更有甚者是一些人打着乡镇企业的招牌搞个体承包。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承揽工程,一旦工程到手,就采取种种方法增加造价,达到“堤内损失,堤外补”,结果使一些不了解施工企业状况的建设单位上当受骗有口难言。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是一个周期长、耗资大的生产过程,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具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的总造价,而控制好总造价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工程概(预)算,作为业主来讲,工程造价越低,成本就越低,其投入的资金就越少。能少花钱,多办事,为单位节约资金,带来效益是建设单位职工的办事原则。而作为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高低也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还牵涉着施工企业自身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制定合理的造价是关系到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聚集点。造价合理,是不能简单地以投标总报价的绝对值的高低来衡量,工程投标价低具有二重性:
1)它低于标底价格;
2)在投标各单位之间最低。投标单位间谁最低,须经评标和对比,而不是一比总价了事,应该实事求是逐项核实,消除一切不合理因素,才是真正的报价低,真正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利益,绝不能一切以招标单位说了算。而工程招标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具有建议权,不能一味地压制工程报价,应该汇同各方面意见共同审议,在友好协商,权力、义务一致的基础上,定出真正的低标。
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常见的问题,解决工程压价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病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在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的同时,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市场机制,打破关卡壁垒、行业垄断和地区保护主义。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用法律制裁的坚决制裁,决不手软,从法律角度震慑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
2)工程类别要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从严规范建筑市场。建筑企业资质审核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建筑企业资质审核标淮严格审批,定期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严禁工程发包私下交易的违规行为,禁止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对那些不符合资质规定而挂靠在有资质企业名下的个体承包户予以彻底清除。对资质达标长期不合格企业,取消或降低其资质,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2]。
3)严肃招投标管理,依法招标,不断提高投标透明度,建立完善的造价监控制度。目前的招标制度,对招投标双方来讲,较多地限制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行为而往往忽略对业主招标行为的约束。只有严肃招投标的管理,提高透明度,改变施工企业围绕业主转,业主围绕标底转,谁报价低,谁中标,变相压低造价的不正常现象。使造价控制在底线上方,防止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主不正当降低标价,严格按政策编制标底,严禁压价招标,对招投标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提高管理水平,杜绝拖欠工程款,防止三角债。在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中标价格。依法加强中介服务的管理,杜绝工程诈骗案件的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对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严格审查立项工程各投资阶段的资金到位情况。造价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立项决策,为财政把好基建投资关,真正杜绝三角债和任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工程造价不可忽视,正确、合理制定工程造价及其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结合我国国情,向国际招标惯例靠拢,使造价工程管理更加严谨和规范。
参考文献:
[1]孙水官.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探讨[J].施工企业管理,1999(4):22225.[2]赵秀芬.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报价策略探讨[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3(5):1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