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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的勘察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地基是无法直接检查的,只能通过钻探进行勘察。建设的场地也是唯一的,所以勘察的结果不存在可比性。所以,要求勘察单位的专业性一定要强,要有严谨的操作规范,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勘察的成果。其次,在建筑的勘察部门的报告质量不高而且存在错误。现在很多勘察的包括内容十分简化,有的报告甚至都不提供土地的试验指标。并且不对工程提出有建议性的处理意见,甚至不对建筑场所和参数做详细的评价和做明确的结论。还有很多报告中成分重点部分缺失,其他部分也有多余。这种做法只能造成勘探结果的失真,进而造成在建筑过程中很严重的安全建筑事故。因此,勘探的工作如果不正确会非常危险。举例来说,如果不对勘察部门使用实验来确定土样压力是很不科学的,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压裂不同程度的不同,所以导致上述方法无法准确测定。除此之外,两侧的图层无法进行替代检测。这就说明压力值是竖直方向地基的承载力是很不准确的。诸如此类的错误还有很多,在此不作一一列举。最后,在建筑的工程勘察过程中也存在着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在建筑勘察单位本身就存在监管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工程勘察单位在工作前期进行的工作时,缺乏对工作方面的理解和对勘察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对于勘察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就不高,得过且过。除此之外,由于建筑勘察是户外作业,而且是进行工作资料整理的工作。整个工作过程只是勘探单位完成的,不存在实际的监督工作,具体怎样的工作都是凭借着工作单位的职业道德去进行的。而且施工图方面的检查只是通过对勘察结果进行的勘察是事后勘察,只要资料能够通过简单的检查,整个勘察工作就算是通过检查。而实际上,建筑工程质量和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而力学指标和其他的技术考量指标,很多在事后无法进行准确的判别。
二、在建筑工程的勘察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的地基承载力不是只用一种方法就能够确定的,而是需要以下很多种方法来确定的。根据《规范》的严格规定:静止负荷承载力的测定方法是要通过动静结合的方法进行联合确定的。根据强度计算理论的确定和相似条件的建筑物的建筑和勘测经验确定,经由上述几种方法共同测定得到地基承载力和仔细分析后得到的结果,才能作为地基真正的承载力。在上述的方法中,利用了一般的物理学定量和《规定》中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进行测算。目前的很多质量监管部门只是把现场静物负荷承载实验方法用于条件复杂和土地质量不均匀以及重大工程施工才使用的方法,而不是在一般条件和设备的情况下使用这种方法。根据现场静物负荷测量办法来确定地基的支撑力以及其他的具体建筑参数的正确方法有这样几种。首先是强度上的控制法,这种方法是用于硬度较大粘土和沙土以及碎石土之类的土质。相对沉降法是根据沉降的量和承压板的尺寸的比值进行确定的。而对于粘性土则采用上述比值小于等于0.02对应的压力作为地基的承载力,对于粘土的比值就要低于0.01~0.015之间的承载力。根据极限负荷承载的方法,当负载曲线上的比值界线出现后,地基的承载力很快就会达到极限的符合承载水平,用这个数值除以安全系数2和3之间的一个数值作为地基的承载力。而对于密度较大的石块土,则需要用强度控制的方法得到曲线系数,将这个数值作为产生局部性破坏的起始点,这个时候对应的压力就是负荷的压力临界值。而第一个拐点就说明是吃力层的碎石土没有收到足够的压力量而造成的,第二个拐点则使得碎土层完全破碎直至出现连续的滑动面,这种情况是非常难以达到的。相对沉降的控制方法是适用于负载曲线无法出现拐点的松土或者软塑性的粘土上的,而土质的确定是要根据土中的含水率和密度以及其他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作为勘察部门的实际工作人员,不仅要学会勘察过程的设计,而且还要学会和充分地阅读和利用建筑工程勘查报告。要做到及时对报告里面提供的内容进行准确的分析,对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地计算和核定勘察测定参数。通过勘察设计人员的参考和详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工作部分是进行变形方面的计算。建筑工程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建设性的措施和方法不仅应该包括在建筑工程上的结构的建筑措施,还应该包括在建筑结构中的施工方法和具体施工措施。然而对于地基基础来说,却不仅仅停留在定量分析和简单的甚至是笼统的描述。而是应该针对《规范》中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制定正确和符合建筑工程特点和情况的建筑工程勘察方案。以便能给勘察设计人员提供更好的操作指导,并引起所有勘察方面的工作人员的重视和重要性认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建设勘察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全系数和建筑情况的仔细观察。而作为进行勘察工作的工作人员,需要有极高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同时要能够精通业务以及精心做好工程勘察工作,提高勘测水平。否则就会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并有可能酿成工程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
作者:关鉴单位: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