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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对策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开始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自《条例》实施的四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了5批包括41个种或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研制了4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部分分中心如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已初步建成,已经对水稻、玉米和大白菜等300个品种进行了DUS测试。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962件(如表1所示)。经审查批准,到2003年7月24日,已授予植物品种权3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
第一条为保护农业生态,防治农业环境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态保护,是指对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农田大气等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农业生态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农业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本办法的实施。土地、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农业生态保护工作。
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拟定农业生态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问题及成因
玉树州现有农业人口53614人,人均占有耕地0.239公顷,2004年农业收入10993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0.3%,1982年耕地面积为1.82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373公顷。23年中耕地锐减至1.28183万公顷,减少29.6%,人均占有耕地减少率为35.9%,年均减少1.56%。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1.1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统计数字“水分”过大。各部门统计数字来源不同,基层归口部门上报数据时互不协调,没有消除误差而直接上报,造成统计数字不一致;城镇化建设和退耕还林中减少的耕地,在年报统计中未减除;部分农民厌农弃耕,导致耕地减少,造成统计数字虚而不实。
1.2农业生产以指令性计划为主,引导性服务滞后。但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玉树州农民自主安排农事活动能力不强,农业生产仍然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有关部门缺乏督查、指导、落实,农业生产中引导服务性工作跟不上,各项生产指标完成率高而不实。如囊谦县香达镇香达村1982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时全村耕地面积为175.53公顷,现仅剩余71.53公顷。按年种植指数90%计算,年计划播种面积应为157.98公顷,而实际播种面积最多只有64.38公顷,即上报的统计数字中有93.6公顷的“水分”,水分率高达145.4%。
1.3现有耕地肥力过低,单产难以提高。玉树州耕地土壤成土时期晚,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加上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耕作技术落后,农艺措施简单,农田水利建设落后,对耕地只用不养,用养失调,造成耕地肥力逐年下降,玉树州青稞单产一直徘徊在100公斤上下,很难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1.4耕地保护措施不到位,擅自变更耕地用途。保护耕地意识淡薄,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职责不清,审批程序过于简化,占用耕地补偿机制不健全,农业耕地轻而易举变为非农业耕地。这种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是各县县城附近,如玉树州府所在地玉树县结古镇1982年总耕地面积为1493.548公顷,现仅耕地面积为647.048公顷,耕地减少56.7%,年均减少2.6%。
1.5农技(机)服务推广力度薄弱,耕地利用科技含量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州、县农技(机)服务推广机构很难发挥正常服务推广职能,缺乏投入,设备老化,人员少,素质低,农机管理混乱,事故隐患多,阻碍了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耕地利用率明显不高。
摘要:农业是基础产业,是立国之本。然而,工业的快速发展,人们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环境保护有所忽视,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为了提高粮食的质量、产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文章首先分析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随后,依据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出关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土壤、水源、气候等要素组成的生态圈。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制约农业的发展。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1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1.1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
和工业、服务业相比,农业是直接将自然环境再生产与经济相结合,而其产品(即农作物)的生产与农业生态系统紧密相连,离开生态环境,其生产过程将无法进行下去。从农业的这一特性,能够看出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农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极大的益处。
在我国产业中,农业属于第一产业。我国农业耕种面积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与印度。[1]但是我国人均可耕种面积却在世界第120名以外,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口较多,其次就是我国农业的可循环度不高。可循环农业是指以农业发展规律为基础,以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为目的,将农业打造成高效率、低消耗、排放低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相继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并在2014年年末中央在此提及农业要围绕生态循环、节约资源、高效产粮、产品安全等要素发展,更加明确了农业发展的道路要向着生态循环农业的方向前进。循环农业模式的提出在保护我国农业环境、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推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农业环境保护中循环农业的运用进行探析,为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化发展、科学合理化发展提供有效思路。
1循环农业的概念
循环农业对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农业环境也有着显著的效果。循环农业指的是在原有的农业经济领域上加入生态学和经济学的因素,让农业资源往更高效的方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农产品增收的目的。[2]利用农物耕种多样化和循环再生等技术原理,有效利用农业耕地资源,同时对传统的农业技术和管理进行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也是保障粮食安全质量、农业环境生态的重要手段。循环农业是一种创新型的发展模式,这种形式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循环农业可以向外界不断地传输技术,形成经济循环发展,能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2循环农业对农业保护的意义
2.1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全球发展中,大部分都存在着生态即将失去平衡、资源枯竭危机和粮食出现危机等问题,由此可见,循环农业已经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途径,下文将从以下三点来分析为什么循环农业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水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国是目前全球缺乏水资源的国家之一。[3]我国目前水资源极度缺乏和水污染的问题十分严重,因此循环农业已经成为根治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农业发展的用水量占全国的总水量将近70%,是非常庞大的比重,而对于农业发展用水量的70%中,由于大部分的农业产业都需要很多的灌溉水资源,所以农业灌溉用水就占了90%,出现地区性土地干旱和季节性干旱等问题。比如2019年安徽省特大干旱灾害,相关气象数据表明,安徽省当年的平均年降水量只有83.9mm,常年处于干旱状态。[4]主要的农业灌溉水资源是人工降雨,可人工降雨也是治标不治本。而和上述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年江南、华南地区的洪涝灾害,从6月6日至13日16时,浙江、福建、湖南、贵州、广东等多个地区出现强降雨现象,造成了不少人员的伤亡和房屋的损坏,导致国家经济和人民财产、精神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据相关资料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灌溉缺水的问题导致农业产量损失达700亿千克左右。在我国缺水严重的部分地区,地方农业用水利用率却一点也不高,甚至出现了浪费水资源的现象,部分地区的农业用水浪费量高达80%左右。并且我国各地的农业水资源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根据专业水资源资料显示,我国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十分普遍,有50%左右的地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水污染,[5]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生长。同时大量的耕地也被污染,导致农业经济的损失十分惨重,农业的生产要素对于农业环境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在农业中滥用多种消灭病虫的有害药物,在这些药物中高毒性化学成分占据70%左右,[6]使得农产品受到严重的污染;农作物化肥的使用不合理,让农产品的营养流失或者过剩,使得土壤养分流失和土壤酸化,影响农作物的质量,再加上人工操作的不合理,就导致了农业环境被破坏,所以绿色农业的发展必须将循环农业作为必经途径。由此可见循环农业的有效实施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