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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教育发展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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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教育发展启发

一、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发展

(一)日本

在战后,随着日本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形成多层次的高等农业教育结构。日本的高等农业院校既有设在综合性大学里的,在综合性大学中称作农学类学部等;也有单独设置为少数私立大学的。截止目前,日本国内设有农学类学部四年制本科的综合性院校共有53所,这是日本高等农业教育的主体,另外还有7所农科大学及23所涉农学科的短期大学。日本的高等农业教育的研究范围扩展为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人类科学、地球科学等许多跨门类、综合型学科。日本在1963年8月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WTO的前身)后,为了适应经济国际化的趋势、适应经济结构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政府对高等农业教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改革措施:一是调整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增招理工科大学学生,在此阶段高等农业教育也得到了空前发展;二是调整高等农业教育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从1963年开始,将1953年、1954年在12所国立大学农学部设置的综合农学科,全部改组为农业工学科、农业经济科等学科,实现了农学专业跨学科的融合;三是通过发展大学农学部、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等措施,多层次多形式培养农业人才;四是重视农学科研和成果转化。日本高等农业教育对农学科研十分重视,设置在大学和企业中的农业科研机构共有223个。一些大学通过在农学部设置了单科或多科研究部门的研究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研究。如北海道大学的酪农科学,东北大学的草地开发,鸟取大学的沙丘利用,岩手大学的山地利用等等。在成果转化上,自60年代以来,各大学农学部通过二至三年计划,运用自身成果,对农场设施进行整顿和改造,使这些农场也具有了各自和特点。如北海道大学的寒冷地旱作机械化,带广畜产大学的草要酪农,宫崎大学的暖地酪农等等。由于日本这些教育制度的保障,高等农业教育自由、独立潜心研究基础科学和学术问题,研究成果累累、效益显著。

(二)德国

在联邦德国,几乎没有独立设置的农业大学,而是由设在综合性大学中的农业科学学院、高等农业技术学院、农业专科技术学院构成德国的高等农业教育体系。因此,德国高等农业教育的教学组织方式和教育层次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人才培养上存在差别。一是农业科学学院,它着重培养从事有关农业科学及其相关科学技术的教学人员和科研人员;二是高等农业技术学院,这类院校大多是60年代末期由农业技术学校以及农业职业学校经扩建升格而形成的,因此,以实用技术为教育的重点,培养学生在农业生产部门及其相关部门从事职业的能力;三是农业专科技术学院,对学生进行专业农业教育,此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让学生到农业生产企业和农场进行实习,培养具体操作能力。德国农业科学技术的科研工作主要集中在大学中的农学院及高等农业技术学院中,因此在这些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大学毕业文凭之后,可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二战后的德国经济发展与高等教育之间联系的日益加强,农业向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德国高等农业教育的纯学术性质研究已经开始向生产实际应用研究方向转变。通过教学和科研,不仅向学生传授农业科学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及方法,更加强调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和从事职业的能力。德国高等农业学校的一切工作都以促进农业科技的繁荣和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作为宗旨,来开展高等农业教育的结构调整及教学内容改革。

(三)美国

1785-1787年美国政府实施的《西北部法令》标志着美国高等农业教育的产生,此后的两百多年来,美国通过法律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如1862年的《莫里尔法案》,1887年的《哈奇法案》,1890年美国政府实施的《第二个莫里尔法案》等,促进着高等农业教育的稳定健康发展。目前,美国开设有农业教育学科的大学约占高等院校总数的4%-5%。从美国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属性上来划分可以分成两大类型:独立建制的农业院校模式和综合性大学农科院系,美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基本上是以综合性大学中的二级学院的形式存在,因此综合性大学中的农科类院系成为美国高等农业教育的施教主体。在美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学科特点表现为:学校立足于学生的需要和所在州发展的需要来安排教学与科研,极具区域传统与特色。比如东部的马里兰大学与西部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在农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学科传统与特色上因具有鲜明的区域性而很不相同,而这正是学院存在与发展的依据。不仅开设与农业科学知识相关的专业课程外,根据当地经济与农业的特点开设的课程专业范围广、门类多,如: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技术类;为农村发展服务的经济、社会、政策、人口类;为城乡人民生活质量直接服务的综合类;还设有一些以农为主的研究中心,结集非农院系的教学研究力量来综合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专业设置与当地经济环境相适应,培养的人才也适应社会多方面的需求。此外,二战后美国政府就对高等农业教育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也促使美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四)荷兰

作为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的荷兰,人均耕地仅1.3亩,农业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4.9%,然而荷兰一直却是农产品的出口大国,列世界第3位,荷兰农业的优势得益于农业的三大支柱—研究、教育和推广的密切结合,其中教育担负着推动和促进荷兰农业高速发展的重要任务。荷兰的高等农业教育是由少数国立综合性大学与地方农学院构成的“二元结构”模式,荷兰现有综合大学12所,以瓦哈宁根农业大学为例,它是荷兰国内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农业大学,它下设一所学院和七所国际农业教育研究院,由此构成了荷兰的高等农业教育和科研的网络中心。瓦哈宁根大学的培养目标是要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的高级农业人才,因此在教学中,渗透科学研究的思想,使教学与最新科研成果相结合,发挥学生们对科研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立足于社会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所设专业覆盖面宽,学生知识面宽,也为以后的就业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并注重学生的实践学习,不仅为学生提供在校内的实习基地实习的机会,而且还能到校外基地实习;相对集中的国立综合性大学和地方农学院,能够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确保了教学质量。

(五)英国

英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可以概括为“三元结构”模式,主要由综合性大学、地区学院和独立学院组成。涉及农业教育的综合性大学有15所,在这些大学里设有农学学院、生物科学学院、畜牧兽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部、动物生理学院、食品科学学院、营养生物化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等,学院内部再设立涉农学科和专业。综合性大学是在1918年第一次欧洲大战结束后,才把农业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农科是综合性大学的一个后生学科。地区性涉农学院则是融科研、教学、推广于一体的,是社会培养农学类专业人才的生力军。以英国目前最大的公办农业院校——哈珀亚当斯农学院为例,该学院于1901年创立,有近100多年的农业教育历史,主要进行全日制本科教学,兼有专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同时大力发展职业和继续教育。学校开设有作物科学与生产、植物保护、环境科学、动物科学与生产、农业工程、农业和食品市场、农场和商业管理、农业经济、土地管理、休闲与旅游等专业。其办学宗旨是:第一,发展学生的关键知识和实践技能,发挥个人潜能,提升终身学习能力;第二,通过理论学习和和应用能力拓展,丰富学生的知识和理解力;第三,加强学生专业知识能力和相关联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哈珀亚当斯农学院对4年制本科生与3年制专科生实行“三明治”的培养模式,即3年(专科2年)学校教学,1年(本科第3年、专科第2学年)在企业与农场进行实习工作。学校有专门的教学农场,面积约93㎡,独立经营管理,但以服务教学科研为主。学院的毕业生基本上都参与到与农业相关的农场、企业中工作,学以致用。

二、对我国发发展高等农业教育的启示

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中国农业以7%的耕地养活世界上20%的人口,因此,农业对我国的政局和谐稳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幸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是社会发展的直接保证,如果我国的高等农业教育没有更大的发展,农村和农业经济上不去,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就无法得到保证,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也难以持久有序健康地发展。

(一)重视高等农业教育,加强政策支持

纵观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发展史,将其视为国家的重要战略给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高等农业教育对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注意运用立法和拨款相结合的手段来干预我国高等农业教育政策的形成,抓紧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对农业高校提供优惠和倾斜政策以及相应的保障制度,以确保政府指定的有利于高等农业教育政策在实际运用中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并进行及时的调整;对农业高校设立专项资金、增加财政拨款,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高等农业教育投入,扶持农业高校的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创建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崭新、开放的农业教育体系。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合理布局

世界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多元智能理论”之父霍华德•加德纳提出:作为个体,每个人所拥有智能的不同各具特点,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丰富性。在不同环境和教育条件中,人们智能的发展方向和程度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在教育改革中要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区别化,树立新的学生观、教学观和评价观,鼓励教育对学生多种不同智能不同程度的组合的培养,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发挥不同学生群体的优势智能,发展其独特性以强化学生个性的张扬。此外,我国的高等农林院校基本上是部属与省属两种,从国家宏观上看,地方和部属农业高等院校仍存在“大一统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重叠”、“低水平重复”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现象。部属与省属农林高校在教育软硬件资源上的差别、区域经济和文化传统的不同以及社会对人才的多层次需要等,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应研究全国农业院校的整体合理布局,做到区域性与层次性的协调统一,做到定位更加准确。

(三)加强实践与科研训练,重视能力培养

日本农业院校四年制本科学生,在离校前要用一整年的时间接受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因此,应当重视高等农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途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和保证学生的实训,增加实验室投入,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拓宽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渠道;重视高等农业院校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使学生掌握农业高新技术,培养追踪前沿技术的能力;同时,要加强高校与科研机构、高校与政府的合作联系,注重资源共享与交流合作。

(四)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立足地方育人

发达国家注重按行业需求开设课程,培养学生的能力。因此,农业高校要坚持服务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建设,从实际出发,以兴利除弊,顺应现代农业科学与其他科学结合。坚持进行专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各个学校根据地方的特点,定位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从地方农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开设课程,加大设置的灵活性以满足地方的实际需要;增设社会急需的新专业,调整改造老专业,增强专业针对性;扩大专业规模,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适应性,尤其是兴办地方特色的新专业;建立规范合理、结合实际的人才质量评价机制,保持高等农业教育旺盛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