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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服务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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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服务创建

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1〕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2〕长期以来,在农业推广的实践与理论创新结合中,各地探索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农业推广服务模式,为农业推广、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实践中探索创造出的农业推广服务模式

1.农业专家大院

农业专家大院是我国较早探索的农业推广模式之一,主要是地方政府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农业技术专家,通过种养示范、现场讲解指导、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推广农业技术的模式。据有关资料,全国已有26个省市相继建立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四川省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已达129个。农业专家大院充分发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

2.农业科技特派员

相比之下,农业科技特派员是一种更加灵活、便捷的农业推广模式,受到的硬件设施约束相对较少,推广落实面更宽。以四川为例,2010年全省共有156个县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282个,选派科技特派员8279人,实施科技项目1335项,总投资21.1亿元,引进新品种3820个,推广新技术1276项,培训农民398万人次,大力推进生猪、薯类、泡菜、茶叶、蚕桑、柑橘等六大科技创业链项目,项目的实施让近15万农民在家乡实现就业,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40多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500元。针对推动蔬菜产业发展所需,派出科技特派团,加快形成了以成都、眉山、南充、宜宾、内江等地为核心的四川泡菜产业集群。四川泡菜占全国份额的50%以上,2010年总产值突破了120亿元,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团还举办了“中韩现代泡菜产业发展科技论坛”,助推四川泡菜产业步入国际化快车道。

3.农业科技园区

农业科技园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打造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上具有样板意义的示范区,有效发挥创新科技、推广技术、发展产业的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集成应用,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以四川为例,目前全省已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3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93个。2010年,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立核心区74万亩、示范区196万亩、辐射区1400多万亩,示范片园区分别占86%、85%和69%;示范推广新品种1428个、新技术732项、新模式251项;开发新产品492个,建立农民专合组织或专业技术协会1300多个,培训农民133.8万人次;各级财政投入28.59亿元,实现产值272亿元、税金6.5亿元。

4.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主要是农户自建的解决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品种改良、技术普及等问题的专门组织。这些专合组织、专业协会通过提供种苗、技术、信息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确保了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需要。以四川为例,2010年全省共有农民专业技术协会424个,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5.小农户科技园

小农户科技园通过土地经营机制创新、农民联户经营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实现农业技术与农户的对接。2008年,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在古力半忽洞村开始探索小农户科技园模式。目前,全县已建设小农户科技园220个,政府投入资金215万元,全部用于小农户科技园农户的补贴。〔3〕小农户科技园通过农户联户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品品质、单产和种养效益,带动周边农户学科技、用科技,增强农业推广实效。

三、农业推广服务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推广不同模式在具体推广的不同环节中各有侧重,都具有较好的模式理念,在推广实践中也发挥了较好的效果。从农业推广主体不同模式中主导力量的不同来看,现有农业推广服务模式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农民主导型两类。其中农业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园区模式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合组织)、小农户科技园模式属于农民主导型模式。具体分析,不同的模式有各有优劣。

1.农业专家大院

其优势是为农业技术专家提供了长期从事某一或几个产业技术推广的平台,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得到可以确保实效的足够时间,同时大院的专家也可以像农村诊所一样为农民群众提供庄稼医院式的服务。但农业专家大院的承载量有限,专家大院的专家相对固定,与农民产业发展的多样性需求对接不够。

2.农业科技特派员

其优势是方便、灵活、快捷,农业科技特派员到农村服务既可以有专家大院等作为依托载体,也可以由技术人员直接进村入户、深入产业基地服务,也便于政府派出各级农技部门的技术力量。但农业科技特派员比较分散,服务时间随意性比较强,对政府部门农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考核机制难以建立,影响农业推广质量。

3.农业科技园区

其优势是示范作用明显,园区通过优良品种的采用、实用技术的应用以及园区生产者技术培训实践等,使农民亲眼目睹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激发农民使用新品种、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但园区建设成本较高,受农业的市场、自然风险双重制约,园区试验成败的风险被放大。

4.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其优势是充分体现了农民的自主性,技术推广与产业发展结合紧密,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往往是从产业发展所需出发,农民参与度高,推广助力小、效果好。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以及专业合作社、专合组织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的技术力量介入不够,农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

5.小农户科技园

其优势是通过农户自己的联户示范,刺激农民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等,把科技推广的阵地摆在农民自己的试验田里,拉近与农民的距离,让农民更直接、更接近、更更易于接受新事物,掌握新技术。但小农户科技园比较分散,个体数目也较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工作量很大。这种模式是一种局部地区正在探索的模式,尚未大面积推开,其有效性有待实践检验。

四、创新农业推广服务模式的实践分析

农业推广的根本目的是让农业科技创新的成果得到转化应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0%左右,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左右。四川“十五”、“十一五”期间,农业领域共应用各类科技成果1734个,应用率70.8%,获奖成果、审定品种、授权专利应用率分别为92.9%、67.9%和58.1%,种植业、畜牧业成果的应用率70%以上。而这说明,当前我国农业推广模式的实效性还不够强,有许多需要创新和完善的地方。创新和完善农业推广模式。支撑其发挥作用的基本要素我认为有4个:一是推广主体。从当前我国的探索来看,有的以政府各级农业服务部门技术力量为主,比如科技特派员模式,有的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为主,比如专家大院模式。二是农民。农民是农业推广的主要对象,农民中一批观念新、有文化的年轻人可以率先掌握农业产业发展新知识、新技术,成为加强农业推广工作的重要力量。三是推广制度。推广制度包括政府部门农业推广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技术力量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广的支持引导,不同推广主体的合作,农业推广与产业培育结合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是促进推广主体和推广对象之间有效对接、确保农业推广实效的核心因素。四是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是农业推广各方主体联系的纽带,产业的发展、壮大和技术创新也是农业推广的根本目的所在。4个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之间的结合度与推广效果关联很大。从这4个要素来看,制约我国农业推广取得实效的根本因素是推广制度。我国《农业推广法》明确规定:“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具体实践中结合的情况并不是很理想。政府部门技术力量以县乡行政区划为单位均衡布局,技术力量没有与产业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由于管理体制的行政层级限制,县一级及以上大量的农业部门技术人员没有直接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中。有关专家2008年对四川省4个县486个农户关于技术服务来源的问卷调查表明,73.6%的农民对农业技术服务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的第一位原因是农技服务部门不能到村组开展服务。〔4〕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合组织、专业合作社缺乏强有力的学校、科研单位技术力量做支撑,推广的随意性、松散性影响了实际效果。单纯的没有自己参与的产业基地、试验田、园区做依托的农业推广技术人员,难以分割到农业推广带来的增值收益,缺少内生的技术推广积极性。同时,推广主体也具有不适应性。据有关人员在“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县的实地调查,在水稻种植技术推广服务中,农技人员技术指导内容有待丰富,技术指导方法相对单一。在浙江省诸暨市、江西省都昌县、湖北省武穴市3个示范县,农技员最主要的方法集中在发放技术指导资料上,有90.23%的农户将其列为主要获得技术的方法。〔5〕此外,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也制约了农业推广进程。美国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在75%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80%左右。美国农业推广服务体系经历了《莫里哀法》、《哈奇法》、《史密斯-利佛法》、《2008食品、保护与能源法案》4个阶段,发展应该说是很成熟了。其关键在于美国联邦政府并不直接领导农业推广站,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运作,赠地大学负责执行、评价各项工作计划,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县级农业推广机构由赠地大学管理。〔6〕美国的农业推广体系,学、研、产3个环节紧密结合,形成一个整体,大大提升了农业推广效率,对创新农业推广服务模式、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有借鉴意义。

五、小结

我国提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任何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7〕除了政府、社会的支持、参与,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种养能力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探索适合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适应农民家庭分户经营的农业推广模式,主要应在促进推广主体重心下移,学校、研究单位通过与农户合作建设农业推广试验田、科技示范园区,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管理逐步打破行政层级,转变到以直接服务到产业发展、农户生产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促进政府农业推广部门、学校、研究单位与实体经营合作,与产业发展配套,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联合;提高农业推广主体与农户经营的对接度、农民的参与度以及农业推广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农业科技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