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业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探究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以信息流整合农业资源,拉动农业生产与经营
(一)整合小农户经营,实现规模化农业
目前,中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小生产”经营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生产、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在目前中国农村现有的经济体制下,打造信息化农业综合供应链,是改变这种“小生产”分散经营模式的有效途径[1]。信息化农业综合供应链,通过供应链整体供求信息,将个体经营的农户与种子公司、化肥公司、农机公司、技术公司、农药公司、牛奶公司、面粉公司、食品公司、水产公司、旅游公司以及超市、物流公司、国内外市场、现期货市场等紧密连接起来,形成一种协作、共赢的供需关系。供应链上每个经营者既是其下游经营者的原料供应者,又是其上游经营者的产品用户。供应链上每一个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围绕供应链总体生产、经营目标进行的。供应链上所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都将在供应链供求信息的统一协调下配置。为了满足某项具体的市场用户需求目标,供应链通过供求信息,调集供应链上相应的原材料供应者、产品生产制造者、农业科技研究与服务者、农机服务者、物流服务者、市场营销者等,为了这个统一的目标,步调一致地协作经营和协调运作,从而使小农户的分散经营纳入到供应链的整体规模化生产、经营中,以此增强农业生产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布局
目前,中国农村第一产业比重较大,大部分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造成大量积压,价格下跌。尽管增产,但农民却难以增收。第二产业存在与城市工业重复率高的问题,不仅进一步加剧了整个工业结构的不合理,还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很多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关联度低,不能很好地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以商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为主则能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具有环保特征的第三产业发展不够,因此,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是农民增收困难以及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重要问题。造成这种现状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生产、经营与市场信息不对称,致使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信息化农业综合供应链将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上游伸展至原料供应,下游延伸至产品的销售和服务阶段,通过信息化农业供应链将客户端的需求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传递给整个供应链上所有的生产、经营环节,从而使供应链上的所有生产、经营者能够根据供应链下游顾客的需求,统一、协调地安排各自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并及时将顾客满意的产品送到客户手中。由于信息化农业供应链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供应链下游的市场需求信息拉动的,所以可以使农业生产能够紧密与市场衔接起来,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统筹布局、合理调整。从实现农业现代化看,信息化农业供应链的形成将带动物流配送、批发、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农村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向市场化转型。
二、基于农业供应链管理的“农业信息系统”发展趋势
(一)中国农业供应链的信息链现状
从供应链管理的观点来看,农产品产业链可以以批发市场为界分为两部分,“生产—流通”从农户到批发市场、“流通—消费”从批发市场到消费者。在这两个独立的短链内部,或许可以构成“竞争—合作—协调”关系,但在两个短链的结合处即批发市场上,这种当日现货交易机制决定了只能存在单纯的竞争关系,不可能存在合作与协调,只能追求眼前利益而无法考虑长期利益[2](P228—238)。因此,在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流通体制下,农产品供应链必然是一条断裂的链,由此造成了目前中国农产品流通基本上还处在时间长、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的低层次上,很难适应中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批发市场阻断了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信息链被阻断是因为批发市场的信息收集成本过高,从而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需求信息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农民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供给信息的不确定性使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失去信任。现货交易方式使买方缺乏关于产品质量的足够信息,会产生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出现“逆向选择”,即低质产品将高质产品逐出市场[3]。当前,中国某些农产品(食品)质量不稳定、安全性缺乏可靠保障的经济学原因就是供给信息链的阻断。而农业生产的分散状态,又给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实际困难。由此可见,信息链在批发市场的阻断不仅使中国农产品流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政府指导与监管又难以完全到位,而且还直接造成了农产品物流链的衔接不畅。结果使农产品物流从供应地到消费地之间处于阻断和不透明状态,流通渠道不畅,物流缓慢。农产品在储运、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成本过高,致使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价格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二)通过建立农业供应链信息系统消除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壁垒
在目前农产品市场体制下,独立经营农户的产品由于单位物流成本过高,难以成为真正流通体系中的商品。大量零散生产的农民为了适应流通型大农业的市场背景都在组成或谋求组成一定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类似一家虚拟企业,生产品种与销售一般来说由这家虚拟企业的领导来决定和组织完成。然而,这样的联合体往往会发展形成一种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模式,大范围的网络组织也就变得非常必要。信息网络自然会成为支撑和维持这个组织网络的重要基础。但要消除生产与消费间的信息壁垒,就必须首先从了解商品的产地、品种的真实信息开始,所以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进行远距离的信息传递就显得十分必要。这里的“农业信息”指现代的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在农业供应链中,如果消费者和农民之间的信息能得到共享,那么,整个供应链的共享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大农业流通体制的建立,农副产品竞争的激烈以及市场对于新进入产品很难接受的事实,使我们认识到,将农户的生产、种植信息纳入供应链管理的范围极为重要。农户对于种植的预定通过信息系统与零售商的采购计划进行比对,通过生产协调会找到差异,供零售商和农户对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进行调整。而农民的生产情况由于建立了农副产品信息数据库,得到实时的存储并提供给销售方共享,销售方再根据这些种植、售货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市场推广,并协调物流配送能力完成运输和配送过程。
三、建立农业供应链,实现有效信息共享的激励机制
虽然信息共享能够提高农业供应链的整体绩效,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双赢”。然而,农业供应链建立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而将习惯于零散经营的农户纳入信息共享的范围异常困难。
(1)信息共享需要成本。
(2)信息共享会带来组织结构的调整。
(3)共享信息带来的额外利润在供应链中分配不均。
(4)各企业担心合作伙伴滥用信息而占有额外利润,因此有意隐藏自己的成本、产量、采购价格等信息,保持信息优势。
(5)供应链是动态的组织结构,环境的变化有可能破坏企业间合作伙伴关系。为了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采取一些激励措施是必要的。
(一)激励机制的任务
1.合理分配信息共享带来的额外利润。信息共享不仅要使整个供应链都受益,而且要根据共享者提供的信息在供应链中的作用大小按比例分配利润。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能够向供应链中信息共享者提供这样的保障。
2.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对成员企业进行有效激励。客观上讲,每个企业自身要比其他企业更了解自己的生产和经营状况,这种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能在这种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采取诱导措施,促使企业与其他企业共享自己的私有信息。
3.在激励机制约束下,各成员企业能够采取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策略。自身利润最大化是分散式供应链中企业追求的唯一目标,激励机制应诱使企业目标与整体目标一致,但不能强迫企业采用指定的决策。
4.兼顾成员企业和供应链整体的效用。在激励机制下,不仅应使各个成员企业实现效用最大化,还应实现供应链整体的效用最大化。激励机制能够通过诱导措施,协调整体目标与局部目标的冲突。
(二)有效的信息共享激励方式
1.价格激励。定价激励方式可以考虑使用价格歧视策略,对参与信息共享的企业提供较低的供货价格,而对拒绝参与信息共享的部分企业则采用抑制性高价。上游企业给予参与信息共享的下游企业较低的产品价格,这样下游企业可以从信息共享中获利,促进进一步的信息共享。
2.订单激励。主要是指农业供应链企业中的一方给对方带来收益而获得对方更多订单的激励机制。以供应商和生产商为例,在供应商与生产商实现信息共享的初期,生产商可以采取订单激励,促使供应商加入信息共享系统,供应商获得更多的订单,抵消了加入信息共享系统的成本。同时,信息共享使生产商的材料搜索成本、库存费用、交易费用降低,使生产商维持甚至超出原来的利润成为可能。当双方信息共享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时,农业供应链中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就会逐步消除,实现农业供应链效益的最大化。
3.返销方式。这种方式允许下游成员以低于批发价的返销价格将超过需求的产品退给上游企业。虽然返销方式能给下游企业比较宽松的订货数量,但是返销会使下游企业负担额外的成本,因此这种方式能促使下游企业认真预测自己的需求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上游企业,双方共担需求不确定的风险。
4.减少零售商前置时间。就整个供应链来讲,零售商前置时间的减少使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平均库存水平都得到了减少,而且前置时间的减少可以使零售商订货模型更加稳定,也会给生产商的生产决策带来更大的好处,能够保证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双赢。现代许多企业例如乳业公司、食品公司等都在减少其零售商的前置时间来实现信息共享。
5.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共同开发。主要是指农业供应链企业(生产加工方)通过承诺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来激励供应商、销售商与之信息共享,达到共赢目的。另外,通过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共同开发机制,也使合作企业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促进合作企业更加关心开发工作,加强信息交流,提高信息共享度。
6.商誉激励与淘汰激励。商誉激励主要指对农业供应链中较好的遵守信息共享原则的企业给予较高的商誉评价,具有较高商业信誉的企业以此来获得更广泛的认同,从而提高未来的收入。淘汰激励是一种负激励,主要是指对于农业供应链中一些不履行信息共享原则的企业进行淘汰的激励机制。淘汰的标准可依情况而定,可以是损失额,也可以是企业违反信息共享原则的次数。这些方式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集中信息,从农业供应链整体角度制定决策,但是这需要很强的合同约束,一般只能在信息共享带来的效用能够诱使企业交出部分决策权时实施。总之,激励机制的任务和激励方式的形成,能够加快实现农业供应链有效的信息共享,不失为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