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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大力推行农业科技推广市场化服务。当前农业生产市场化主要面临着贷款融资难、农业保险少、农业科技人才不均衡及农业科技信息发展慢等问题。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明,在政府政策引导、市场体系组建和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等方面存在着阻碍农业科技推广的因素。农业科技推广市场化服务体系应从履行政府公共职能、完善农业市场体系、发挥农业科技企业功能等方面推进,实行特色农业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目标。
关键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市场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市场化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重要特征,市场经济也作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手段在我国的农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政府包揽式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方式面临挑战,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社会组织、科研单位等其他主体更多地参与到农业技术的推广服务过程中。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始了向市场化方向变革。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是相对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而言的,它是在由市场对农业科技资源进行配置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交易主体为载体,通过市场经济活动来传播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供给模式。
一、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面临的难题
当前的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却无法解决的。它们直接制约着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建设步伐。
(一)农业保险覆盖面低
农业保险是我国政府继减免、取消农业税后的又一项惠农政策。与其他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的保险不同,农业保险属于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推动的政策性保险,是降低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增强农民抵御农业自然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农业保险面临着承保险种的覆盖范围较低的难题,一些如水产品、食用菌、禽蛋、烤烟等在广泛生产、种植、饲养的农产品仍未列入农业保险的承保险种范围。与此同时,农业保险也面临着理赔手续繁杂的问题,而保险的道德风险也困扰着承保公司。[2]水产品、食用菌、禽蛋等是重要的特色农产品构成,也是很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主要农产品;同时,这些农产品不仅对种植、养殖的农业技术要求较高,也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而且能够通过农业科技的投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利润。因此,如果这些农产品不能纳入农业保险的承保险种覆盖范围,将对这些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形成障碍,并最终影响农业科技企业、农民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并制约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转。
(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不均衡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科技的人才培养却并不均衡。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中种植业大多集中于传统的“粮棉油”方面,养殖业的多集中于生猪和渔业,一些新兴的、特色的、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如食用菌、有机蔬菜、烤烟、茶叶等种植业领域和农产品加工业的人才培养力度并不充足,导致很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招聘到合适的农业科技人才。很多种植有机蔬菜、食用菌、烤烟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不高薪聘请相关专业的农技人员,这样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也延缓了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随着蔬菜、食用菌、紫薯等特色农产品在省内的广泛种植,这些农产品种植所需要的相关农业科技人才的缺口将越来越大。而且不少学历高、知识新、能力强的农业科技人才更愿意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不愿意到农业企业和基层农村去发展;而愿意进入农业企业和基层农村发展的农业科技人员又往往达不到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因此,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不均衡,将对市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转和现代农业的建设形成深层次障碍。
(三)农业信息化发展较缓
农业生产经营已经完全融入到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因此更需要加快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程度,让农业企业和农民能够及时地搜集分析市场交易信息,获取学习农业新科技,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信息化能够大大降低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的成本,帮助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更直接、更便利、更迅速地将农业种植、养殖信息传递给加盟农户,从而使农户更有效地掌握农业新科技、更及时地把握农业市场信息,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成效,并使得农业发展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但当前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地区的农业信息化发展程度并不高。目前只有少量的农业科技是农民直接通过现代信息手段获取的,而绝大部分农业科学技术还是依靠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体制而传递到农民手中的。因此,农业信息化发展程度低、速度缓慢,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的瓶颈。
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市场化发展缓慢的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收入,市场化服务理念和机制都将逐渐进入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也需要在市场体系中发展壮大。而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中出现种种问题,则表明在政府政策引导、市场体系组建和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等方面存在阻碍农业科技推广的因素。
(一)原有的政府引导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政策无法满足市场化服务体系发展
为服务农业发展,我国在县区级政府设立了农业科技推广站,随后逐渐增加投入扩大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队伍并改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尤其是乡镇农技站的办公条件,从而逐渐形成了包括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水产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水利技术推广体系这六大体系在内的、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但随着市场体制的确立,农业生产和经营也实行市场化发展的情况下,这种由政府包办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经滞后于市场变化和农民多样需求的形势发展。而且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出现经费缺乏、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人员老化、知识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无法满足农民多样的农业技术指导需求,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持续发展形成了障碍。
(二)农业市场体系机构不够健全导致农业科技市场化推广发展缓慢
农业生产与经营也逐渐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业科技推广也需要在完整的市场体系环境下才有可能发展完善。而我国农业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够健全,阻碍了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发展。完整的市场体系包括农业科技商品和农业科技生产要素市场,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金融、信息、劳动力等市场要素均应发展以使得农业科技资源市场主体和客体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并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市场化发展。在当前农业科技资源市场中,政府机构包办太多,农业科技资源市场的主体不够明确;立足于城市工业发展的金融、信息、劳动力等市场体系与农业发展存在较大隔阂,服务于农业科技推广的意识和动力不足。农业科技发展所需要的完善的市场体系缺位使得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和农业发展的步伐。
(三)农业科技企业未能对农业科技推广发挥积极作用
农业科技企业是指以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主,能够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以企业研发成果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应在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业科技推广中承担农业科技资金融资、农业产品研发和农业产品市场化的职责,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引领农业科技发展,实现农业科技推广的市场化。但在农业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缺乏资金的严重程度已经制约了农业科技企业的正常经营。农业科技企业不能得到相应的发展扶持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的成功几率也没有工业和信息产业的企业高,再加上研发产品不能被长期进行定式农业生产的农户接纳,不少农业科技企业发展陷入两难困境。市场机制的竞争性迫使这些面临发展难题的农业科技企业进行生产模式转型,脱离农业科技研发和农业科技推广实为无奈之举。但不少农业科技企业没有积极进行农业科技推广却是事实。
三、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市场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整个农业科技推广市场化服务体系中,农民满意并能够得到实惠是一切措施的实践准则。
(一)政府履行公共职能,促进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
在当前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构建中,政府最关键的任务是重构现行农业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整合涉农各部门、聚集政府的农业资源,从而提高农业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农业市场运行的成本。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中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应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将资源向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满足农民对农业科技需求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主体———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并通过行政服务帮助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成长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机构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推动市场化的农业科技资源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政府通过修改农业金融政策,提高贷款金额、延长还款期限、简化信贷手续,降低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个体农户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政府也可以设立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示范项目等方式,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申报获取经费支持,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政府还可以引导和支持涉农院校和农科机构,按照农业种植、养殖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相关人才;同时通过资金奖励、政策鼓励的方式,引导农业科技人才到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农技机构工作,并支持各基层政府根据本地区农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二)完善农业市场体系,推动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农产品市场发挥功能,需要形成完整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供价格、竞争、风险、信贷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农产品生产要素进入农业生产过程后,能够快速转化为市场所需要的商品,还需要大力推行“互联网+农业”模式。通过建设农业信息平台,能够提高农业新科技的传播和推广速度,并让农民更快速、更便捷、成本更低地获得各种农业技术指导;而且农业信息平台也能够将农产品市场的交易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普通农户,从而能帮助它们更为直观地了解农业市场行情、更为准确地判断农产品交易时机,以提高经济收益。因此,在未来的现代农业建设和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构中,通过加大对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是政府承担农业中介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发挥农业科技企业功能,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农业科技企业,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农业市场交易的主体,是农业生产种植、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市场交易中“前线”。因此,农业科技的资源和投入,应该向农业科技企业倾斜,强化其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业市场交易的”双主体”的科技能力、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才能从根本上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农业科技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科技研发、科技服务和成果推广等任务,增加农业科技研发、试验和示范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农业科学技术,并以此为支撑推动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专项资金招投标、农业实验项目奖励、农业技术人才培训等方式吸引农业高校、科研院共建农业科技研发和示范平台,以农业科研基地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桥梁,构建“农业科研机构十农业科技企业”协调联动的农业科技资源流动机制。农业科技企业购买农业科研机构的农业科技发明专利,或与农业科研机构共建农业科研试验基地,从而更为有效的实现农业科技的研发和转化。农业科技企业以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或通过吸纳个体农户加盟,或通过示范点的辐射效应,为个体农户实现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农业科技企业也可以将急需的农业科技信息向农业科研机构反映,以此促进农业科技的研发、转化和应用。由此,通过市场经济的渠道,将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交易的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能够更为有效地解决农业科技转化应用难的问题。
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是一个开放多元的、平等自愿的、双向选择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政府还需要要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市场运行监管机制两个方面的职责,履行农业市场的公共管理职责,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才能够真正地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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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景霖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