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循环农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循环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农民的自身素质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对循环农业经济的意识淡薄,只注重投资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对农副产品废弃物再利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关注不够,使本可以通过循环利用所得的经济效益流失。
2.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成熟的循环农业生产技术比较少,发展规模小,在农业中的比重不大,未形成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良好氛围。
3.支持循环农业发展的资金不足
“粮—畜—沼—果”模式
“粮—畜—沼—果”模式的原理
延安地区的农民通过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将玉米及其茎秆用于养殖生猪,猪粪尿经过处理可作为沼气池填料,而沼气池可提供沼气、沼渣和沼液。其中,沼气用于延安农村居民生活做饭、供暖的能源,沼渣可作为种植玉米、苹果所需的有机肥,沼液则既可用于培植农作物,又可用作猪饲料添加剂[5]。通过有机食料不仅可以使猪提前出栏,而且养殖的猪肉质质量高。这样以来,农民把沼渣、沼液用于玉米种植和苹果种植,既节约了化肥、农药,减少了种植的成本,而且种植出的苹果绿色无公害,对环境无污染,从而达到循环利用延安农业资源的目的[5]。
“粮—畜—沼—果”模式的意义
该模式将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养猪等养殖业以及苹果等水果种植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利用沼气发展这一纽带,充分发挥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循环作用,既节省了延安地区的农业资源,减少了种植业以及养殖业的成本,又保护了延安地区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延安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禽—沼—菜—林”模式
一、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基础及必要性
发展循环农业已成为青海省的必然趋势循环农业是指以生态规律为基础,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基本特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农业发展模式。青海省近年来对循环农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但尚在探索阶段,大多数以示范园区和合作社的形式出现。例如海东市互助农业示范园区、乐都区农业示范园、西纳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青海湟中、湟水源地生态养殖示范园区都是有益的初步探索。2012年以来,互助县把发展有机循环农业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建立有机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成功探索出“猪-沼-菜”农牧业生态循环模式。青海省的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建立在资源的原生态利用上,其发展规模和发展形式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粗放性经营的方式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自然资源的利用、转化率较低。特别是一些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项目,盲目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不利于持续发展。这造成了青海省资源急剧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草原退化、物种濒危灭绝、环境污染等资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因素。发展循环农业已成为青海省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的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还需要政府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保障。先进的法律制度可全面推进多功能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构建战略机制。
二、青海省有关循环农业立法现状
中国农业法制建设从80年代中期开始,就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农业方面和农村经济的立法有了长足的进展。仅从立法来看,已有重大进展,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20多部主要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法律和4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340多部部门规章。我国现有的被认为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五部,即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3年1月1曰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8年8月29日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宏观上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确立了行为规范。这五部法律除了《节约能源法》没有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规定外,其它四部都专门涉及了了循环农业的某些内容。国家农业法律为青海省农业法律保障机制奠定了基础。。青海省关于农业立法地方法规主要有120多部,其中,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有50余部。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规有十余部,但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法规则相对缺乏,健全的循环农业法律制度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依据和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法律制度保证,现阶段以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法规为依托。但发展循环农业的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应结合具体情况,体现预防污染优先、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合理处置、适当分责等原则。保证循环农业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发展。
三、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存在主要问题
(一)循环农业立法相对空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全国而言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有五部,其内容上具有相关性,没有专门的立法。,青海省关于农业的法规很多,但涉及循环农业的也是寥寥无几。在发展循环农业上法制支撑还不健全,,在农业执法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再加上农民意识浅薄,重视度不高,循环农业很难得到大范围落实。另一方面在生产力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循环农业的配套技术尚不全面,很难在具体实践中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虽然青海省涉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有120多部,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也有十多部,而循环农业的专门法规却没有,相对还是空白,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现阶段,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缺乏适合青海省农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难以在情况各异的地县全面推进,因此青海省在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积极完善。
[摘要]随着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到来,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生活和事业中去,将传统农业转换为循环农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文章通过介绍循环农业,分析循环农业对农业保护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加强农业环境中循环农业的运用,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农民的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系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共同进步。
[关键词]循环农业;农业环境保护;传统农业
在我国产业中,农业属于第一产业。我国农业耕种面积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与印度。[1]但是我国人均可耕种面积却在世界第120名以外,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口较多,其次就是我国农业的可循环度不高。可循环农业是指以农业发展规律为基础,以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为目的,将农业打造成高效率、低消耗、排放低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相继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并在2014年年末中央在此提及农业要围绕生态循环、节约资源、高效产粮、产品安全等要素发展,更加明确了农业发展的道路要向着生态循环农业的方向前进。循环农业模式的提出在保护我国农业环境、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推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农业环境保护中循环农业的运用进行探析,为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化发展、科学合理化发展提供有效思路。
1循环农业的概念
循环农业对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农业环境也有着显著的效果。循环农业指的是在原有的农业经济领域上加入生态学和经济学的因素,让农业资源往更高效的方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农产品增收的目的。[2]利用农物耕种多样化和循环再生等技术原理,有效利用农业耕地资源,同时对传统的农业技术和管理进行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也是保障粮食安全质量、农业环境生态的重要手段。循环农业是一种创新型的发展模式,这种形式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循环农业可以向外界不断地传输技术,形成经济循环发展,能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2循环农业对农业保护的意义
在我国产业中,农业属于第一产业。我国农业耕种面积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与印度。[1]但是我国人均可耕种面积却在世界第120名以外,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口较多,其次就是我国农业的可循环度不高。可循环农业是指以农业发展规律为基础,以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为目的,将农业打造成高效率、低消耗、排放低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相继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并在2014年年末中央在此提及农业要围绕生态循环、节约资源、高效产粮、产品安全等要素发展,更加明确了农业发展的道路要向着生态循环农业的方向前进。循环农业模式的提出在保护我国农业环境、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推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农业环境保护中循环农业的运用进行探析,为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化发展、科学合理化发展提供有效思路。
1循环农业的概念
循环农业对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农业环境也有着显著的效果。循环农业指的是在原有的农业经济领域上加入生态学和经济学的因素,让农业资源往更高效的方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农产品增收的目的。[2]利用农物耕种多样化和循环再生等技术原理,有效利用农业耕地资源,同时对传统的农业技术和管理进行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也是保障粮食安全质量、农业环境生态的重要手段。循环农业是一种创新型的发展模式,这种形式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循环农业可以向外界不断地传输技术,形成经济循环发展,能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2循环农业对农业保护的意义
2.1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全球发展中,大部分都存在着生态即将失去平衡、资源枯竭危机和粮食出现危机等问题,由此可见,循环农业已经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途径,下文将从以下三点来分析为什么循环农业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水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国是目前全球缺乏水资源的国家之一。[3]我国目前水资源极度缺乏和水污染的问题十分严重,因此循环农业已经成为根治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农业发展的用水量占全国的总水量将近70%,是非常庞大的比重,而对于农业发展用水量的70%中,由于大部分的农业产业都需要很多的灌溉水资源,所以农业灌溉用水就占了90%,出现地区性土地干旱和季节性干旱等问题。比如2019年安徽省特大干旱灾害,相关气象数据表明,安徽省当年的平均年降水量只有83.9mm,常年处于干旱状态。[4]主要的农业灌溉水资源是人工降雨,可人工降雨也是治标不治本。而和上述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年江南、华南地区的洪涝灾害,从6月6日至13日16时,浙江、福建、湖南、贵州、广东等多个地区出现强降雨现象,造成了不少人员的伤亡和房屋的损坏,导致国家经济和人民财产、精神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据相关资料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灌溉缺水的问题导致农业产量损失达700亿千克左右。在我国缺水严重的部分地区,地方农业用水利用率却一点也不高,甚至出现了浪费水资源的现象,部分地区的农业用水浪费量高达80%左右。并且我国各地的农业水资源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根据专业水资源资料显示,我国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十分普遍,有50%左右的地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水污染,[5]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生长。同时大量的耕地也被污染,导致农业经济的损失十分惨重,农业的生产要素对于农业环境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在农业中滥用多种消灭病虫的有害药物,在这些药物中高毒性化学成分占据70%左右,[6]使得农产品受到严重的污染;农作物化肥的使用不合理,让农产品的营养流失或者过剩,使得土壤养分流失和土壤酸化,影响农作物的质量,再加上人工操作的不合理,就导致了农业环境被破坏,所以绿色农业的发展必须将循环农业作为必经途径。由此可见循环农业的有效实施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