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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就业不公平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危害
大学生就业不公平,不仅会严重阻碍和谐社会建设,也会造成人才和资源的巨大浪费,还会不利于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屡见不鲜的大学生就业不公平问题,必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一)大学生就业不公平严重阻碍
和谐社会建设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大学生就业公平问题。如果就业环境公平,即使仍然会有部分大学生因为某种原因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也不会因此对社会心生不满和怨气,社会仍然是和谐的。但是如果就业环境不公平,部分大学生凭借社会关系就可以找到满意工作,就会使部分大学生因为没有公平就业环境找不到理想工作,心灵受到冲击和伤害,进而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反抗心理。如果大学生就业不公平不能及时得到有效遏制,就会使大学生长期被就业不公平问题所困扰,必然导致不健康心理问题的产生,势必会误导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其后果必将严重阻碍和谐社会建设。
(二)大学生就业不公平必然
造成人才和资源巨大浪费如果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处于完全公平的自由竞争状态,不受任何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那么大学生劳动力市场配置的结果必然是大学生人得其位、位得其人,大学生完全可以凭借个人能力找到理想工作。但是不公平的就业环境,大学生人力资源配置不再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低能的大学生凭借社会关系就能被配置到重要岗位上,高能的大学生因为没有社会关系找不到与自己专业或能力相匹配的工作岗位,迫于生存压力只能选择与自己专业无关或能力不相匹配的工作谋生,使得所学的专业知识处于闲置或荒废状态,劳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限制,个人的积极性也很难得到充分发挥,获得发展的机会大大减小。其结果只能造成大学生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股逆流。
(三)大学生就业不公平不利于整体国民素质提高
每个父母不惜一切代价投资高等教育,目的是希望孩子大学毕业后能够找到理想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如果读书不能改变孩子的命运,就会在孩子的父母中产生“读书无用论”。现实的大学生就业不公平问题,使孩子的父母感到忧虑,使他们常常陷入经济成本与回报的痛苦思考中,挫伤他们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如果大学生毕业后不能找到理想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其结果不仅会影响父母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也会使许多青少年选择不进入学校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必将影响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这对于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势必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二、实现和谐社会视野下大学生就业公平的对策
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与促进社会和谐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会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的不断增加,促进社会和谐又会为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党和政府既要一手抓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又要一手抓促进社会和谐,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实现和谐社会视野下大学生就业公平各司其职,努力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大学生就业竞争环境
要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为大学生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竞争环境。一是构建合理社会流动机制。要努力构建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使大学生在现行制度框架内能够自由合理流动,并通过自由合理流动获得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专长。二是规范招聘行为。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招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尽量减少人情因素对招聘行为的干扰,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竞争。三是惩治大学生就业不公平行为。严肃处理利用职权干扰大学生就业公平竞争的腐败行为,及时制止大学生就业不公平行为,保障大学生公平就业的合法权益。四是消除人为限制因素。消除人为就业歧视,将不必要的身高地域限制排除在外,避免优秀大学生由于身高地域原因受到不公平的就业待遇,更好保护大学生就业平等权。五是缓解大学生就业供需矛盾。在产业政策上加大对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大大学生就业容量,缓解大学生就业供需矛盾。
(二)进一步制定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平的法律法规
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更需要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平的法律法规做坚强后盾。虽然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平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是还没有只针对保护大学生就业公平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对大学生就业公平的强制性保护作用,大学生就业公平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实现。为了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平顺利实现,要推动国家相关部门加快对大学生就业公平的立法工作,制定一部只针对维护大学生就业公平合法权益的《大学生就业公平促进法》,才能为保障大学生就业公平提供法律依据。要通过对大学生就业领域做出明确具体的法律适用规定,使大学生就业公平问题有法可依,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内被选择和选择,使大学生在受到就业不公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就业权益。只有大学生就业公平问题得到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大学生这个特殊的人力资源才能通过市场公平就业竞争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大学生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完善、不规范,是导致大学生就业不公平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切实改善大学生就业市场发育的主客观环境,使市场机制在大学生就业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大学生在全社会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打破大学生就业市场和人事制度的人为分割,打破限制大学生自由流动的种种行业性和区域性壁垒,加大对人事工作的改革力度,消除大学生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关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人事制度,使大学生能够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学生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大学生就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公开化,实现大学生就业信息共享、就业信息公平,实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信息对称,遏制权力和财富等社会资本“那支看不见的手”在背后运作,防止出现“权力寻租”。三是加强大学生就业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就业信息的调研、反馈、监督、把关,减少投机行为,使就业信息提供形式更为多样、就业内容更为丰富、就业成效更为明显,形成统一、开放、公平和有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公平监督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公平监督,是大学生就业公平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公平的监督,实现大学生就业公平只能是一句空话。一是要利用媒体的影响,发挥媒体影响面广、速度快的优势,使大学生就业潜规则及时曝光在广大民众面前无处藏身,使许多在当今制度框架下貌似合理的就业歧视行为和不公正就业行为接受公众的评判,使就业歧视行为和不公正就业行为无立足之地,保护大学生的公平就业权益;同时,要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了解大学生就业歧视的不同形式、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使大学生了解在就业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大学生就业权利保护意识,使大学生平等就业观念不断深入人心,解决大学生就业公平这一难题。二是要善于运用行政监督保证大学生就业公平,劳动人事职能部门要通过依法行使就业行政监督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和途径制止侵害大学生就业公平的有害行为并及时加以纠正,对于那些任人唯亲、不按规章选人用人的单位与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必要的纪律处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法律追究有关责任,才能达到警示作用,把侵害大学生就业公平的行为降到最低限度。
作者:詹木生单位:泉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