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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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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探讨

1.女大学生就业歧视成因

1.1中国传统性别文化观念的影响

中国有一个传统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思想,并且一直延续到目前为止,已经深深的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中。传统的性别歧视事实,严重忽视了一个女性角色在今天的社会中重要作用。中国虽然存在着一些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播,但并没有消除性别歧视,一定程度上性别歧视仍在发挥着作用。所以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女性应该属于贤妻良母的角色,仍然把女性作为抚养孩子和做家务的主要力量,不是很认同女性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因此,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造成在一定程度上女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1.2女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完善

近年来,在中国的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115万到2012年的680万,使工作的竞争更加激烈化。虽然近几年来,中国的女大学生就业市场已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女大学生就业市场还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女大学生就业市场体系不完善;第二,女大学生就业市场信息不畅通;第三,女大学生就业市场不规范。

1.3女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近年来,中国坚持就业制度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平等、开放、竞争,择优录用机制也逐步形成。但总体上,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无法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安全机制,有效的和具体的保护措施,并且立法的内容也仅停留在一些原则性的内容上面。中国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内容的计划经济色彩较浓,不符合当今市场经济的特点。

1.4保护性劳动立法中仍然存在性别偏见

因为女性员工具有独特的生理特性,所以国家专门为女性做了一些保护性条款。但正是因为我国的主要生理特性保护妇女特殊的立法理念和政策思路,导致女性就业的性别偏见。如劳动法第59条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涵括了女职工劳动禁忌的范围,提供了一些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现在的妇女劳动保护法,其最初目的是为保护妇女员工,然而,引起了社会的普遍的观点被认为女性是被保护的对象,这也是一个潜在的性别歧视。法律措施的过度保护不仅使得女性就业的范围大大降低,失去工作,也使其在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1.5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不仅薄弱而且形式单一

许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薄弱,形式单一,这对女大学生是非常不利的。例如,一些学校只有几次讲座,而且讲座的内容上的信息是有限的。在这一过程中只提供满足供应和需求双向选择的条件下的机会和其他服务工作。所以大部分的女学生,不能有效地满足社会的就业趋势。不利于避免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女大学生就业指导的薄弱,形式的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不利影响。

2.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措施

2.1淡化传统性别差异文化观念

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加强男女平等意识。马克思的女性观是对女性能力的证明,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和学习。马克思的女性观不仅承认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前提,也充分肯定了女性在创造人类文明,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角色,女人和男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提倡男女平等,坚决反对认为女性不如男性,男性优于女性的错误思想,呼吁男女平等的参与社会劳动。

2.2完善就业市场

作为促进女大学生就业重要环节的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需要加以改进,给女大学生创造一个就业空间。可以组织各种规模和形式的就业洽谈会,收集交换招聘供应和需求的信息。对于各高校和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毕业生数量以及毕业后的收入等指标进行定期。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女大学生进行专门培训,服务和指导,可以设立专门的窗口。对开始进入劳动力市场后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女大学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还可以对女大学毕业生积极推荐咨询服务。

2.3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规定

当前我国关于性别平等就业的法律依据是男女性别差异,法律内容强调特殊的生理需要和女性劳动在保护中的弱势地位。这些法律的意义是让每个人都认同,女性就业的特殊性,不平等的立法思想不仅不能为女性的平等就业提供保护,而且成为女性平等就业的绊脚石。为了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总体认识的偏见,集中在反就业歧视法实施中应放在立法理念的转变上,减少女性性别歧视,创造和提供对女大学生平等的就业机会。具体实施办法是:增加关于选择职业的权利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女性可以从事的行业的限制;扩大女性就业范围;延长女性就业的时期;女职工可以享受与男职工同样的待遇;提高社会性别平等的影响,减少女性的家庭责任,使女性更好的投入工作。

2.4加强就业指导工作以帮助女大学生顺利就业

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供需见面会,业务信息交换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为了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是人,钱,和其他方面的共同投资,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可以建立就业信息网,实现资源共享,使女大学生最快速得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一个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就业导师,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更好的成为女大学生职业介绍和就业市场信息的传播者。就业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个女大学生的人格,在人文精神的就业偏好,优势,专业的心理倾向,因人而异的进行指导。

作者:孙静 单位:九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