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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礼仪与和谐社会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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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礼仪与和谐社会的关联

追溯历史,我国传统礼仪当为儒家所开创,儒学最重要的经典《十三经》①里有三部是论述礼仪的,即所谓的“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至西汉之后,礼乐文化的经典被先后列入官学,成为古代文人必读之书。我国历代统治阶级对“礼”的作用推崇备至,从历代的经史子集中都体现了“礼”的重要地位。诚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是以礼治为核心,并是集礼仪、礼制、礼教、礼器、礼学等诸方面内容为一体的文化集合体,在其初期既是一种法律制度,又是一种仪式和规范,因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古籍《左传》中记载:“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荀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①也如古人所云:“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②可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略无外乎有三:“礼治”、“德治”、“刑罚”。中国传统礼仪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功能不容忽视,它确保了中国长期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了从古代到现代的社会经济发展,传承、保留以及创造了中国灿烂的文化,并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以及文化心理结构。应当说,“礼”在中国经各朝代的更替和社会演变,已逐步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价值体系及行为规范,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意识形态。

当代中国社会礼仪文明的缺失

中国社会正经历一个蜕变的阶段。我们看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竞争机制的强化,给中国社会注入了极大的生机和活力,但宏观环境的变化,也带来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礼”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失范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步履的加快,中华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由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道德、法制尚不健全,而适应这样一个社会状况的道德、精神体系尚未及时建立,致使人们在思想及价值观上产生混乱,即社会精神、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真空”和“无序”状态,从而使现实社会中出现礼仪文明缺失的现象。据一项对京、沪两地市民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行人在大街上无视红绿灯、乱穿马路经常发生率为43.3%;骑自行车不遵守规则的经常发生率为43.9%;乘坐公交车不遵守排队和先上后下秩序的经常发生率为37.3%③。确实,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践踏绿地、损害公物、污言秽语的不文明现象在当下普遍存在;即使在学校这么一个传递精神文明的场所,其不文明行为也比比皆是,如学生不懂得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与人交往缺乏最基本的礼仪知识。应当说,这些不文明现象,有悖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崇尚的礼文化精神。而确定无疑的是,在致使社会出现种种不良现象的诸多负面因素中,国民缺乏最基本的礼仪素养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二)“礼”在当下被赋予功利化色彩不容忽略,在一场汹涌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受到崇尚物质生活的价值观的猛烈冲击,社会上涌动着一股“物质至上”和“精神失落”的暗流。一直被中华民族视为美德的“拾金不昧”、“尊老爱幼”、“互相谦让”、“助人为乐”等优良传统已不多见,而传统“礼仪”的精神则被赋予了一种功利化色彩,渐渐失去自身道德和精神文明内涵。有学者认为:在当下,“礼”的名目越来越多,其功能作用越来越复杂,比如将“礼”作为某种意义的公关手段,即收“礼”办事,收重“礼”办大事;并将人之常情的“礼尚往来”的礼仪交往形式,变成了一种寻求功利的“潜规则”。这种“礼”的功利化趋向,已使“礼”的内涵渐渐变质。应该看到,这种状况不仅污染社会风气,涣散民族精神,也严重地腐蚀着中国的政治生态,须引起我们国家及政府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三)“礼”在现代教育中的缺位我国至“”动乱以来,礼仪教育一度被中断,国家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偏于重视和强调公民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却漠视了礼仪教育。从教育领域来看,一直以来所推行的道德教育仅仅趋于知识和认知层面,注重道德教育的理论化而非实践化。因而,在具体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关于道德文明的大道理灌输得多,而可操作性的礼仪规范内容讲得少,以致大多数学生不知如何将社会普遍提倡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个人行为规范,使得我国近些年来的学校道德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实,道德和礼仪互为表里,道德是精神及思想意识,也即礼仪实践的内在要求,而礼仪是具体的实践,即道德意识的外在体现。例如,尊重他人是道德的需要,但它须借助于礼貌的表达方式,才能体现其道德的情感和要求。传统的礼教思想认为,只有把外表的礼仪修养与内在品格修炼紧密结合,融入人的一生,才能造就身心俱佳、品行皆优、表里如一的高尚人格。因此,礼仪与道德、法律乃是人生的三尊守护神,皆应为人们所遵守的规范。因而,可考虑将传统礼仪纳入学校的德育教育中,以礼仪规范学习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促进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操培养和人格的完善。以此推论,“礼”的教育功能是不可缺位的,并且它还具有特殊作用,即可弥补道德教育之不足,弥补法律之缺憾,其功能为其它教育所不可取代。

(四)发挥“礼仪”修身功能,重构和谐社会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显然,“和谐”社会乃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公共道德,呈现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我们知道,体现礼仪精神的公共道德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因此不可否认,在全社会推行“礼仪修身”,是提高公民公共道德水准,实现社会“和谐”的最佳途径。

1.“礼仪修身”为中国传统道德伦理观。中国文化在世界上被称为“隆礼重义”的伦理型文化,可谓“礼”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道德范畴和伦理概念。西方社会是法治的社会,西方各国是靠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以宗教建立个人信仰,而中国却是将“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及言行,并对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价值取向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诗经•庸风•相鼠》中写道:“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不死何伶?相鼠有体,人而无礼,胡不遄死?”远古时代的人们便认为那些不懂礼、没有礼的人禽兽不如,并诅咒他们早点死去,从道义上对一个不明礼的人宣判了死刑,可见古代社会的礼仪有着强大的道德舆论的震慑力。从中国礼教的发展来看,至春秋时期孔子开始研究礼学,经孟子、荀子及汉初董仲舒的理论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礼学思想,并奠定了“礼”作为国家的制国之本。《礼记》中论述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论,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中还列出了一套完整细致的仪式规定,用以规范社会秩序。传统礼仪规定,个体外在的仪容、仪表、仪态,要以内在德性为基础,须有诚敬之心,才会有庄重、恭敬之色。如《礼记》中论述:只有“德辉动于内”,才能使“礼发诸于外”。即古人云:礼形于外,道诚于中。再而言之,“礼仪”的原意是表“尊敬”、“崇敬”之意,“仪”是指“礼”的形式,包括礼貌、礼节、礼宾等,因而“礼仪"是指以美好而恰当的形式表达尊敬之意。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可见,礼仪说到底是一种律己敬人的行为方式。正因为如此,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在历史上,陶冶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道德情操,熔铸了中国人的习俗观念,规范了中国人的言行举止。随着社会的发展,尽管中华礼仪在不断的吸收外来文化的营养,但其核心仍表现出与本民族的伦理观念紧密联系的传承性。

2.“礼仪修身”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一个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须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基础上。我们现实生活中还不乏种种礼仪失范行为的存在,即表现在社会个体成员身上,小至不懂礼貌,不会谦让;大至行为放荡,见义不为。尤其反映在一些青少年身上,由于缺乏社会交往的基本礼仪知识,不仅难以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还致使行为出轨,甚至触犯法律。无疑,礼仪意识的淡漠与缺失,不仅妨碍了社会个体成员的正常发展,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并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推进。如何改变现实中与文明社会不协调的状况,使全体公民文明素养真正提高。笔者认为,可以按照惯例,采用正面教育、媒体宣传、舆论监督等方式,但应意识到,这些方式难免是让国民单向被动的接受,恐怕达不到深入人心、持久恒定的效果;倘若倡导全民以“礼仪”修身,试推断,礼仪是以传递道德价值,切合人们的利益需要,通过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自我行为规范,使其得到灵魂净化乃致道德提升,从而实现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更能达到事半则功倍的效果。不可忽视,对于注重理性的现代人而言,道德原则的接受、道德他律向自律的转化,更需要道德主体有发挥自身内在能动性的自由空间,以致无需外在强压便能奏效。因此,礼仪是以道德本身所具有的足够理性力量及人文精神,使人们受到感化,从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觉按照全局利益、大局利益和社会长远利益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由内至外地提升其个人素养、凝聚人心、塑造群体形象的目的,以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3.“礼仪修身”可实现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从古至今,“和谐”一直是人类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因而也是人类价值观体系中最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当今,我国政府基于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究竟何为“和谐”社会?显然,社会根本意义上的“和谐”,应体现为人与人的和谐,而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则首先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很显然,公共道德是建立在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基础上,涉及所有公共领域,并为全体社会成员所认同并遵守的行为规范,而公共道德是构成礼仪的核心内容。再就“礼仪”的本质而言,它是人类社会为了维系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而共同遵循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既表现为外在的行为方式———礼貌、礼节;又表现为更深层次的精神内涵———道德修养。”①因而,“礼仪”应是社会成员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生存、发展,以及实现与各类人正常交往和有效沟通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一个社会成员若不遵守公共道德,不以礼仪规范约束自我,势必会妨碍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并影响社会的稳定;而作为知礼、懂礼的人,在一定环境中的所作所为,往往能受到社会礼仪规范的行为模式制约,对维护公共秩序,促使社会的和谐自然起到积极的作用。所谓礼仪修身,是以建立人的自尊为基点,以树立其公众意识、形成良好的公德为目的,并以尊重他人、诚恳待人为原则,从而令其仪表风范得体、自然、和谐。“礼仪修身”是以社会个体成员对自身态度和行为的不断调整、改进,促使其在公共社会中自我约束、在人际交往中游刃有余,从而帮助个体成员实现其生命意义及社会价值。应当说,礼仪规范即公共道德乃是全体社会成员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基本、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应视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习俗和行为准则。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②提出,公民道德建设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可见,礼仪教育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被纳入公民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之中。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重新认识传统礼仪的价值迫在眉睫,它对于净化社会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当社会每个公民的素质提升一小步时,民族的素质将会提高一大步。

处于21世纪的中国,随着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其传统礼仪文化已为国际所关注。世界范围内已开办孔子学院一百多所,礼文化在亚洲也有着广泛的影响。新加坡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个字美德作为政府必须贯彻的“治国之道”;日本创办了礼貌训练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礼仪训练;即使在当今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美国,也从小学的中年级开始设置礼仪课程,极其重视礼仪教育。中国的礼学思想备受西方一些学者的称赞,20世纪70年代,英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汤恩比博士就曾发表观点:要解决21世纪的社会问题,唯有中国的孔孟学说和大乘佛教。因此,礼仪是人类精神及文化的积淀,我们应抱着尊重的态度重视中华礼文化的传承,不仅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保护人类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纵观中国历史的进程,以“礼”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维护了国家的稳定,确保了社会的正常运转,熔铸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并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根基。但是,由于近百年来我国历史上发起的一次次对旧文化的批评运动,在摧毁封建文化糟粕的同时,难免致使传统礼仪文化的精华流失。为此,我们需要加紧对于传统礼仪文化的修复和重建工作。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刘梦溪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制定各项礼仪,并编撰国家的礼仪大典。笔者认为,继承并弘扬传统礼仪文化是中华民族不可推卸的使命,但应慎重地对传统礼仪内容进行挖掘、分析和整理,可探求现代礼仪与传统礼仪文化的契和点,合理地整合中西礼仪文化中的精粹,使礼仪的内蕴与中国社会的进程、时代的变革、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同当今世界多元文化进行交融,从而向更高的阶段科学地发展。综上所述,对于具有悠久历史和礼仪文化的中华民族来说,传承和保留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命脉,建立适应当今时代新型礼仪文明规范,将有力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杨丹单位:武汉工业学院人文科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