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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和”指平静、协调一致“,谐”有协调的意思。和谐作为一种社会状态,是中国人几千年的期望和梦想;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比如《国语•周语》中有“声应相系曰和”的说法,这里的“和”指的是音乐和调。《国语•郑语》的“以它平它谓之和”强调了统一性。荀子则指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强调团结力量大。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强调人和的重要性。此外,还有“和衷共济”、“协和万邦”“、百年好合”、“家和万事兴”、“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等说法。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破除各种障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都得到尊重、创造活动都得到支持、创造才能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都得到肯定。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利益关系协调、民主法制完善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利益矛盾突出的问题。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利益关系,首先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其次,要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体现公平正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使全社会不同利益和观点的群体都能够合理分摊改革与发展成本,同时又能合理得到改革与发展收益和财富。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稳步发展的社会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秩序、稳定的机制做保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稳步发展。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上,必然要求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必要的,但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把竞争推向极端,就会造成人心沦丧,道德败坏。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
(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按照科学发展观所指明的方向,能更文明、科学,更有远见地对待自然,自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既符合人自然生存,又符合人自身价值的自然文明与社会文明相互协调的社会。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不断提出新的历史性课题,也不断丰富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价值越来越突出,经济、政治、文化只是社会中的子系统。而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和特点,建设理想的社会本身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正是基于对社会认识的深化才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发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五位一体。这一过程,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论述基本上是从物质文明和政治目标的角度去讲的,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精神形态没有具体描述。社会和谐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的创新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人们的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和收入途径多样化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从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看,多样性的存在和发展是有机体保持活力的源泉。但从社会稳定运行的要求看,又必须把多样性整合起来。多样化与统一化是一对矛盾,“和谐”就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我们党管理社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上的创新与发展。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目标主要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身之间的和谐、人民和政府之间和谐,其根本途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但关键是做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和谐。
(一)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首先,提倡绿色GDP,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绿色GDP能够更全面、更科学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福利水平。用绿色GDP衡量各部门、各企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工作业绩,可以迫使各级经济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放弃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采取环保、经济的高科技增长方式。循环经济按照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减量化、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资源再循环作为衡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准则,力图在不增加甚至减少初始资源消耗、不增加甚至减少污染排放、不破坏甚至恢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其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和改善好生态环境。要在充分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草地“三化”,同时,强化城乡污染治理,特别是重点流域、区域和海域的水污染、农田的污染治理。第三,加强教育,解决人自身的素质问题。通过全民的思想政治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全社会共同认可的积极的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合理的生存态度和需要定位,选择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培养人们的环境伦理和道德,义无反顾地走永续发展的道路,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
(二)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重在经济利益上的均衡。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收入上的差距,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的稳态社会经济结构,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当前,我国社会的多种不和谐因素的存在,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除了境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与个人收入差距过大也有关系。国家必须在再分配中着重用税收等杠杆来解决好这个问题。合理改革税收制度,克服一些地方部门中出现的穷人税率实际高于富人的现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成果像甘霖一样普照到每个社会成员身上。
(三)实现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应该官民崇德,万众尚法、民主平等的社会,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和谐的社会。为此,必须实现政治权力的民主与共享,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真正体现主权在民,实现人民真正当家做主。中国是一个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国家,缺乏民主传统,从国家权力到地方权力,到社会组织的权力,一直缺乏民主和分享的习惯。相反,长期存在着集权的传统,家长制的传统,窒息了社会的活力,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这是中国过去两千多年来一直停留在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原因。科学完善的民主集中制度,能够体现主权在民,是社会矛盾特别是官员与百姓、人民与政府矛盾的调节器,社会稳定有序的安全阀,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要通过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创新管理组织、政策法规和方式手段,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度,把更多的国家权力还给社会,使各级政府真正做到政治上清明、公开、公正、公平,以法治政,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作者:岳云强单位:北京化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