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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下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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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下和谐社会构建

摘要:由于深受儒家思想的束缚,致使目前我国某些方面依然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思想观念上的迂腐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研究女权社会思潮对于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理论实践上的积极指导意义。

关键词:女权主义思潮;和谐社会;重要意义

自父系社会代替母系社会以来,女性便被赋予了低于男性的社会地位和角色要求。很多哲学大家甚至认为,女性地位低下似乎理所当然。比如,尼采曾评论说,女人需要服从,女人是作为玩具而存在的。而莎士比亚的名句“脆弱啊,你的名字叫女人”,展现的也是女性优柔懦弱的个性。长期以来,“女性是作为男人的附属物而存在的”的观念根深蒂固。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明,公平正义越来越被看重,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增强。

一、女权主义思潮的发展

早在古希腊时期,作为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个提出男女平等主张的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因为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女性男性有同样的才能。女性作为社会成员,也享有权利并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然而,在当时背景下,他的主张并未引起重视,女性的地位在很长的时间内依然受到歧视和压迫。直到17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兴起,“天赋人权学说”开始被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19世纪马克思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男女平等思想再次受到重视,让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女性看到了曙光。法国大革命时期,女性在国民会议上提出男女平权,拉开了女权运动的序幕。第一次女权运动矛头直指将妇女排斥在外的政治法律,1919年美国明确了妇女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社会弊端不断出现,对教育、文化诸多领域进行严厉抨击,女权运动再次掀起高潮,并由此形成女权主义,开始渐渐活跃在西方政治思潮中并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二、女权主义思潮的基本观点

1.自由女权主义基本观点

1972年,英国妇女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其所著的《女权辩护》一书中强调了女人具有同男子一样的理性能力。同样作为理性个体的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法律政治权利。在自由女权主义者看来,她们崇尚个人自由、独立和理性,认为传统女性的定位需要被痛斥,女性不该被框定在家庭领域,应该冲破束缚并在社会中发挥自我价值。而社会市场要给予公正的对待。

2.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将人的本质归纳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这里的人不但包括了男性同时也包含女性。女性要发挥自我价值就需要进行劳动。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女性在生产关系中往往处于被剥削的状态。追根溯源,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父权制的结合成为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要改变被剥削状态需要从制度本身考虑,让女性获得经济独立。

3.激进女权主义基本观点

在激进女权者看来,整个社会压迫的基础实际上来源于男性对于女性的压迫。由于男女的生理特征不同,根据两性分工,往往是女人肩负传宗接代的责任,或者在“固定的女性市场”中进行劳动,女性的工作岗位因此被限定。在《性政治》一书中,女权主义者们认为对于母性的过度赞扬,在一定意义上其实是男性用家庭来束缚住女性的一种行为,而“不结婚生子的女性就是不完整的”这一论调的提出,把个人的选择拉到公众视野中,以此来干涉他人的生活。要打破这种状况,就需要取消男女的社会性别差异。

4.生态女权主义基本观点

生态女权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的女权主义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再次被重视起来。这种观点主要将女性受到压迫同自然的某种退化联系起来。她们从二元论及统治逻辑着手,认为女性更接近于自然,并将女性与自然他者性归为一类,而将男性与文化生产和自我性归为一类;而这种人类统治自然、男人统治女人的现象就致使生态和女人之间联系紧密起来。于是,生态女权主义号召结束一切形式的压迫。

三、当前女性现状浅析

尽管随着女权思想的不断传入,我国民主与法制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国也开始在教育、政治、就业上赋予女性权利,但在现实生活里,男女性别之间在社会政治生活、就业、家庭领域和整体社会观念诸多方面仍然体现出不平等。

1.政治生活参与领域存在差异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大肆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连获得知识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参与讨论国家政治。甚至就连古代法律中也没有给予女性参政议政的地位,这体现出了男女的极度不平等。自女权思想在中国兴起后,女性的政治地位得到不断提高,参加政治生活的范围不断扩大,女性地位得到了尊重。2015年3月份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尽管数据显示女性在政治领域中所占据的比重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然而通过对比仍不难发现,在高层的位置上男性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则被定义为是一种政治生活的辅助,大多处在底层位置。这种参政结构不合理现象,从一定侧面体现了男女不平等现象的存在,这与男性霸权在政治领域统治的守旧思想是分不开的。

2.社会就业领域处于劣势

目前,我国女性就业率总体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但在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用人单位以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作为理由,从而使女性进入职场造成阻碍也正是这种男女生理和心理差异性上的偏见,决定了女性在就业时比男性获得的机会更少,报酬更低和风险更大,女性在劳动市场中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女性在职场中往往面临升迁上的歧视。与政治领域相同,女性在职业生涯里往往处于职业结构较为低级的层次,工作辅助性强,而操作性则较低,报酬自然也就不及男性多。近些年来,还出现女大学毕业生为了就业进行整容手术。这也体现出了一些单位忽视女性的工作能力,只注重女性外表,这些歧视均导致女性在就业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女权主义提倡的是通过获得经济上的平等,摆脱对男性依赖的主张,在中国似乎也变得艰难。

3.陈旧的家庭观念仍然存在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对婚姻这样描述道:“婚姻相对于男人和女人来说,含义是完全不同的。男女两性确实是彼此必须的,然而必须却从来没能使之产生平等的地位。我们可以看到,女人从未成为一个等级,从而无法与男人的等级在交换、订立契约等方面平起平坐。”从这句话中我们能明显感受到男女之间在家庭中的不平等。在中国,受到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荼毒,女性在婚姻中毫无权利可言。尽管如今女性在社会中地位有所提高,但当面对家庭和事业时,人们都普遍认为女性该把家庭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诚然这与女性的母性有密切关系,然而“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还是在束缚着女性。

4.腐朽社会观念未被彻底破除

如今,我们在媒体上仍能看到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人们并未将性别意识真正纳入到心中,女性受教育的幅度小,程度低,买卖妇女的毒瘤还继续存在。而重男轻女思想间接导致了当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对我国人口压力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不仅是因为人们受封建思想侵蚀,同时也与国家对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力度不强有关,对于女权思想这一舶来品,全社会认知度还不高。

四、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启示

每一个社会思潮的产生兴起,都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同样也有其存在的意义。我党在科学把握国际形势的背景下,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在十六大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完整定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安定有序依赖于整个社会中两性的和谐发展,而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中至关重要的条件,根本上也要在社会中形成男女平等的氛围。正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提到的,历史时代的发展是同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密不可分的。

1.性别平等观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

在人类社会这样一个大的整体环境下,两性关系作为最基础的关系渗透于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中,并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处理好两性之间的关系便成为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应首要考虑的问题。性别的歧视制约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步伐,不利于其他社会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也对城乡地区的协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不公正的待遇极易造成两性之间的分离,使人类社会的和谐与有序遭到破坏。因此对于女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贡献和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需要加以重视。女性在对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中不容忽视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体现两性平等的重要性。

2.性别平等观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指导作用

女性的自我解放涵盖了经济政治及思想上的解放,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想改变女性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首先要获取经济上的独立,而就业是其中关键所在。尽管目前大部分的女性已踏入社会,成为职场女性,然而一些以保护女性为出发点的法律却对女性造成了困扰。例如,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女性休产假等条文虽然为女性提供了保障,但部分企业往往在法律上做文章,将招工限定在已婚女性群体上,这种隐性的歧视政策虽然可以给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然而对于女性生理上的劣势的歧视,也容易对女性成功入职产生阻碍。这类问题如何协调法律和女性生理差异的现实问题都就值得深思。其次,要想实现女性的全面解放,教育上的提高也是至关重要的。要加强对女性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女性独有的优势,鼓励女性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国家还应重用受到良好教育并且对自身主体性非常肯定的女性,在经济社会中遴选出优秀女性人才,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适度调整在经济政治领域存在的地位问题,并提高女性在各领域的话语权。人类世界由男女两性组成,男性和女性在生理心理上是互为替补、相互依存的。应以和谐的视角,平等地看待处理两性关系问题,才能有利于促进男女两性发展更加自由全面。只有以人为本,促进性别平等并达到和谐,才能让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加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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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醒 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