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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现代化的背景关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完善问题,分析现代化对农民工对影响,阐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现代化;农民工;社会保障
城市化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城市化将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人口从就业方向从农村农业部门转移到主要以城市为基础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并一直持续完成国家的现代化。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目前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民搬到城市寻找工作,但城市的保障制度限制了农村到城市的永久性迁移,农民工无法获得同等水平的社会保障福利,住房补贴和子女获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流动的数量和规模将继续增加,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化,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就是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城市化和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从现代化角度看,如何改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值得探讨。
一、现代化对农民工的影响
1.城市化进程中的临时迁移
过去四十年的经济改革中,有关劳动力流动限制的传统户籍逐渐放松,但户口制度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城市永久性迁移和跨行政区域迁移的障碍。在改革的早期阶段,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在农村地区的乡镇且,根据国家“离家不离村”的政策,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城乡迁移。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这一政策继续抑制城市化发展。由于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快速发展的城市经济,劳动力流动模式开始从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工作转变为城市大规模流动人口,这些人主要从事街道清洁、零售服务、家政服务和建筑等临时城市工作。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到2000年,中国已有1.21亿移民,其中884万人来自农村。正如Yang(1999)观察到的那样,中国城乡劳动力流动模式比较特殊,主要从事城市临时工作的人口居多。而在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农村家庭居民永久性迁移到城市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统计,只有7%的城乡移民与家人一起搬迁,虽然一些较为富裕的移民已经永久定居城市,但觉大多数农民工还没有获得城市户口。城市户口不仅意味着居住权,城市就业和以及其他社会福利,如住房、医疗和养老金。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与城市户口相关的制约因素已经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废除,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多数城镇居民开始通过工作获得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金,但农民工仍然不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例如,对于移民子女而言,通常没有或只能以非常高额的价格进入城市公立学校,而城市永久性居民的子女在学校教育方面得到大量补贴。总之,尽管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推进,与户口相关的城市化因素一直在下降,但户籍制度仍是限制农民工永久性迁移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城市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在城市和农村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农民工通常是中国城市中受歧视最多的群体,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社会保障,固定住房以及教育保障,城市中的许多农民工因生活压力被迫与家人分离,导致现在出现了很多“空心村”,老人和孩子留守农村,留守老人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孩子也只能到当地学校就读,由于得不到父母的教育监督,学业也受到严重影响。
2.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征用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和大规模的交通发展,农村土地征用在郊区和道路、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项目显著增加。近年来,中国各地方政府通过征收农民的耕地建立了大量的工业园区和新的城市开发区。农村用地的征用加速现代化农民工的流动,每年约有几百万农民失去土地,用于与城市扩张和基础设施发展相关的征用,在合法征地的过程中,有几千万农民失去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土地,如果加上非法征地,数量更加惊人,他们迁居城市或者城镇居住,但其中至少有一半没有获得城镇户口。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分析
1.社会保险方面
农民工前往城镇工作,但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农民工不包括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难以在城市面临风险的农民工中发挥作用。农民工在社会保险方面的保障存在较多问题:第一,缺乏应有的工伤,医疗保险。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他们主要从事生活环境相对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工作,容易对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一旦农民工出现伤病医疗事故或疾病,由于缺乏必要的伤害医疗保险,他们只能硬撑着不去看病,当遇到不容忽视的疾病时,大多数疾病只能由自费支付,而用人单位通常只在必要时提前支付一小部分费用。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难以保护,生活变得异常艰难。第二,就业和失业保险问题严重。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受到很多限制,一些城市规定必须由省劳动部门介绍才能合法,也就是说,数百万农民工进入城市,没有农民工和企业可以交谈和联系的地方,也没有公共场所让他们寻找就业机会。第三,生育保险难以保障。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女工怀孕期间,不得解雇。但是,许多女性移民工人一旦怀孕就会被解雇,这使他们的生活变得困难。即使你不被解雇,由于大多数企业没有为他们处理生育保险,他们无法得到应有的生育保障,这是对生命权的漠不关心,不利于实施国家二胎政策和优生优育政策。
2.住房方面
农民工迁居城镇需要相对固定的居住环境,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市场上租房或购买商品房。住房是城市发展中的稀缺资源,移民工人缺乏竞争和控制稀缺资源以及购买住房的能力。近年来,城市房价一直在飙升并居高不下。高房价和低收入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得农民工几乎不可能在城市购房。目前,房价虽然有所回落,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城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居住在远离家乡,在城市边缘徘徊,城市收入最低的农民工。近年来各地区都在积极努力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但已取得一定成绩,问题依然突出。
3.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
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问题,主要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没有条件将子女带到城镇的农民工来说,让子女入读当地学校是大多数的人选择,子女的教育是由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留守家乡的农民工子女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指导教育,对其身心发展非常不利。另一方面,对于有条件将子女带到城镇来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孩子很多也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教育条件,这些孩子的失学率和超龄上学现象非常突出,相当比例的孩子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读书。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不仅体现在学习成绩之上,还体现反映在心理上,因为歧视的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的感觉是如此不同,社会差异的内心世界感到强烈的不公平,会加深他们的歧视感,反感和自卑感,如果不认真对待教育,不利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可能对整个社会充满敌意。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及措施
临时移民已经成为农名工移民的主要形式,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没有为这些人群建立社会援助、公共住房和教育保障使他们能够在城市中长期定居。农民工对城市经济增长贡献大,现代化进程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反过来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移民,因此,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文化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1.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政策
目前,虽然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规章制度,但立法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约束力不足,无法解决全国流动性造成的各种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如果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建立一个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综合法,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特征的基础上,对其参加养老,医疗,工业伤害,失业,生育保险和享受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权利,制定科学合理明确的规则,为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遵循。法律法规应明确规范各方的社会保障责任,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为企业积极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根据农民工特别是新一代农民工的需求特点,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农民工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产物,这个特殊群体的出现与中国实行的双重户籍管理制度密切相关。以前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服务于计划经济,与现在实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为了平衡城乡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就业、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和社会入学等保障内容,尽快确立国民待遇原则。
3.増强农民工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加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在完善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加深对加入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正确认识,增强他们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加强组织意识,增加参加农民工工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代言人和利益维护者的作用,增强农民工自治组织的博彩能力,为维护自身权益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作者:邓尚正 单位: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