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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体系论文:治安警示系统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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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体系论文:治安警示系统探究

本文作者:彭知辉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的意义

将公安情报的理念、原理和方法引入治安预警实践中,逐步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既是提高治安预警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实施以及公安大情报体系建设的必然结果。首先,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是公安机关有效应对当前严峻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社会治安问题,关系到百姓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影响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呈现出复杂化趋势,表现为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境内与境外相互渗透,政治、经济、文化相互影响,内政与外交相互作用,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融合。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可以监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严密掌握社会动向,及时发现那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对社会治安形势、动态和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情势进行宏观和微观预测,分析反映社会治安变化发展的规律,为决策部门制定政策、调整策略提供客观依据,以便有的放矢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驾驭社会治安局势。[4]其次,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已为公安机关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创造了条件。全国公安系统“金盾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涵盖各部门、各警种业务工作的信息系统相继建成并取得初步成效,准确反映了各地社会治安现状及动态。针对交通要道、大型聚集场所、治安复杂区域、高速公路出入口、社区及重点单位和重要目标等部位的社会面治安监控系统,对治安情况进行视频监控,实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利用各业务信息系统,通过物理抽取和逻辑映射相结合的方式建设而成的全国人口等信息资源库已经建成,并和各个应用系统实现了关联查询。以提升信息整合度和实战综合应用能力为目标的“金盾工程”二期建设正在全面铺开,公安信息与社会信息交换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建设正在抓紧进行。“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将进一步深化以信息化引领公安工作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丰富的信息资源需要进行筛选分析和挖掘利用,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利用现有的公安信息化条件,加强宏观决策层面的预测分析和实战层面的综合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海量信息资源中分析、提炼出预测性、预警性情报,将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必然选择。[5]第三,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是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的重要载体。“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是一种新的警务工作理念,其核心是把各项公安工作建立在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之上,建立一种主动预防性工作模式。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关键是要提高预警能力。公安机关通过对已发生的事件、案件信息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规律特点,预测可能发生的事件、案件、犯罪活动并及时遏制;通过情报信息的全面收集和分析研判,准确预测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把握社会治安走势,牢牢掌握驾驭治安局势的主动权;不断拓展情报工作的渠道、范围和领域,及时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苗头和因素,及时发现犯罪活动的线索和轨迹,为打得准、防得牢、控得住提供强有力的情报信息支持。因此,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实际上就是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的具体实施。第四,建立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是公安大情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大情报体系是一个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以情报信息研判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于警务决策为目标的工作体系。它通过整合公安内部信息资源和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相关社会信息资源,满足宏观决策、作战指挥和一线行动等情报研判需求,增强公安机关整体能力,提高打击犯罪及动态社会控制工作水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建设的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其中一项功能,就是要实现对各类涉恐、涉稳等重大事件的预警防范。因此,建立和完善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充分发挥预警功能作用,是当前公安大情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的工作流程

治安预警活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明确警义、寻找警源、分析警兆、预报警度。公安情报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情报规划、情报收集、情报研判、情报。将公安情报工作融入治安预警活动,这样就构建了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预警体系,形成了“明确警义-情报规划、寻找警源-情报收集、分析警兆-情报研判、预报警度-情报”的工作流程。就工作性质与内容而言,它大体可包括两部分,即公安情报子系统和治安预警子系统;就工作方式与过程而言,公安情报子系统是治安预警子系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治安预警子系统是公安情报子系统运行的依据和目标;两者互相作用,融为一体(见图1)。

(一)明确警义与情报规划

明确警义,也就是要明确预警对象,具体地说,就是确定可能危及社会治安、引发治安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安机关需要关注的预警对象,包括多个方面,如恐怖袭击事件,非法集会、抗议性游行等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就引发治安问题的社会根源来说,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通过分析研究可以找出能够全面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指标,并构建标准化、系列化且能够使用科学的计算方法来评价与预测治安形势的指标系统。因此,明确警义就应该构建一个由社会发展状况、违法犯罪状况、社会控制状况、社会保障状况以及公众安全感等指标组成的治安预警指标体系。治安预警指标体系一定程度上是测定社会治安状况的指示器。围绕指标体系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就是将各项指标的变量特征表示出来,分析治安形势波动或循环的转折点和变化幅度,从而预示治安形势的变化,并在社会治安状况发生超常变化时进行预报预警。[6]情报规划就是确定整个情报流程的目标,明确情报收集的方向、对象及内容范围。它是公安情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因为所有其他工作都取决于所制定的规划。制定情报规划,主要针对警义即具体预警对象展开,就是对情报需求以及情报收集的范围和内容等作出明确的规划。一是情报需求评估,围绕治安预警这一目标了解哪些部门、哪些人将使用情报信息、为什么目的使用,以及情报信息的内容、数量、质量、渠道以及时间、范围要求等;二是确定情报收集方向,即列出关键性情报收集表,制定情报收集计划及应急方案等。

(二)寻找警源与情报收集

警源即治安问题产生的根源。治安预警体系在逻辑关系上表现为“果-因-果”分析的具体化,即先由“果”溯“因”,通过社会治安运行状态变化的研究,分析其社会成因及这些成因的影响程度,寻找治安问题出现的征兆指标,然后再通过动态监视这些征兆指标数值的变化,由“因”推“果”,开展对治安问题的分析研究。[7]寻找警源实际上就是情报收集的过程。情报收集是治安预警体系的基础和关键。它不但是治安预警体系运行的首要环节,并且始终贯穿于治安预警体系的各个环节。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强化全警采集,在信息录入率、准确率和及时率上下功夫,同时把公安机关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领域、行业、群体和场所,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反应灵敏的情报信息收集网络。治安预警体系所需要收集的情报信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静态情报信息。包括预警对象历史状况的信息资料,如各种刑事和治安案件发案的数据、110接处警数据等;供预警分析和应急处理之用的基础性信息资料,如突发事件历史资料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信息、专家知识信息、可供应急调度资源信息、城市GIS地理分布信息、应急宣传教育信息、预案信息等。二是动态情报信息。根据事先所设定的预警指标体系,建立起能够满足该指标体系需要的专门情报收集渠道,形成专用的、畅通的、可靠的情报收集系统。将可能引发治安问题的影响因素、相关领域或人员等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视,搜集各种已经出现或可能发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的情报,以及有关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征兆、迹象、苗头等方面信息。

(三)分析警兆与情报研判

警兆即治安问题出现的先兆。一般来说,治安问题的发生都有先兆可察,这种先兆与发生源可以是直接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关系。这种关系用数量来表示就是各指标的变化值及其所处警区的位置。所谓警区就是指标或子块的取值范围。在预警指标体系中通常设置三级警兆区:各指标的警兆区称为一级警兆区,各子块的警兆区称为二级警兆区,整个指标体系的警兆区称为三级警兆区。分析警兆就是确定指标值的大小并找出它在警区的位置,确定警报等级。[2]警兆分析是建立在情报研判的基础上,警兆分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情报研判的过程。只有对所收集到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准确研究可能引发治安问题的远因、近因、内因、外因,才能对治安问题的类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做出科学预测。在情报学领域,已形成了一系列科学的情报研判技术和方法,如直线外推、指数平滑、回归分析、移动平均、灰色预测等,运用情报研判技术和方法来分析警兆,将使治安预警更加科学、准确。情报研判就是依据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利用建立的预警分析方法库、预警评价指标库和辅助分析软件等,进行分析和预测,即对治安问题可能发生的类型、时间、概率进行分析和预测,或对已发生的事件进行成因、过程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它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一般通过两者相结合,发挥定量精确和定性直观简便的优势,共同来确定警报等级。定性分析需要建立专家系统,根据预警系统的各影响因素建立阶梯层次结构和判断矩阵,各专家依据相关知识和经验定性地评估警报等级。定量分析指根据获取的各种监控数据,运用预警的数学模型,定量地算出警报等级。[8]

(四)预报警度与情报

警度就是治安问题出现的危险程度。预报警度是治安预警体系的目标所在,它根据警兆分析与情报研判的预测结果,决定以何种方式、向哪些人或组织发出何种程度的警报。如果预测分析的结果显示各种指标和因素都突破了警戒线,就划分预警级别并及时将判断结果发出适当的、明确无误的警报,并发挥情报咨询的作用,为决策部门提供意见、建议或方案,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持。预警级别依据治安问题发生的概率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在预报警度过程中,应做好情报的传递交流与工作,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清楚地得知警报,并准确理解警报的内容。首先,明确警报的方式。一般分预报和警报两种方式。对发生概率较低但危害较大的潜在社会治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预报”,提请关注,并提前采取预控措施。预报与非紧急状况对应,是一种经常的预测报告。决策管理部门将根据所的预报,调整和修订预控计划,以常态管理方式进行预控。对发生概率高、危害程度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需要立即进行“警报”,向决策管理部门告知危机已经来临。警报与紧急状况相对应,警报一旦发出,公安机关的正常秩序就要被打破,抽调人、财、物,迅速采取应对措施。[9]其次,确定警报的时机。根据预警对象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警报。在事态还不太明朗的情况下,过早警报,警报不会引起重视而失去警示功能;在事件已经一触即发的情况下,才警报,会使有关部门仓惶应对,不能有效阻止、化解事件危机。第三,确定警报的范围。根据可能发生的治安问题的辐射力、影响力,确定警报的对象和范围。各级情报部门掌握的预警信息,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视情通过公安专网、手机短信、文电通报等形式,向相关的警种、部门及有关民警进行预警通报。如果警情影响面广,预警信息须引起全社会关注,应以治安播报、预警通报、警方告示等形式向社会,提出防范建议。第四,警报要及时。应建立畅通的情报信息渠道,保证警报的效率。避免因情报信息传递环节过多,造成情报信息的失真与延误。第五,警报要简明准确。警报应表达明确,没有歧义,言简意赅,直截了当,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