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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贾琛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目前对网络谣言的管控仍存在诸多不足。通过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研判预警机制、辟谣机制并总结有规律的工作导向,可以实现对网络谣言的有效监管。
(一)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谣言研判预警机制
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谣言研判预警机制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网络谣言信息的搜集
在网络谣言信息搜集方面,公安机关需要建立内容丰富的信息资源网络。利用多媒体、网络通讯技术,依靠具有敏锐细致的观察能力的“秘密力量”,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有价值的信息,从一般情况中发现网络谣言,及时捕捉到其中的信息“敏感点”;组建以相关部门为依托、以网站为主要渠道的网络谣言搜集系统,完成覆盖“网上警务室”、门户网站管理部门、网安部门的信息规范化处理、存储和报送功能;协作互补形成顺畅规范的网络谣言管理沟通机制;建立政府、法制、网监、国保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搜集网络谣言信息,密切跟踪网上动态;根据一些案件的特点,将预警分级,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加强内部联系,各级网监部门之间实现纵向、横向一体化的搜集机制。
2.网络谣言信息的分析甄别
当发生网络谣言危机时,公安机关要时刻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证对信息第一时间获知掌控,对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准确查找原因,研判分析事态发展动向。对网络谣言信息进行分析甄别时要高度重视个别“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网络谣言“定性”和“定量”的辩证关系。在对相关谣言“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要抓住潜伏在普遍性问题之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综合运用传播学、社会学、统计学知识,对网络谣言进行“量化”的搜集和整理,总结出预测性、趋势性信息,用科学的数据反映网络谣言危机的态势。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了解情况并做出科学决策。
3.网络谣言的跟踪反馈
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对网络谣言的跟踪反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网络谣言监测系统内部通过简报、通报等手段对信息汇集和分析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和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二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根据网络谣言危机态势,有计划地组织新闻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从网络谣言研判预警机制的角度看,对事件的即时处理,并不能代表网络谣言危机处置工作的全部完成。事后的追踪、回访、救助和落实,了解有关信息,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常备不懈的全程监控,是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再度发生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二)完善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辟谣机制
一是成立网络辟谣小组。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全方位监控,确保网络“热点”及时了解、网络“疑点”及时摸排、网络“险点”及时掌控,网络“盲点”及时澄清,真正做到及时介入、预有准备,将谣言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发现敏感网络谣言时,要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删除并中止与谣言相关的搜索,必要时对网络进行管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二是多渠道澄清信息。“网上警务室”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以系统通知的方式把澄清的消息发送给参与过转发的用户,让受到误导的用户更新认识,提高澄清信息的效率。除利用“网上警务室”澄清信息外,还可同时借助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所具有的强势话语权公开澄清不实信息。三是建立用户举报参与体系。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谣言,单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无法达到最佳的效果。公安机关需成立“网上派出所”,开辟“谣言粉碎机”、“辟谣联盟”之类的反谣言专区,鼓励网友举报谣言,把“网上派出所”打造成监察网络谣言的瞭望哨。四是主动引导、辩论或回应。当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网络谣言仍然在网络中孕育、发展时,“网上警务室”应及时开通网络直播访谈,邀请知名人士、特殊群体等“第三方力量”介入讨论、争论或动员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论、反思或回应,以理性、温和的声音和言论化解激烈的、非理性的言论,以特殊影响力争取多方支持,孤立敌对势力、化解被动局面。
(三)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长效监管
1.借鉴“现实化”管理
互联网是个虚拟社会,有着固有的特点和规律,用传统的方法很难有效地监管网络谣言。对此可以借鉴对现实社会的管理方法并结合其特性予以监管。一是通过网监部门审查的网站首页公示“备案电子图标”,“给网站立户口,为网站上门牌”;为方便网民举报网站上的虚假信息,在重点网站、论坛和聊天室设立“报警岗亭”,让虚拟的社区变成实体的单元。二是把论坛版主当做“业主”来管理。通过落实“业主”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力求避免网络谣言的酝酿扩散;把网民当成现实人口来管理,把重点网民作为重点人口管,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情绪偏激的网民,区分不同情况,纳入视线,网上网下结合进行教育,让网络中流动的网民不再“虚拟”。三是按照查清源头、切断渠道、教育传讹者的辟谣思路来遏制谣言的传播。把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当成网上租赁场所来管理,确保“人”、“屋”对应,责任到人。同时,网络监管中心与互联网数据中心联网,实现信息共享,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绘制网络谣言分布的网上地图,对网络谣言进行全方位的动态化管理;
2.善用“微博”等新技术
目前微博在互联网上快速发展和普及,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加剧。微博,这种融合多种媒介形态传播特点的传播工具,以其超便捷性、交互性、零碎性、经济性的信息传播特点适用于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监管。一是利用信息传播的超便捷性,直播案(事)件动态,防止网络谣言滋生。当出现网络谣言危机后,“网上警务室”、“网上派出所”可以利用各种微博联动报道,直播案(事)件处置情况,为公众搭建了解案(事)件处置的实时平台,阻断谣言产生的源头。二是利用信息传播的零碎性,通过群聚的方式,迅速展开微博报道,从而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最终以全方位、立体式的报道模式来还原事实真相。“网上警务室”在微博上引导舆论,应采取主动披露信息与通信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掌握舆论话语主导权;可以适当考虑介入Twitter等新型社交网络,主动信息,积极主动贡献引导性言论,培养代表警方声音的“舆论领袖”,占领网络舆论的高地,以达到驱散网络谣言的目的。三是通过信息传播的组织,为处置网络谣言危机争取多方援助。当网络谣言危机发生后,“网上警务室”应通过自己的微博,动员“和谐阳光”网评团队和平时培养的“舆论领袖”到庞大的网络中去现场办公,从而使警方和网民互动起来,让警方的声音能迅速传播出去,切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途径。
3.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引导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要积极构建监管网络谣言工作的新防线,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进攻”。应挑选一批公安业务能力强、有相当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民警作为专职网络舆情引导员,在互联网上建立起一支由专职网络舆情引导员为主、各部门通讯员为辅、网络上有影响力且支持理解公安工作的论坛版主为补充的网络舆情引导队伍,即“网络警察巡逻队”。可以“网上群众工作”、“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等形式主动拉近与网民的心理距离,架起融洽关系的桥梁,打好网络群众基础。一旦发现恶意网络谣言,便组织通讯员、论坛版主以普通网民身份参与讨论,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防止负面炒作。
网络谣言治安控制策略的保障
网络谣言治安控制策略的实施仅靠公安机关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多方共管共治、建设立体式的管理机制辅以理性的公民教育才能够达成网络谣言治安控制目标。
(一)制定相应的法律,完善管理的法制环境
比如,我国法律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发表言论的尺度。根据我国网络立法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准确界定虚假信息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借鉴国外网络舆论管理经验,立足国内网络发展实际,建立立体式的网络虚假信息管理法制体系;充分考虑网络自由、网络安全和网络利益价值的实现,正确处理政府、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兼顾好国家、社会、公众各种利益的平衡;以立法为基础,保障互联网信息的相对自由,将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秩序保障有机结合起来。[7]
(二)多方共管共治,建设立体式的管理机制
网络谣言最大的难点是涉及政治、民生及社会问题,公安机关很难唱独角戏,政府应该主动承担领导指挥权。现阶段政府应对网络问题往往过度依靠公安机关。政府应对网络媒体时常常刻意回避,没有人出来及时表态,造成公安机关孤掌难鸣,在处置很多事情上力不从心。网络事件其实就是社会事件,不能单纯地作为网络问题分析。因此,地方政府要建立舆情引导长效机制,成立专门队伍,对网上涉稳信息进行引导,以免网络谣言酝酿和扩散,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破坏程度。
(三)倡导网络行业和网民自律,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因此,控制网络谣言,网络行业要担负“守土之责”,起到谣言过滤器和社会情绪压舱石的作用。然而,控制网络谣言是一道综合“考题”,其“应试者”不仅包括网络行业,还包括广大网民。互联网造谣传谣信谣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我国对公民理性教育和养成的不足。正是理性价值判断的缺失,才会有大量的网民在接受信息时不加选择或没有能力进行理性选择。因此,要切实防止网络谣言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最终需要培育理性的公民和理性的网民,使网民在面对大量的信息冲击时不致迷失自己,不致受到欺骗和蛊惑,使网络谣言能够在不盲信盲从的受众面前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