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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发现,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安全感较大幅度下降,有近半数的农民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意识难以适应多变的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会越来越多,他们迫切要求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与管理,以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良好的治安环境是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和谐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建立一套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机制,从而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力量,使社会运行在良性的状态下,达到人们所希望的各种秩序状态。而治安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社会其他秩序密切相关。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安居乐业,影响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农村各项改革是否能继续深化,农村民主法治进程是否能顺利推进,农村社会经济能否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一、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其保驾护航。调查中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出现了数量增多、类型多元化且趋于复杂化等新的特征,甚至治安形势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影响和谐农村建设的主要治安问题
1.农村各种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频繁发生。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农村各种犯罪诱因激增,刑事犯罪案件多发。一是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日趋突出。特别是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留守家庭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些农村地区的盗窃案件明显增多,且暴力化、职业化特点加剧,安全隐患极大。二是打架斗殴、杀人、强奸等恶性伤害案件屡见不鲜。三是地方黑恶势力逐渐向农村渗透,有的勾结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为非作歹,同时插手民间纠纷,煽风点火,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利用族群势力操纵基层选举或对抗基层政权,严重危及基层稳定。另外,当前农村发生的治安案件中,除了赌博活动规模越来越大且日趋职业化外,一些在城市已难以立足的“文化垃圾”开始涌向社会管理和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许多农村在传统庙会、集市上经常出现一些低级庸俗的表演,还有在一些农村地区,活动不断滋生蔓延,这不仅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成为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增多的主要诱因[1](P31)。据调查发现,因受文化侵蚀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年农民,在各类犯罪中的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依然猖獗。目前,农村地区的封建迷信活动不断滋长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有的打着“科学”的旗号,用不断翻新的花样愚弄群众,骗取钱财甚至谋害生命。此外,“”、“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农村还有相当的市场,他们以伪装慈善、帮助困难群众等为手段,蛊惑拉拢群众,广泛发展农村信徒,散布谣言,蛊惑人心,诈骗钱财,甚至残害生命,有的还插手人民内部矛盾,挑动群众闹事,严重危害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和经济建设发展。
3.各类群体性事件愈演愈烈。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类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加之当前农村社会调控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干部素质偏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矛盾纠纷由小转大。不论是传统的赡养老人、宅基地等民事纠纷,以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资矛盾等经济纠纷,还是环境保护、资源争夺等权益纠纷和涉及村民自治、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纠纷,都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从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持续增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4.治安灾害事故频繁发生。当前,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村地区的机械化程度显著提高,生产、经营中的科技含量也不断增加,而农民的文化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生产经营中诸如车祸、火灾、爆炸等交通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时常发生。诸多治安灾害事故的频发,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5.农村“打工家庭”新生治安问题日益显现。当前青壮年外出打工仍是我国许多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广大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家中留守的都是老弱幼童,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在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时,有的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甚至不敢反抗和及时报案,给后期的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还有一些留守孩子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和约束,容易受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P15)。一些夫妻双方异地相处的,则容易造成夫妻感情疏远,产生隔阂,由此出现伦理道德问题,非常容易导致家庭破裂,为此引发的争端甚至仇杀比比皆是,形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引发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
导致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由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综合影响的结果。
1.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在许多因素的作用下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我们必须注意到,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一是由于“三农”问题的制度、政策痕迹过深,“三农”问题依然严峻;二是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人们的收入分化而导致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日益凸显,导致农村地区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三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资源紧缺状况日益显现,同时提高了人们对紧缺资源价值的重视程度,导致争夺资源的纠纷大量增加。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为农村治安问题的产生提供了重要条件。
2.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对农村治安的控制减弱。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社会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迁,一是农村政治结构改变后,由于实行村民自治,农民群众对农村基层组织的依赖性减少,且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方式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导致农村基层组织的控制力下降。二是巨大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导致大量的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人口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开始向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农村流动,使得本地区治安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治安防控的难度。
3.农村思想文化建设落后和法制宣传教育滞后。因所处环境及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加之农村地区的思想文化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跟上,相对城市居民而言,农民所受到的文化知识教育、科技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都较少,由此决定了他们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不仅思想觉悟低,价值观念偏差,而且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欠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会用非法手段解决合理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变相纵容了犯罪。
4.一些职能部门的社会治安防范不力。公安机关已经成为农村治安秩序治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但目前的社会发展形势和公安机关自身所存在的某些局限性,诸如警务资源配置方面向城市倾斜,这种结构失衡导致农村基层警力薄弱,配备不足[3](P24~25);现行农村警务运行机制不尽合理,各类案件和纠纷调处工作占用时间长,民警没有足够的时间深入农村地区,工作乏力,基层治保组织弱化,基层信息掌握不灵。另外,许多农村派出所办公经费缺口较大,警务设备和技术设备较为简陋,科技含量较低,严重影响了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开展,导致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治理的效果不佳,甚至产生失控状态。
二、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建设的构想
与城市相比,农村治安防范之路更为漫长和艰难。针对影响农村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是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策略。尤其是在当前的农村形势已经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必须对新出现的一些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性的防范。
(一)传承与完善传统的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模式历经多年演变,农村形成了行之有效的“邻里守望、家户联防”治安防范模式,这种基于乡规民约之上的防范模式的本质,在于通过广泛而紧密的公共活动,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牵制和约束。尽管现代化浪潮在冲击着农村,但农村基本上仍然处于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凝聚了高度亲缘关系的村落社会尚未遭到彻底毁坏。农村的社会和地理环境特点决定了“邻里守望、家户联防”是当前需要传承和完善的农村治安防范模式[4](P170)。虽然在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农村人口外流和私人生活空间增大等因素的冲击,传承与完善公共生活基础上的传统防范模式遭到了严重的挑战。但要看到,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建设的重视和投入与日俱增,社会对农村生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也在提升,农村留守人员相对而言对地缘、亲缘的认同感、归属感更高,更容易组织起来,同时媒体正在成为农村公共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在传承与完善传统治安防范模式时,应该结合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治安特点,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赋予“邻里守望、家户联防”新的内涵和新的形式。
(二)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当前农民治安意识比较缺乏的事实,农村基层组织和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结合农村警务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常识,营造防范氛围,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治安防范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生活中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遭受不法侵害,并使他们了解违法犯罪、各类案件或突发事件的现状、特征及规律,正确认识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为表现和体貌特征,增强他们的识别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5](P132~133)。与此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群众掌握治安防范的必要知识和基本技能,如家庭火灾预防方法、家庭防盗知识以及防范诈骗的方法等,提高他们治安防范的能力。
(三)多管齐下,利用多种手段综合防范农村治安防范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同步实施。一是利用经济手段防范。通过增加农村地区就业机会,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以及以经济奖罚为杠杆,在农村地区开展治安承包责任制,变以往农村地区巡防的义务性质为以承包合同为载体的有偿服务,使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范与经济利益挂钩,调动农村治安防范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利用法律和制度手段防范。通过制定颁布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范奠定良好法制基础,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制度,如治安防范工作责任制度、治安巡逻和检查制度、防范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等,让农村群众共同遵守,确保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三是以农村警务战略为主导,探索农村治安防范的新模式。在推行农村警务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警务协调运作,科学使用和培养民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其综合执法能力。并带动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构筑起高密度、多层面、立体化的农村治安防范格局,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务室一治安管理员”的管理制度,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调动其积极性,将社会管理的触角真正延伸至农村基层。
(四)加强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农村矛盾纠纷最突出的时期。如何加强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已成为当前农村治安防范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不仅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合理的组织体系,而且要构建排查农村地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必须建立和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和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形成一定的良性互动关系,司法机关在介入农村纠纷时,必须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给予必要的尊重[6](P46),真正使得各类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达到先期预防性、可控性的无缝隙治理。
总之,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民期盼更平安的社会环境,我们要充分估计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尽快消除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作者:刘增芝张引单位:保定学院基础教学部